先秦兩漢
早期道家“一”的概念演變余論
發(fā)表時間:2023-03-01 11:07:55    作者:王中江    來源:中原文化研究
 早期道家“一”的概念演變余論

王中江

摘要:一些研究認(rèn)定《文子》(特別是簡本)、《鹖冠子》等為早期道家文本,這為研究早期道家“一”的概念的演變提供了重要的出發(fā)點。《文子》《鹖冠子》和《呂氏春秋》三個文本中“一”同“道”的概念保持著基本的同一性,都是道家對萬物根源是什么的回答。“一”既指萬物生成的根源,又指普遍法則和萬物統(tǒng)一性的本質(zhì),又指最高的統(tǒng)治原理。以“一”這一概念為中心,三個文本分別提出了各自的萬物生成模式和普遍法則學(xué)說,提出了建立良好社會政治秩序的根本原理。三個文本中對“一”的使用也有所區(qū)別。《文子》中更多的是使用“道”,《鹖冠子》中“一”的地位要高于“道”,《呂氏春秋》中對最高統(tǒng)治原理“一”的運用往往是用歷史經(jīng)驗來佐證。

關(guān)鍵詞:早期道家;一;概念演變

正文

 
      東西方哲學(xué)在探尋世界和萬物的根源以及普遍性原理時給出的答案多種多樣。熱衷于尋根探源的道家,不僅將作為“路”的常識性的“道”根源化和普遍化,而且也將作為數(shù)字的“一”升格為跟“道”同格的根源性概念和原理“道”和“一”都是被老子首先哲學(xué)化和本根化的。如同“道”這一關(guān)鍵詞那樣,自從老子創(chuàng)建了“一”這一概念之后,它就處在不斷演變和擴展之中,形成了早期道家“一”的概念的復(fù)雜譜系。但迄今我們對它的探討非常有限,遠不像對“道”的探討那樣深入。這同它在道家概念叢中的重要性很不匹配??疾?ldquo;一”這一概念在早期道家文本中的演變過程及其意義的變化,是探討它的方式之一。筆者曾主要圍繞老子“一”的概念和意義及其在之后部分文本(即《凡物流形》《太一生水》《管子》《黃帝四經(jīng)》《莊子》等)中的演變作了追尋1,尚未論及《文子》《鹖冠子》和《呂氏春秋》等文本中的“一”,這是需要進行補充的。

 追尋“一”在《文子》《鹖冠子》和《呂氏春秋》這三個文本中的演變,相應(yīng)地就需要明確它們的時間坐標(biāo),但恰恰在這一點上我們遇到了某種疑難。其中《呂氏春秋》的成書時期不成問題,但不能回避的是,傳世的《文子》和《鹖冠子》曾被斷定為漢代以后的偽書,不被視為先秦子學(xué)經(jīng)籍。令人鼓舞的是,各種反駁或證偽使這種立場的影響和余波正在縮小。許多對簡本和傳世本《文子》的研究2以及對《鹖冠子》的研究3,使我們能夠認(rèn)定原本的《文子》(簡本《文子》同傳世本《文子》有一定的統(tǒng)一性)、《鹖冠子》整體上是先秦道家的經(jīng)典(不排除后來增益的)4。此外,根據(jù)歷史上文子為老子弟子的記載,大體上我們可以將《文子》置于《鹖冠子》之前來討論。
 

一、“萬物之始”和“執(zhí)一無為”:《文子》中的“一”


      道家的根源性概念就是它名稱中的“道”這個字,諸如母、玄牝和谷神等一類用語則是它的隱喻。值得我們關(guān)注的是,“一”(或“太一”)也是道家表達根源性的概念。老子創(chuàng)立了“一”并使之在后來的演變中活躍起來,在有的文本中它還處于首要位置,成為道家能夠同“道”并列的根源性概念。老子的弟子留下的《文子》這部書,是它演變鏈條上的重要一環(huán)。從簡本《文子》入手,結(jié)合傳世本,我們可以更清楚地了解這一概念的內(nèi)涵。

      漢簡本《文子》殘損嚴(yán)重,但從它以“一”為“萬物之始”和主張“執(zhí)一無為”來看,“一”被它看作萬物的根源和統(tǒng)治原理。“一”的用語在傳世本《文子·道德》篇中多次出現(xiàn),在簡本《文子》中也有四處5:第一處是“文子曰:‘執(zhí)一無為。’”。第二處是“是以圣王執(zhí)一者,見小也”。第三處是“文子曰:‘一者,萬物之始也。’平王曰‘〔何〕’”。第四處是“平〔王曰:‘王〕者幾道乎?’文子曰:‘王者〔一道〕。’”。簡本中這幾處有關(guān)“一”的文本都同傳世本《道德》篇有關(guān)聯(lián)。其中第一處、第二處的用法與傳世本《道德》篇下面這段話相關(guān)聯(lián)。

      文子〔平王〕問曰:“古之王者,以道蒞天下,為之奈何?”老子〔文子〕曰:“執(zhí)一無為,因天地與之變化。‘天下大器也,不可執(zhí)也,不可為也。為者敗之,執(zhí)者失之。’執(zhí)一者,見小也,見小故能成其大也,無為者,守靜也,守靜能為天下正。”

參照傳世本的這段話,將簡本殘斷的部分編連起來并略加補充,大體上就將簡本的這段話復(fù)原了出來。

[平王曰:“吾聞古圣立天下,以道立天下,□(奈)何?”]文子曰:“執(zhí)一無為。”平王曰:“□……”文子曰:“〔天〕地大器也,不可執(zhí),不可為。為者敗,執(zhí)者失。是以圣王執(zhí)一者,見小也;無為者,〔守靜也。見小守靜天〕下正。”平王曰:“見小守靜奈何?”文子曰:“□……也。見小故能成其大功,守靜〔故能……〕。”

      將復(fù)原的簡本這段話同傳世本比較,我們能夠看出它們在文字方面有兩個不同:一是傳世本有錯亂,“無為者,守靜也”這句話應(yīng)在“執(zhí)一者,見小也”之后;二是簡文不是一個問答而是三個問答。但兩者在表達的義理上基本是一致的。將簡本第三處有關(guān)“一”的文本同傳世本相比,兩者文字上的差別更大。

 君執(zhí)一即治,無常即亂……一也者,無適〔敵〕之道也,萬物之本也。君數(shù)易法,國數(shù)易君,人以其位達其好憎。下之任懼不可勝理,故君失一,其亂甚于無君也。君必執(zhí)一而后能群矣。

但兩者在義理上也有一致性。簡本第四處有關(guān)“一”的文本,與傳世本中相關(guān)聯(lián)的是這段話:

文子〔平王〕問曰:“王道有幾?”老子〔文子〕曰:“一而已矣。”文子〔平王〕曰:“古有以道王者,有以兵王者,何其〔不〕一也?”曰:“以道王者,德也;以兵王者,亦德也。”

兩者文字有別,義理上大體類似。

     通過簡本四處有關(guān)“一”的文本同傳世本《道德》篇四個地方“一”的文本比較可知,簡本《文子》中“一”的文本同傳世本相關(guān)部分,可以說是《文子》一書原有的文本和內(nèi)容6,因此,我們能夠在統(tǒng)一的意義上考察兩者所用的“一”的語義。簡本和傳世本《文子》中的“一”的概念及其義理至少有兩個重要方面:第一,它被看成萬物的根源;第二,它被看成統(tǒng)治的根本。就第一個方面說,在簡文“一者,萬物之始也”這句話中,很明顯“一”是指萬物的開端和源頭7。子學(xué)所謂物或萬物,一般都是指宇宙中存在的一切具體事物。子學(xué)家特別是道家對它的一個追問是,萬物從哪里來,萬物的根源是什么,這同人們追問具體事物之間如何相互作用和相互依存不同,它是一種根源之問,是形而上學(xué)之問。簡本《文子》以“一”為“萬物之始”就是對此追問的一種形而上學(xué)的回答。“始”字的本義指事物在時間上的開始,引申為萬物的開端、根源和根本。

用“始”去說明“一”是萬物的根本或根源性,在《老子》中就出現(xiàn)了。傳世本《老子》第1章的“無,名天地之始”實際上原本是帛本的“無,名萬物之始”。這里的“無”是指“道”的“無”,“始”當(dāng)然也是“道”的“始”。“無,名萬物之始”是說“道”作為“無”是萬物的終極開端?!独献印返?2章有“天下有始,以為天下母”的說法。“天下”有世界的意義。“天下有始,以為天下母”這是以“母”同“始”對應(yīng),是以生育的隱喻表達世界的根源?!独献印返?章以“道”為“淵兮似萬物之宗”,第62章以“道”為“萬物之奧”,兩處所使用的“宗”“奧”,其定語都是“萬物”。“宗”“奧”都有主、本原、根本的含義,同“始”的根源義一致,這是以“道”為萬物的根源。

《文子》也以“道”為萬物的根源,僅以《道原》和《道德》篇中的“道”來看就自不待言。因此,它的“一”和“道”這兩個概念完全可以互換、互用?!独献印分杏?ldquo;字之曰道”的說法,《太一生水》中以“道”為“太一”的“字”、以“清昏”為“太一”的名(“道亦其字也,清昏其名”),《文子》以“一”為“道”的“名”:“道無形無聲,故圣人強為之形,以一字為名。”(《精誠》)如上所述,傳世本《文子》同簡本《文子》中“一者,萬物之始也”最接近的文本是“一也者,無適(敵)之道也,萬物之本也”。多出的“無敵之道”之言強調(diào)了“一”具有無限的力量;用的“本”字其義與“始”類似,也是以“一”為萬物的根本。

在傳世本《文子》中,“一”作為萬物根源的意義,《道原》篇中的兩個文本和《九守》中的一個文本很有典型性。我們分別來討論一下?!兜涝菲械囊粋€文本說:

無形者,一之謂也,一者,無心合于天下也。布德不溉,用之不勤,視之不見,聽之不聞,無形而有形生焉,無聲而五音鳴焉,無味而五味形焉,無色而五色成焉,故有生于無,實生于虛……故一之理,施于四海,一之嘏,察于天地。8

另一個文本說:“萬物之總,皆閱一孔;百事之根,皆出一門。”第一個文本對“一”的根源性言說有三個維度:一是把“一”和“無形”相提并論,認(rèn)為“無形”的東西就是根本的“一”;二是把“一”描述為超感知性的存在,認(rèn)為“一”是無聲、無色、不可聽、不可視的,它創(chuàng)造了有形、五音、五味和五色9;三是把“一”看成對一切事物(從四海到天地等)都普遍有效的根本原理和法則。第二個文本的言說強化了第一個文本里的第三個維度。“一孔”和“一門”不是某一具體的“孔”和“門”,而是以“一孔”和“一門”為隱喻表達萬物都出自一個地方,萬物和一切事務(wù)都有最高的統(tǒng)領(lǐng)(“總”)和根本(“根”),這就是“一”10。

      傳世本《文子·九守》篇有關(guān)“一”的根源性語義是下面這段話。

 天地未形,窈窈冥冥,渾而為一,寂然清澄。重濁為地,精微為天;離而為四時,分而為陰陽,精氣為人,粗氣為蟲;剛?cè)嵯喑?,萬物乃生……天地運而相通,萬物總而為一,能知一即無一不知也,不能知一即無一能知也。

這段話中“渾而為一”的根源性“一”,揭示了宇宙中的兩個根本原理。一是將世界的原初狀態(tài)看成“渾一”的狀態(tài),這個未有天地、幽暗模糊、混沌未分的狀態(tài),是簡本《老子》所說的“有狀混成”的狀態(tài)。宇宙正是從這種狀態(tài)中一步步演化出了萬物。這說明,“渾一”的“一”具有萬物生成總源頭的意義。這是道家解釋萬物起源的一種方式。二是萬物都具有“一”的共同本質(zhì),認(rèn)識和掌握了它就掌握了一切;不能掌握它,就不能掌握任何一種東西。這種意義上的“一”也是道家在“一”這一概念上的一個共見,只是這里是從認(rèn)知層面來說的。

     子學(xué)的天道觀大都同人道觀具有內(nèi)在的統(tǒng)一性,天道的真理、原理、普遍法則和統(tǒng)一本質(zhì)一般也是人道的真理、原理、普遍性基礎(chǔ)和統(tǒng)一根據(jù)11。儒家和道家的思維有很多不同,但在這一點上,它們的思維具有共同性。對關(guān)注建立天下良好秩序的道家來說,“道”和“一”既是宇宙的根源和原理,也是人世間統(tǒng)治的根本和原理。老子確立的這種思維方式,印記在道家譜系的延長線上。這也是簡本《文子》和傳世本《文子》的共同之處。在簡本《文子》中我們看到,平王向文子咨詢過去的圣王如何用“道”治理天下。這是一個站在歷史經(jīng)驗角度的提問。按說“用道”就是治理方式。平王可能覺得這樣的回答太抽象,他又提出如何“用道”治理。于是文子作出了進一步的解釋。簡本《文子》(0564號簡)記載:“文子曰:‘執(zhí)一無為。’”這一回答由兩個語詞構(gòu)成:一個語詞是“執(zhí)一”,一個語詞是“無為”。兩者都是道家政治思維和統(tǒng)治術(shù)的關(guān)鍵詞。結(jié)合傳世本,將下面這部分殘簡連在一起可排列為: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 2262曰:“吾聞古圣立天下,以道立天下0564□何?”文子曰:“執(zhí)一無為。”平王曰:“□□……”2360文子曰:“0870(天)地大器也,不可執(zhí),不可為,為者販(敗),執(zhí)者失。0593是以圣王執(zhí)一者,見小也。無為者0775下正。”平王曰:“見小守靜奈何?”文子曰:“□□……0908也。見小故能成其大功,守靜□□……”12

      在傳世本《文子·道德》篇中,我們能夠看到平王同文子的完整問答。

文子〔平王〕問曰:“古之王者,以道蒞天下,為之奈何?”老子〔文子〕曰:“執(zhí)一無為,因天地與之變化。‘天下大器也,不可執(zhí)也,不可為也。為者敗之,執(zhí)者失之。’執(zhí)一者,見小也,見小故能成其大也,無為者,守靜也,守靜能為天下正。”

將兩者結(jié)合起來,文子回答平王如何用“道”和“一”統(tǒng)治共有三層意思:第一,先從整體上解釋什么是“執(zhí)一無為”。強調(diào)君王掌握“一”(根本原則)和不干涉,主要是順應(yīng)天地的變化,更具體的所指是“不違農(nóng)時”。在農(nóng)業(yè)社會中,農(nóng)民按四時節(jié)令而活動是農(nóng)事的根本,治理者順應(yīng)農(nóng)時,不加干涉就是“無為”,就是掌握了治理的根本。第二,文子引用《老子》第29章的話,從反面說明統(tǒng)治者如果采取控制、干涉等有為政治,就一定會陷入困境。第三,分開解釋“執(zhí)一無為”,說君王掌握“一”(“執(zhí)一”)就是“見小”(老子“見小曰明”的說法)。“小”指事物的細(xì)微處。“見小”即能看到事情的細(xì)微處,如農(nóng)時。能做到“見小”,就能成就大事,滿足人民的生活需要。“無為”指“守靜”,即不干涉、不控制,順應(yīng)民心民愿,如此天下就能形成良好的秩序(“守靜能為天下正”)。

對道家來說,“執(zhí)一”與“執(zhí)道”是統(tǒng)一的。執(zhí)道即執(zhí)一,執(zhí)一即執(zhí)道。只是用“一”更能表現(xiàn)統(tǒng)治者之“一”與被治者之“多”的關(guān)系。在傳世文本《文子》中,將“執(zhí)一”與“得一”作為最高的統(tǒng)治原則,有更多的例子。如《自然》篇說:“夫道者……得一之原,以應(yīng)無方,是謂神明。”《下德》篇說:“故圣王執(zhí)一,以理物之情性。夫一者,至貴無適于天下。圣王托于無適,故為天下命。”《微明》篇說:“發(fā)一號,散無竟,總一管,謂之心。見本而知末,執(zhí)一而應(yīng)萬,謂之述。”在這些文本中,文子強調(diào)“執(zhí)一”。單是說“執(zhí)一”仍不容易理解。所以文子就將“執(zhí)一”同“無為”相提并論。這在傳世本《文子》中也有更多的例子。如《下德》篇說:“一者,無為也。百王用之,萬世傳之,為而不易也。”再如《自然》篇說:“所謂天子者,有天道以立天下也。立天下之道,執(zhí)一以為保,反本無為。”道家的“無為”指不干涉和控制,它有許多具體的表現(xiàn),如柔弱、清靜、虛靜等。如《守弱》篇中的“執(zhí)一無為”強調(diào)的就是柔弱和包容:“圣人以道鎮(zhèn)之,執(zhí)一無為,而不損沖氣,見小守柔,退而勿有,法于江海。江海不為,故功名自化,弗強,故能成其王。為天下牝,故能神不死,自愛,故能成其貴。

文子的“執(zhí)一無為”又指堅持普遍性、穩(wěn)定性的統(tǒng)治。對黃老學(xué)來說,這是堅持根本的原則,更是堅持普遍統(tǒng)一的制度。根本原則是一貫性的東西,對道家來說這主要是指我們討論的一、道、德等;普遍性的制度也是一貫性的東西,在黃老學(xué)中主要是指法律。黃老學(xué)一方面?zhèn)鞒辛死献拥牡?,另一方面又發(fā)展出了法度。在簡本《文子》中我們看到,平王問圣王有多少道,文子回答說“一道”。平王進一步追問,過去的統(tǒng)治者有以道王天下的,也有以軍事王天下的,為什么他們又有不同。文子回答說:“以道王者,德也;以兵王者,亦德也。”14“德”是一貫性的“一”。簡本《文子》記載:“平王曰:‘為正(政)奈何?’文子曰:‘御之以道,〔養(yǎng)〕之以德,勿視以賢,勿加以力,□以□□……□言。’平王曰:‘御……〔御之以道則民附,養(yǎng)之以德則民服,勿視〕以賢則民自足,毋加以力則民自〔樸〕。’”15“道”和“一”又是普遍性的“天理”?!蹲匀弧菲f:“凡事之要,必從一始,時為之紀(jì),自古及今,未嘗變易,謂之天理。”《管子》和《黃帝四經(jīng)》等強調(diào)不同事物的法度和法律制度作為“一”的普遍性和重要性。同樣,《文子》也強調(diào)具體事物的“法度”作為“一”的普遍性。如《道原》篇說:“圣人一度循軌,不變其故,不易其常,放準(zhǔn)循繩,曲因其直,直因其常。”再如《下德》篇說:“夫權(quán)衡規(guī)矩,一定而不易,常一而不邪,方行而不留。”《自然》篇說:王道者,‘處無為之事,行不言之教’,清靜而不動,一度而不徭,因循任下。

在傳世本《文子》中,“執(zhí)一無為”的治理,不是空想,它包含圣王們已有的實踐和經(jīng)驗。《精誠》篇說歷史上的治理雖有不同,但它們有一個共同點,即都是用道、一和德去治理:“三皇五帝三王,殊事而同心,異路而同歸。末世之學(xué)者,不知道之所體一,德之所總要,取成事之跡,跪坐而言之,雖博學(xué)多聞,不免于亂。”《下德》篇還將這種最好的治理歸為帝者的治理,這是一個體證太一的治理,其他的王者、霸者和君者的治理都不如帝治:“帝者體太一,王者法陰陽,霸者則四時,君者用六律。體太一者,明于天地之情,通于道德之倫,聰明照于日月,精神通于萬物,動靜調(diào)于陰陽,喜怒和于四時,覆露皆道,溥洽而無私,蜎飛蠕動,莫不依德而生,德流方外,名聲傳乎后世。”16
 

二、“有一而有氣”和“以一度萬”:《鹖冠子》中的“一”

 

同樣被列入道家,更準(zhǔn)確地說是黃老學(xué)經(jīng)典的著述《鹖冠子》,對“一”(“太一”“泰一”)表達出的概念和語義令人注目。對東周子學(xué)經(jīng)典如《老子》的年代頗有懷疑的葛瑞漢,曾對《鹖冠子》的可靠性進行求證。他還專門考察了“道”與“一”這兩個關(guān)鍵詞的關(guān)系,認(rèn)為在公元前200年左右的幾十年中,在道家中“一”取代了“道”成為形而上學(xué)的中心概念,但這一變化并沒有被注意到,尤其是在對《鹖冠子》的完整闡述中17。葛瑞漢首先注意到了《鹖冠子》中“一”這一概念的重要性,戴卡琳對它的考察也是在他研究的基礎(chǔ)上進行的。但不能簡單地說“一”取代了“道”(比如在《黃帝四經(jīng)》《文子》和《呂氏春秋》中等),這也包括《鹖冠子》中“一”與“道”的關(guān)系在內(nèi)18。“一”在《凡物流形》《太一生水》等出土文獻中就被重點使用了,兩者分別用“一”“太一”而不是用“道”來說明萬物的起源和人間秩序的可能性。但整體上,早期道家的“一”與“道”作為形而上學(xué)概念,是一而二、二而一的同格、同位概念?!尔i冠子》中“一”的概念的重要性,同《凡物流形》和《太一生水》有類似的情形?!尔i冠子》中“道”的語義同其他文本不同,有同“一”相對的“多”(各種道)的意味。這樣的使用在早期道家文本中常常是以“理”(各種理)來表達的。此外,《鹖冠子》對“一”(“泰一”)的使用有使之人格化、神格化的傾向。整體上看,《鹖冠子》對“道”的用法和語義還需要進一步明晰。

      我們需要首先關(guān)注的是《鹖冠子》中“一”的形而上學(xué)和根源性意義。這一層含義集中體現(xiàn)在《環(huán)流》篇一段很難解釋的話中:“有一而有氣,有氣而有意,有意而有圖,有圖而有名,有名而有形,有形而有事,有事而有約。約決而時生,時立而物生。”19這是一個宇宙生成模式。模式的起點就是“一”,終點是“物生”。這說明“一”被賦予了萬物的根源性意義。《能天》篇說的“物乎物,芬芬份份,孰不從一出”,也可證明這一點。列奧·施特勞斯(LeoStrauss)說:“哲學(xué)對初始事物的尋求不僅假定了初始事物的存在,而且還假定了初始事物是始終如一的,而始終如一、不會損毀的事物比之并非始終如一的事物,是更加真實的存在。這些假定來自這一基本前提:凡事皆有因,或者說‘最初,混沌生成了’(亦即初始事物乃是無中生有的)的說法乃是無稽之談。”20

      道家宇宙生成模式,有的用“生”(如“道生一”,或“所生”“生于”),有的用“有”。“有”的句式,分為兩種情形:一種是《語叢一》“有天有命,有地有形”以及《窮達以時》“有天有人”的用法,這里的“有”是邏輯上的并列關(guān)系,而不是時間上的先后關(guān)系,也不是生和被生的關(guān)系。另一種是《恒先》的用法:“有域焉有氣,有氣焉有有,有有焉有始,有始焉有往者。”這是生成論的用法,《鹖冠子》的用法也是如此。《鹖冠子》中這段話用的“有A有B……”是時間上的關(guān)系,不是邏輯上的關(guān)系。用“有”表達的這種生成模式,沒有用“生”和被“生”表達的生成色彩濃。這種生成模式中的“有”可以從《太一生水》的“成”(從前者變出、變成后者)的生成模式來理解?!尔i冠子》的“有一而有氣”,是從最初的“一”的實在之“有”,變成下一層的實在的“氣”。我們看到,《泰錄》篇中恰好就有“故天地成于元氣”(天地是從元氣變成的)的說法。道家的部分生成論模式對宇宙“開端”的狀態(tài)都有一些描述(如《恒先》等),《環(huán)流》篇則有“空之謂一”的說法。這一說法認(rèn)為宇宙的開端(“空”)是混沌狀態(tài)

(“一”)。“空”指虛、空虛,它被用以指“一”的虛無無形和實在。《能天》篇說的“一在而不可見”對此是一個很好的印證。萬物正是從無形、虛和不可見的“一”中衍生出了“氣”的實體。

《鹖冠子》的生成論還有一個模式。它出現(xiàn)在《天則》篇中:“人有分于處,處有分于地,地有分于天,天有分于時,時有分于數(shù),數(shù)有分于度,度有分于一。”21簡化這一模式,即“人←處←地←天←時←數(shù)←度←一”;反過來看,即“一→度→數(shù)→時→天→地→處→人”。這是以“人”這一具體事物為終端上溯,一直追溯到終極的開端“一”。這一模式的表達類似于《太一生水》中的一種形式:“歲者,濕燥之所生也;濕燥者,倉然之所生也;倉然者,四時者,陰陽之所生;陰陽者,神明之所生也;神明者,天地之所生也。天地者,大一之所生也。”《太一生水》用的詞語是“所生”,《鹖冠子》用的是詞語是“分于”。“分”的原義是用刀將東西分成兩半,引申為分割、分開。這里的“A分于B”的“分”不能機械地理解A從B分割、分離出來一部分,應(yīng)該理解為A從B“分化”出來。《泰鴻》篇中就有這種意義上的用法。它說的“渾沌不分,大象不成”這句話中的“分”就是指分化。渾沌即渾然一體的混沌。渾沌在分化中產(chǎn)生出不同的事物,就像老子說的“樸散則為器”那樣。宇宙在時間的不斷分化中形成的演變論,同柏拉圖的具體事物從完美的理念中“分有”“分享”其自身的思想,以及理學(xué)中“理一分殊”這一義理具有某種可比性。22《鹖冠子》的這一模式,將宇宙分化的終點限于人,這是以獨特的人類(《語叢一》說:“天生百物,人為貴。”《說文》說:“人,天地之性最貴者。”)如何誕生而提出的一種宇宙生成論。張金城就是從這一角度來解釋這一模式的,他認(rèn)為人、處、地、天、時、數(shù)和度,追溯它們的本源無不出于“一”,而最終又歸于“一”。23

      接下來我們需要揭示的是《鹖冠子》中“一”的普遍性和統(tǒng)一性思想。原本數(shù)字的“一”不僅被道家塑造成了指稱萬物所從出的終極性源頭(《說文》將“一”注解為“惟初太始,道立于一,造分天地,化成萬物”,就是來源于道家),而且被普遍化為萬物的統(tǒng)一性基礎(chǔ)和終極根據(jù)。老子的“玄同”,莊子的“齊同”,彭蒙和田駢等的“齊萬物以為首”(《莊子·天下》),都顯示出他們對萬物具有統(tǒng)一性、共同性的認(rèn)定。但萬物統(tǒng)一于何處,又為什么能夠統(tǒng)一呢?同“道”并行的“一”的概念的誕生及演變,使萬物的統(tǒng)一性能夠在“一”的直觀中,在一與多、一與萬、一與眾、一與雜的相對、相反和相成關(guān)系中被把握?!尔i冠子》一篇的篇名叫“度萬”(衡量萬物)就是尋找萬物統(tǒng)一性尺度的象征性符號。我們能用什么去衡量萬物呢?《鹖冠子》明確回答說用“一”(“以一度萬”)。對《鹖冠子》來說,一切事物都能夠用統(tǒng)一的標(biāo)準(zhǔn)來衡量,哪怕是提問題也需要掌握住“要旨”。“一”就是根本標(biāo)準(zhǔn),就是要旨。

      在《鹖冠子》中,萬物的統(tǒng)一性和根本標(biāo)準(zhǔn)也是“道”。《鹖冠子》不像葛瑞漢所說的那樣用“一”取代了“道”。事實上,它對道的一部分用法跟它對“一”的用法具有一致性和同一性。如《夜行》篇對“道”有一個描述:“有所以然者,隨而不見其后,迎而不見其首。成功遂事,莫知其狀。圖弗能載,名弗能舉,強為之說曰:‘芴乎芒乎,中有象乎,芒乎芴乎,中有物乎,窅乎冥乎,中有精乎?’致信究情,復(fù)反無貌。”這一描述很容易被識別出來是誰的手法以及它說的是什么。這一般是道家使用的手法,它描述的對象是道。一方面它以否定的方式說道不是什么(無形、無象),另一方面它以肯定的方式說道是什么(有物、有精)。很難想象道家會將這些描述用到具體事物上。正如莊子所說,道使一切物成為物,而它本身不是物。正是這樣的道才能使一切事物都具有理,同時它自身卻不是某一種理。它是萬物共同的理,是萬物統(tǒng)一性的終極根據(jù)和法則。這也是《鹖冠子》的“道”同“一”一致的地方?!短鞕?quán)》篇說:“通而鬲(隔)謂之道……知一而不知道,故未能里(理)也。”24在此,道是貫通一切事物的實在。這同下文說的“知一”(知其一)而不知普遍統(tǒng)一的道就不能貫通理的思想一致。

     《鹖冠子》的“道”確實又有跟“一”不一樣的用法,它竟又被用作與“一”相反的“多”。這種用法典型地出現(xiàn)在《環(huán)流》篇中:“故同之謂一,異之謂道……賢者萬舉而一失,不肖者萬舉而一得,其冀善一也,然則其所以為者不可一也。知一之不可一也,故貴道??罩^一,無不備之謂道。”這段話里的“一”與“道”的不同用法是三個對比:第一,“一”是“共同”(“同”),道是“不同”(“異”);第二,普遍的“一”不能用單一的東西來體現(xiàn),它相對于各種“不同的道”;第三,“一”是虛而無形的空,道是指所具備的一切具體的東西。這三者中的“一多”關(guān)系,既是同與異的關(guān)系,又是一理與眾理的關(guān)系,還是一體與眾體的關(guān)系。

     《鹖冠子》中的“一”指萬物統(tǒng)一性的根據(jù)和根本法則,這從它對“法”的概念的使用中也能看到?!尔i冠子》使用的“法”,大體上有三種意義:一是指宇宙的根本的普遍法則,二是指自然和事物的不同法度,三是指人類的法律、法令。第一種意義上的“法”與“一”的普遍法則義具有同一性。如《度萬》篇中說的兩句話“散無方化萬物者令也,守一道制萬物者法也”,就是將法令看成“化萬物”“制萬物”的根本法則,它們是對一切事物都適用的“無方”和“一道”。再如《環(huán)流》篇說:“一為之法,以成其業(yè),故莫不道。一之法立,而萬物皆來屬。法貴如言,言者萬物之宗也。”其中說的“一為之法”和“一之法立”,是將“一”看成“法”,反過來說普遍的“法”也就是“一”。正是這種根本性的“一法”能夠規(guī)范萬物和統(tǒng)屬萬物。如《天則》篇說:“惟圣人究道之情,唯道之法,公政以明。”《環(huán)流》篇說:“道德之法,萬物取業(yè)。

      作為指稱不同事物的《鹖冠子》的“法”,同黃老學(xué)所說的不同事物的度、數(shù)、理具有同一性。這種意義上的“法”,《鹖冠子》特別強調(diào)的是“天法”。道家思想中的“天”,作為萬物之“一”(有形之大者)整體隸屬于終極的“道”和“一”,有時似乎它又有代表“道”和“一”的用法及意味(如老子所說域中的“四大”)。從嚴(yán)格的概念層次上說,“天法”則仍是一種事物的法。如《王》中說的“天者誠其日德也,日誠出誠入,南北有極,故莫弗以為政”,又如“天者一法其同也,前后左右,古今自如,故莫弗以為常”,《天權(quán)》中說的“取法于天”,《天則》中說的“法章物而不自許者,天之道也”,其中所使用的“法”都是指不同事物的法25。作為人類制度和規(guī)范意義上的法,《鹖冠子》把它看成圣人創(chuàng)立的。如《環(huán)流》篇說:“生法者我也,成法者彼也。生法者,日在而不厭者也。生成在己,謂之圣人。”在《鹖冠子·兵政》說的“賢生圣,圣生道,道生法,法生神,神生明”這段話中,圣來源于賢,道來源于圣,法來源于圣人創(chuàng)造的道。因此,這里的“道生法”同《黃帝四經(jīng)》中說的“道生法”的“道”不同,其所生的法當(dāng)然也不同。這樣,圣人創(chuàng)造的法令制度,在《鹖冠子》中就成了建立良好秩序的普遍法則。這是統(tǒng)治者必然使用的根本標(biāo)準(zhǔn):“故法者,曲制,官備,主用也。”(《天則》)據(jù)此去統(tǒng)治就能夠“立表而望者不惑,按法而割者不疑”(《天權(quán)》)。否則結(jié)果就是:“賞加無功而弗能奪,法廢不奉而弗能立。罰行于非其人而弗能絕者,不與其民之故也。”(《天則》)

     《鹖冠子》中“一”的根源性和普遍性意義又體現(xiàn)在它被看成統(tǒng)治的根本原理和法則上。道家的統(tǒng)治者圣人、君主一般都被要求學(xué)習(xí)、掌握和遵循“一”與“道”來統(tǒng)治,這又被看成最好的又是最簡易的統(tǒng)治。宇宙中的一與多、一與萬的關(guān)系,在政治世界中就變成了一君與萬民的關(guān)系。如《王》篇中說的“天度數(shù)之而行,在一不少,在萬不眾,同如林木,積如倉粟,斗石以陳,升委無失也。列地分民,亦尚一也耳,百父母子,何能增減,殊君異長,又何出入,若能正一,萬國同極,德至四海,又奚足闔也”,其中的“在一不少,在萬不眾”,以“一”作為“少”能夠面對以“萬”作為“眾”的復(fù)雜性,強調(diào)用“一”統(tǒng)治的簡易性;其中的“能正一”,說明做到“正一”的重要性,強調(diào)統(tǒng)治結(jié)果的最大化。《天權(quán)》中說的“要領(lǐng)天下而無疏,則遠乎敵國之制,戰(zhàn)勝攻取之道,應(yīng)物而不窮,以一宰萬而不總,類類生之”,其中的“要領(lǐng)天下”和“以一宰萬”,以“要”對“天下”、以“一”對“萬”,強調(diào)用“要”、用“一”就能夠統(tǒng)領(lǐng)天下、主宰萬物?!妒辣分姓f的“知一不煩,千方萬曲,所雜齊同,勝道不一,知者計全”,以“一”對“煩”,以“知者”對“全”,強調(diào)掌握“一”、用“大智”就能夠“不煩”“計全”?!赌芴臁分姓f的“故圣人者,取之于埶,而弗索于察。埶者,其專而在己者也,察者,其散而之物者也……至一易,故定審于人,觀變于物”,以“至一”對“一”和“物”,強調(diào)統(tǒng)治者用“至一”就能夠知曉天下人的愿望、認(rèn)知一切事物的變化?!锻酢氛f的“故主無異意,民心不徙,與天合則,萬年一范,則近者親其善,遠者慕其德而無已”,以及“天用四時,地用五行,天子執(zhí)一以居中央,調(diào)以五音,正以六律,紀(jì)以度數(shù),宰以刑德”,以大尺度時間的“萬年”對法則“范”,以“執(zhí)一”對“五音”“六律”“度數(shù)”和“刑德”,強調(diào)了“居中央”的天子建立人世間的一切秩序?!短靹t》篇說的“符節(jié)亡此,曷曾可合也,為而無害,成而不敗,一人唱而萬人和,如體之從心,此政之期也。蓋毋錦杠悉動者26,其要在一也”,以“一人”對“萬人”,對“車蓋”等的連動,對“要”,強調(diào)“天子執(zhí)一”,天下所有的人都會響應(yīng),強調(diào)就連車輛的奔馳也有一個“一”之“要”。凡此等等,都是認(rèn)定用“一”去統(tǒng)治就是最好和最有效的統(tǒng)治。27

      《鹖冠子》中“一”的根源性和普遍性意義,最后又顯示在圣人、君主的符號中。把統(tǒng)治者同“道”和“一”結(jié)合在一起,統(tǒng)治者也就被賦予了神圣性。儒家中代表天的主要是天子,道家中代表一、太一和道的主要是圣人。在這種關(guān)系中,天、道都有了被身體化的表現(xiàn)?!独献印分兄t卑無為的圣人,在黃老學(xué)中和《鹖冠子》中既是圣人,又是君,他們似乎都變成了至高無上的神了。如《道端》所說的“君主”就是如此:“君者,天也。天不開門戶,使下相害也,進賢受上賞,則下不相蔽,不待事人賢士顯不蔽之功,則任事之人莫不盡忠,鄉(xiāng)曲慕義,化坐自端,此其道之所致,德之所成也。本出一人,故謂之天,莫不受命,不可為名,故謂之神。”《能天》中所說的“圣”也是如此:“故圣,道也。”兩處的君、圣符號,都已是天和道的化身了。這種化身,在《鹖冠子》中又表現(xiàn)為“泰一”神:“泰一者,執(zhí)大同之制,調(diào)泰鴻之氣,正神明之位者也。故九皇受傅,以索其然之所生,傅謂之得天之解,傅謂之得天地之所始,傅謂之道,得道之常,傅謂之圣人,圣人之道與神明相得,故曰道德,郄始窮初,得齊之所出,九皇殊制,而政莫不效焉,故曰泰一。”(《泰鴻》)以圣人、君主為“一”和“太一”的化身,既強調(diào)了“一”的根本性和普遍性,又強調(diào)了統(tǒng)治者的權(quán)威性。但統(tǒng)治者如果只是利用這種邏輯,“假一”之名而沒有“行一”之實,那么結(jié)果就只能是意識形態(tài)的虛假性。

 

三、“造于太一”和“王者執(zhí)一”:《呂氏春秋》中的“一”

 

 類似于主編角色的呂不韋同他的門客們共同編寫的《呂氏春秋》,同《淮南子》這部書一樣被《漢書·藝文志》列為雜家28。實際上,這兩本書都有它們的中心,它們是融合了子學(xué)不同學(xué)派而又以道家、黃老學(xué)為中心的著作。因此,兩者可以稱得上是綜合性或百科全書性的哲學(xué)著作,其中“一”又是兩者共有的關(guān)鍵詞29。單從《呂氏春秋》中的《不二》和《執(zhí)一》這兩篇的篇名就能看出它對“一”是多么關(guān)注?!秴问洗呵铩分?ldquo;一”的概念和語義,主要有兩方面:一是被用來解釋世界和萬物起源的終極根源;二是被用作建立良好人間秩序的普遍原理和根本法則。

     《呂氏春秋》中根源意義上的“一”也是“太一”和“道”,三者是同格、同位的概念。在“一”前面加一個修飾性的“太”字,只是為了表示“一”的至高無上性,就像“道”前面加一個“大”字那樣。但不加修飾語的“一”和“道”,同樣也是至高無上的。“太一”的概念出現(xiàn)在《呂氏春秋·大樂》篇。這一篇的主旨是討論音樂的根源,對音樂提出了形而上學(xué)和本體論的解釋。在儒家中,為音樂提出形而上學(xué)解釋的是《禮樂·樂記》,它將音樂看成源于天地的和諧(“天地之和”)。受此影響,《大樂》篇提出類似的說法:“凡樂,天地之和,陰陽之調(diào)也。”但《大樂》篇沒有停留在這種說法上,它使之同道家的本根論融合起來,引用“太一”和“道”的概念,認(rèn)為音樂根源于“太一”“道”:“音樂之所由來者遠矣,生于度量,本于太一。

      作為天地和諧秩序的音樂只是萬物之一?!洞髽贰窙]有局限于只是為音樂尋找最高的根據(jù),它進一步探尋世界和萬物的起源和根據(jù),認(rèn)為不僅音樂源于“太一”,而且天地和萬物都源于“太一”?!洞髽贰菲杏袃啥卧捠怯嘘P(guān)宇宙生成論的。其中一段說:“太一出兩儀,兩儀出陰陽。陰陽變化,一上一下,合而成章。渾渾沌沌,離則復(fù)合,合則復(fù)離,是謂天常。天地車輪,終則復(fù)始,極則復(fù)反,莫不咸當(dāng)。日月星辰,或疾或徐,日月不同,以盡其行。四時代興,或暑或寒,或短或長,或柔或剛。”這一段話表達的宇宙生成論不完整。它的描述是,“太一”產(chǎn)生了天地(“兩儀”),兩儀產(chǎn)生了陰陽,陰陽的變化和相互作用產(chǎn)生出了樂章或有花紋的東西。它沒有說到萬物的生成(“章”就像音樂那樣只是萬物之一)。接下來它將問題轉(zhuǎn)到了天地,日月星辰,四時的變化、循環(huán)及其秩序上了。

    《大樂》的另一段話說:“萬物所出,造于太一,化于陰陽,萌芽始震,凝以形。形體有處,莫不有聲。聲出于和,和出于適。先王定樂,由此而生。天下太平,萬物安寧,皆化其上,樂乃可成。”這一段話描述的宇宙生成圖景,是先用一句話來概括:“萬物”由“太一”所創(chuàng)造,由陰陽所化育(“萬物所出,造于太一,化于陰陽”)。然后描述了從“太一”到萬物的演變過程,先是經(jīng)過萌生出的熾熱狀態(tài)的翻動,再經(jīng)過冷卻和凝聚,最后變成了一切有形的具體事物(“萌芽始震,凝以形”)。在道家宇宙生成論中,這是一個簡化版的宇宙生成模式30。《黃帝四經(jīng)·道原》把“一”看成“道”的稱號,與此類似,《呂氏春秋》以“太一”為“道之名”,說:“道也者,視之不見,聽之不聞,不可為狀。有知不見之見、不聞之聞,無狀之狀者,則幾于知之矣。道也者,至精也,不可為形,不可為名,強為之名,謂之太一。”但在《呂氏春秋》中,“一”不只是道之名,它還是與“道”并行的表達萬物根源性的符號,這一點同樣明顯。如《圜道》說:“以言說一,一不欲留,留運為敗,圜道也,一也齊(疑為“者”)至貴,莫知其原,莫知其端,莫知其始,莫知其終,而萬物以為宗。

      在《呂氏春秋》中,我們再次看到“一”“太一”以及“道”,三者同樣被作為人間秩序的基礎(chǔ)。這樣的思維貫穿在這部書中,并涉及一系列概念。整體上說明這部書主旨的《序意》說:“爰有大圜在上,大矩在下,汝能法之,為民父母。蓋聞古之清世,是法天地……上揆之天,下驗之地,中審之人……天曰順,順維生;地曰固,固維寧;人曰信,信維聽。三者咸當(dāng),無為而行。”《大樂》將根源于“太一”又經(jīng)過先王確定的統(tǒng)一和諧的音樂同良好的治理和秩序統(tǒng)一起來:“天下太平,萬物安寧。皆化其上,樂乃可成。”這也反映了《大樂》對世界秩序的整體思維和它為什么以“一”為建立良好秩序的最高真理。

故一也者制令,兩也者從聽。先圣擇兩法一,是以知萬物之情。故能以一聽政者,樂君臣,和遠近,說黔首,合宗親;能以一治其身者,免于災(zāi),終其壽,全其天;能以一治其國者,奸邪去,賢者至,成大化;能以一治天下者,寒暑適,風(fēng)雨時,為圣人。故知一則明,明兩則狂。

這里的“一”被解釋為“道”或君王31,“兩”被解釋為萬物、臣僚。但同一個地方一個詞不能有兩個意思,哪怕這兩個意思有聯(lián)系。結(jié)合下文,其中的“法一,是以知萬物之情”和“以一治”中的“一”,就是指根本的、普遍的、統(tǒng)一性法則;“兩”是指多,包括了百姓等。據(jù)此,不管是一個人用之于修身,還是諸侯用之于治國,天子用之于治天下,“一”都是普遍適用的。

     《大樂》篇將“一”作為治理的普遍原則不是孤立的。從上述《不二》篇和《執(zhí)一》篇的標(biāo)題就可以看出,兩篇的治道都立足于“一”32?!恫欢菲_頭就提出警告,統(tǒng)治者治國如果沒有根本原則,而是去聽從人們的各種議論,國家就會陷入危險之中。相對于有著無數(shù)不同性情和差異的個人之“多”,圣王只是“少”和“一”。他如何用他的“少”和“一”去統(tǒng)治無數(shù)的個人呢?道家和黃老學(xué)的一個共同思維是,如果要以一治多,以寡治眾,那就必須有一個適用于無數(shù)人的普遍有效的根本原則,他們認(rèn)為這就是“一”。如同老子、孔子等人的哲學(xué)都有其根本的理念和智慧那樣,一個國家的統(tǒng)治者同樣應(yīng)該掌握根本和統(tǒng)一的原則:

 金鼓所以一耳也;同法令所以一心也;智者不得巧,愚者不得拙,所以一眾也;勇者不得先,懼者不得后,所以一力也。故一則治,異則亂;一則安,異則危。夫能齊萬不同,愚智工拙,皆盡力竭能,如出乎一穴者,其唯圣人矣乎!無術(shù)之智,不教之能,而恃強速貫習(xí),不足以成也。(《不二》)

       持守“不二”,就是“守一”和“執(zhí)一”。《呂氏春秋·執(zhí)一》篇對此深信不疑:

王者執(zhí)一,而為萬物正。軍必有將,所以一之也;國必有君,所以一之也;天下必有天子,所以一之也;天子必執(zhí)一,所以摶之也。一則治,兩則亂。今御驪馬者,使四人,人操一策,則不可以出于門閭者,不一也。

      從圣王、天子到君主,從軍隊將領(lǐng)御馬,都需要掌握普遍有效的“一”,只有它才能夠統(tǒng)一萬物。按照《論人》篇的說法,君王如果能夠“執(zhí)一”,他就神通廣大,他的德能就可比天地日月的境界。

知神之謂得一,凡彼萬形,得一后成。故知一,則應(yīng)物變化,闊大淵深,不可測也。德行昭美,比于日月,不可息也。豪士時之,遠方來賓,不可塞也。意氣宣通,無所束縛,不可收也……故知知一,則若天地然,則何事之不勝,何物之不應(yīng)?譬之若御者,反諸己,則車輕馬利,致遠復(fù)食而不倦。

     《為欲》篇對“執(zhí)一”重要性的肯定也無以復(fù)加:“執(zhí)一者至貴也。至貴者無敵。”如果只是說到“執(zhí)一”或者“執(zhí)道”而不進一步說明其具體所指,那是很難掌握和運用的?!秷?zhí)一》篇對“一”的具體所指沒有更多的說明。但在《呂氏春秋》其他篇目中,我們就能看到“執(zhí)一”“執(zhí)道”的一些具體所指,可以歸納如下:第一,“執(zhí)一”就是遵循天地的根本法則(“法天地”),這是上述《序意》中我們已經(jīng)看到的。第二,“執(zhí)一”是遵循樸、理和數(shù)。如《論人》篇說:“故知知一,則復(fù)歸于樸,舉錯以數(shù),取與遵理,不可惑也。”第三,“執(zhí)一”就是審名分。如《審分》篇說:“有道之主,其所以使群臣者亦有轡。其轡何如?正名審分,是治之轡已。故按其實而審其名,以求其情;聽其言而察其類,無使放悖。夫名多不當(dāng)其實、而事多不當(dāng)其用者,故人主不可以不審名分也。”第四,“執(zhí)一”就是“執(zhí)法”。黃老學(xué)對老子治道的最重要發(fā)展是將法與道結(jié)合起來,將道和一的普遍性和統(tǒng)一性變成了法的普遍性和統(tǒng)一性。在《呂氏春秋·不二》篇中,“一”被具體為普遍的“法令”,它適用于所有的人。天下治不治,就取決于統(tǒng)治者是不是堅持法令之“一”去統(tǒng)治:“故一則治,異則亂;一則安,異則危。”第五,“執(zhí)一”就是指所掌握綱紀(jì)合乎百姓的利害傾向:“用民有紀(jì)有綱,一引其紀(jì),萬目皆起,一引其綱,萬目皆張。為民紀(jì)綱者何也?欲也惡也。何欲何惡?欲榮利,惡辱害。辱害所以為罰充也,榮利所以為賞實也。賞罰皆有充實,則民無不用矣。”(《用民》)第六,“執(zhí)一”就是崇尚孝的價值?!缎⑿小菲鲝垊?wù)本,其所說的“本”則是孝:“務(wù)本莫貴于孝……夫孝,三皇五帝之本務(wù),而萬事之紀(jì)也……夫執(zhí)一術(shù)而百善至、百邪去、天下從者,其惟孝也。故論人必先以所親而后及所疏,必先以所重而后及所輕。”這顯然是吸取了儒家的倫理價值。第七,“執(zhí)一”是君主只任用人而不自為事,是讓百官盡職盡責(zé)。《知度》篇說:“明君者,非遍見萬物也,明于人主之所執(zhí)也。有術(shù)之主者,非一自行之也,知百官之要也。知百官之要,故事省而國治也。明于人主之所執(zhí),故權(quán)專而奸止。”君主如果“好暴示能,以好唱自奮,人臣以不爭持位,以聽從取容”(《任數(shù)》),結(jié)果就如《任數(shù)》篇所說:“代有司為有司也,是臣得后隨以進其業(yè)〔也〕。
 

結(jié)語

 

通過對《文子》《鹖冠子》和《呂氏春秋》這三個早期道家文本中“一”的概念的演變和語義的考察,我們可以明確幾點:第一,這三個文本中的“一”的概念同“道”的概念保持著基本的同一性,兩者整體上是同格、同位的概念。只是,在《鹖冠子》中,“一”的概念所處的位置比“道”的概念更顯赫(以至于葛瑞漢說其“道”被“一”取代了)。第二,這三個文本中的“一”的概念,整體上都被看成宇宙的終極性根源,世界上所有事物都被看成源于“一”和出于“一”(物、人、音樂等)。第三,這三個文本都以“一”為開端提出了各具特色的宇宙生成論,描述了宇宙的演化、分化和生成過程。第四,這三個文本都將“一”看成萬物統(tǒng)一性的本質(zhì)和普遍法則,萬物都被看成相對于“一”的“多”和“眾”(各種不同的度、數(shù)和理等)。第五,這三個文本都將“一”看成統(tǒng)治的最高原理,看成建立良好社會政治秩序的普遍有效法則。


注釋

1. 王中江:《早期道家“一”的思想的展開及其形態(tài)》,《哲學(xué)研究》2017年第7期。此前圍繞《凡物流形》中的“一”,筆者發(fā)表了《〈凡物流形〉“一”的思想構(gòu)造及其位置》,《學(xué)術(shù)月刊》2013年第10期。

2. 丁原植:《〈文子〉資料探索》,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1999年版;李定生、徐慧君:《〈文子〉校釋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;陳麗桂:《從出土竹簡〈文子〉看古、今本〈文子〉與〈淮南子〉之間的先后關(guān)系及幾個思想論題》,《哲學(xué)與文化》1996年第8期,第1871-1884頁;葛剛巖:《由出土竹簡〈文子〉看今本〈文子〉的成書祖本》,《古籍整理研究學(xué)刊》2004年第1期,第1-18頁;白奚:《〈文子〉的成書年代問題——由“太一”概念引發(fā)的思考》,《社會科學(xué)》2018年第8期,第105-110頁等。3.有關(guān)這一問題,參閱A.C.Graham,“A Neglected Pre-Han Philosophical Text:Ho-Kuan-Tzu,Bulletin of the 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52,no.3(1989):497-532;戴卡琳:《解讀〈鹖冠子〉——從論辯學(xué)的角度》,遼寧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;孫福喜:《〈鹖冠子〉研究》,陜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;黃懷信:《鹖冠子匯校集注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;林冬子:《〈鹖冠子〉研究》,寧夏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;杜曉:《道法為民:〈鹖冠子〉研究》,中國社會科學(xué)出版社2021年版等。

4.這就肯定了《淮南子》同《文子》相同的部分不是后者抄錄了前者,而是恰恰相反。這跟《淮南子》這部著作的集體編寫特點也相吻合?;诖?,《文子》中有關(guān)“一”的文本出現(xiàn)在《淮南子》中,我們就將它作為《文子》中的“一”來考察。

5.非常值得注意的是,在傳世本中,出現(xiàn)平王問和文子答的地方,都只出現(xiàn)在《道德》《微明》《上仁》和《上義》這四篇中,其他篇中則沒有。從這一事實和現(xiàn)象來看,簡本《文子》首先同傳世本的這四篇存在著高度的契合關(guān)系。

6.簡本《文子》中有關(guān)“一”這幾處的文本,其中三處是平王與文子的問答內(nèi)容。

7.傳世本《文子·九守》有一個宇宙生成模式:“一→天地→四時→陰陽→人蟲→剛?cè)?rarr;萬物。”“一”是生成萬物的開端。

8.“嘏”字《淮南子·原道》和《黃帝四經(jīng)·成法》皆作“解”,高誘釋為“達”。“察”《淮南子·原道》作“際”。

9.老子認(rèn)為一和道無形、無象,傳世本《文子》對“一”的這兩個維度的描述受到了老子的影響。

10.傳世本《文子》中的“一”又叫“太一”。如《自然》篇說:“天氣為魂,地氣為魄,反之玄妙,各處其宅,守之勿失,上通太一,太一之精,通合于天。”

11.這種思維方式被看成“自然”與“制作”的連續(xù)性思維,這是一種有機主義、整體主義的思維。參閱丸山真男著,王中江譯:《日本政治思想史研究》(修訂譯本),生活·讀書·新知三聯(lián)書店2022年版。

12.有關(guān)這段話的復(fù)原編連,參閱張固也:《竹簡〈文子〉復(fù)原及其意義》,《國學(xué)學(xué)刊》2020年第3期,第127-129頁。

13.李定生等解釋“見小”,說是指“道的作用”。參考李定生、徐慧君:《〈文子〉校釋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,第200頁。

14.簡本有關(guān)這部分內(nèi)容大體對應(yīng)傳世本《道德》篇中這段話:“文子〔平王〕問曰:‘王道有幾?’老子〔文子〕曰:‘一而已矣。’文子〔平王〕曰:‘古有以道王者,有以兵王者,何其〔不〕一也?’曰:‘以道王者,德也;以兵王者,亦德也。’”

15.結(jié)合傳世本,簡本相關(guān)內(nèi)容可以如此編連。

16.有關(guān)太一與帝者的關(guān)系,參閱白奚:《〈文子〉的成書年代問題——由“太一”概念引發(fā)的思考》,《社會科學(xué)》2018年第8期,第105-110頁。

17.A.C.Graham,“The Way and the OneinHo-Kuan-Tzu,”Epistemological Issues in Classical Chinese Philosophy,by Lenk Hans and Paul  Gregor(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,1993),pp31-44.

18.在《鹖冠子》中,“天”的概念也非常重要,單是其中三篇的篇名(“天則”“天權(quán)”“能天”)都有“天”字。其中一篇的篇名叫“道端”。

19.這一模式難以解釋的是“一→氣→意→圖→名→形→事→約→時→物”中的“意”“圖”“名”“事”等用語,具有很強的“人格化”色彩。戴卡琳認(rèn)為“君主”的意志和意識參與到了萬物生成的過程中。按照這個模式,終點中的“時立而物生”的“物”即萬物,人是其中之一。因此,在萬物產(chǎn)生之前的各個階段,“人”都不可能參與其中。萬物生成過程中的意、圖、名、事都只能從生命化及其活動的意義上來理解,就像《語叢》中說的“凡物由望生”那樣,從“一”衍生出了有機物、生命和意識等。其后出現(xiàn)的“形”“約”“時”和“物”等似乎又強調(diào)這些階段上事物的“自然性”。有關(guān)它們的注解和解釋,參閱黃懷信:《鹖冠子匯校集注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71-72頁。

20.施特勞斯.自然權(quán)利與歷史[M].彭剛,譯.北京:生活·讀書·新知三聯(lián)書店,2003:90。

21.這個模式中的處、地、天、時、數(shù)、度等概念,同上述第一個模式中重合的概念有天、地、時。處即處所,它同“所”一樣是一個空間概念。“時”即四時、節(jié)令等。“數(shù)”“度”即事物的各種量度。

22.理學(xué)“理一分殊”中的“分”先是指“分位”之“分”,后演變出“分成”“分化”之“分”。

23.張金城:《鹖冠子箋疏》,臺灣師范大學(xué)《國文研究所集刊》1975年總第19期,第663頁。

24.“而”字當(dāng)作“無”,或“其”,其義皆可通。

25.天法也來源于“一”之法。如《天則》篇說:“天之不違,以不離一,天若離一,反還為物。”

26.“此”音誤,實為“齒”字。“蓋”,車蓋。“毋”通“貫”。“錦”,彩帛。“蓋毋錦杠悉動”,是說車蓋貫上錦帛都振動有一個共同的動因。參閱黃懷信:《鹖冠子匯校集注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52頁。

27.對“法”作為統(tǒng)一性統(tǒng)治重要性的強調(diào),有《學(xué)問》篇說的“法令者主道治亂國之命也”和《泰鴻》篇說的“法者,天地之正器也,用法不正,玄德不成”等。

28.這兩部書內(nèi)容的廣博性,部分原因同它們分別由許多人一起來完成有關(guān),更主要的原因同主編的意圖和目標(biāo)有關(guān),即希望為統(tǒng)一的天下和國家提供一種全面的知識體系和世界觀。這可以從《呂氏春秋》的《序意》中找到根據(jù)。《淮南子》具有類似的情形。因此,兩書的內(nèi)容廣博不是無意識的結(jié)果,而是有意為之。《漢書·藝文志》沒有在它們的廣博性中發(fā)現(xiàn)它們的中心,從而賦予了它們“雜家”之名。

29.《淮南子》中“一”的文本,有一部分來自《文子》。

30.宇宙有了具體的事物,它的存在處就是聲音的出處。

31.陳奇猷:《呂氏春秋校釋》,學(xué)林出版社1984年版,第264頁。

32.此外《圜道》篇亦說:“以言說一,一不欲留,留運為敗,圜道也,一也齊至貴,莫知其原,莫知其端,莫知其始,莫知其終,而萬物以為宗。圣王法之,以令其性,以定其正,以出號令。令出于主口,官職受而行之,日夜不休,宣通下究,讖于民心,遂于四方,還周復(fù)歸,至于主所,圜道也。”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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