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秦兩漢
三王四事與周公集大成——《孟子·離婁下》第20章的道統(tǒng)論解讀
發(fā)表時間:2023-02-14 18:12:53    作者:楊海文    來源:《孔子研究》2023年第1期
       摘要:《孟子·離婁下》第20章具有厚重的道統(tǒng)論內(nèi)涵。從具體內(nèi)容看,前四句言說禹、湯、文王、武王,后兩句言說周公;從思辨環(huán)節(jié)看,各句分別呈現(xiàn)禹的好惡之辨、湯的操縱之辨、文王的緩急之辨、武王的親疏之辨、周公的兼施之辨與思行之辨;從核心觀點看,“三王”指夏、商、周三代,“四事”指禹、湯、文王、武王的事業(yè),入出之辨妙于一盛之辨,周公在孔子之前可謂集大成;從基本精神看,此章與前一章、后二章均為儒家道統(tǒng)論的重要篇什,并與一般所說揭橥道統(tǒng)論先聲的《孟子》末章一脈相承。

       《孟子》書中有許多“孟子曰”的字樣,全書出現(xiàn)223次,其中141次出現(xiàn)于章首。在起首為“孟子曰”的141章中,《孟子·離婁下》第20—22章(以下稱作《孟子》8·20—8·221)的這三個字為何被當作衍文呢?一是姚永概《孟子講義》卷八《離婁章句下》按語:“此四章乃一篇文字,合之乃辭完義備??质钦`分,而又各加以‘孟子曰’三字。分章雖由于趙氏,而‘孟子曰’則是后人妄加。2二是《孟子文法讀本》卷四《離婁》錄吳闿生眉批:“此‘孟子曰’三字,當衍。蓋此等處,多為后人所增,不足據(jù)也。他篇亦多放此。3三是何漱霜《孟子文法研究·尚論古人編·圣人篇》指出:“此章當從吳摯甫先生之說,與本文前章及本文下二章刪去三‘孟子曰’合為一章。”4吳汝綸(字摯甫)、吳闿生父子以及姚永概是一脈相傳的桐城派學者。他們認為《孟子》8·19—8·22四章旨在揭明儒家道統(tǒng),而《孟子》8·19起首已有“孟子曰”,所以后三章的這三個字就是衍文。人們未必認可“衍文”之說,但“此四章乃一篇文字”的提法切中肯綮。本文以《孟子》8·20為例,力圖驗證這一提法。

一、禹之好惡:旨酒與善言

      《孟子》8·20第一句為:“禹惡旨酒而好善言。”孟學史習慣用《戰(zhàn)國策》解讀“惡旨酒”,用《尚書》解讀“好善言”,這使得大禹的好惡之辨具有厚重的歷史內(nèi)涵。
       先看“旨酒”。一是《戰(zhàn)國策》卷二十三《魏二》“梁王魏嬰觴諸侯于范臺”條指出:“昔者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,進之禹。禹飲而甘之,遂疏儀狄,絕旨酒,曰:‘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。’”5(按:魏嬰即梁惠王。)二是《孟子正義》卷十六《離婁下·二十章》錄趙岐注:“旨酒,美酒也。儀狄作酒,禹飲而甘之,遂疏儀狄,而絕旨酒。”6三是朱熹《孟子集注》卷八《離婁章句下》指出:“《戰(zhàn)國策》曰:‘儀狄作酒,禹飲而甘之,曰:“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。”遂疏儀狄而絕旨酒。’7四是呂留良《四書講義》卷三十七《孟子八·離婁下·孟子曰禹惡旨酒章》指出:“‘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’,尚是利害第二層義。只當下便有閑,是圣人存心之密。8
       再看“善言”。一是《尚書·虞書·大禹謨第三》指出:“禹拜昌言曰:‘俞!’”又《尚書·虞書·皋陶謨第四》指出:“禹拜昌言曰:‘俞!’”又《尚書·虞書·益稷第五》指出:“帝曰:‘來,禹!汝亦昌言。’”“皋陶曰:‘俞!師汝昌言。’”(按:《尚書》四言“昌言”,均與禹有關。)二是《孟子》3·8指出:“禹聞善言,則拜。”又《孟子》8·20指出:“禹惡旨酒而好善言。”三是《史記》卷二《夏本紀第二》指出:“禹拜美言,曰:‘然。’”四是《孟子正義》卷十六《離婁下·二十章》錄趙岐注:“《書》曰:‘禹拜讜言。’9(按:《尚書》無此語。)五是朱熹《孟子集注》卷八《離婁章句下》指出:“《書》曰:‘禹拜昌言。’”10
      一方面,可拿《戰(zhàn)國策》所載儀狄之事解讀“旨酒”,而“善言”前承《尚書》的“昌言”、后啟《史記》的“美言”;另一方面,“而”字兩頭是工夫,一頭是“惡旨酒”,一頭是“好善言”,有所憎惡因而有所喜好即是禹之工夫。
     大禹為何“惡旨酒”?張載《正蒙·乾稱篇第十七》指出:“惡旨酒,崇伯子之顧養(yǎng);育英才,潁封人之 錫類。11(按:崇伯即鯀。)唐文治《孟子大義》卷八《離婁下·第二十章》指出:“張子《西銘》云:‘惡旨酒,崇伯子之顧養(yǎng)。’顧養(yǎng)者,所以事天也。昔人有以飲酒為全其天者,不知惡旨酒,乃所以養(yǎng)其性也。”12涵養(yǎng)本性,必定事奉天道;事奉天道,必定顧愛贍養(yǎng);顧愛贍養(yǎng),必定憎惡旨酒。“惡”先于“好”,同樣揭示了大禹的好惡之辨與《孟子》14·35“養(yǎng)心莫善于寡欲”一章的內(nèi)在關聯(lián)。

二、湯之操縱:執(zhí)中與無方

      《孟子》8·20第二句為:“湯執(zhí)中,立賢無方。”如果說“執(zhí)中”是商湯之操,“立賢無方”就是商湯之縱。“執(zhí)中”再具體,也比“立賢無方”抽象;“立賢無方”再抽象,也比“執(zhí)中”具體。解讀商湯的操縱之辨,有人將側重點放在前半句,這可視作哲學的做法;有人將側重點放在后半句,這可視作史學的做法。下面對這兩種做法各舉數(shù)例,然后稍加會通。
       先看將側重點放在前半句的解讀。一是張載《正蒙·作者篇第十》指出:“湯放桀有慚德而不敢赦,執(zhí)中之難也如是;天下有道而已,在人在己不見其間也,立賢無方也如是。13二是朱熹《孟子集注》卷八《離婁章句下》指出:“執(zhí),謂守而不失。中者,無過不及之名。方,猶類也。立賢無方,惟賢則立之于位,不問其類也。14三是依據(jù)《朱子語類》卷五十七《孟子七·離婁下·禹惡旨酒章》,有人問道:“‘湯執(zhí)中,立賢無方’,莫是執(zhí)中道以立賢否?”朱熹回答:“不然。執(zhí)中自是執(zhí)中,立賢自是立賢。只這‘執(zhí)中’,卻與子莫之‘執(zhí)中’不同。故《集注》下謂:‘執(zhí),謂守而不失。’湯只是要事事恰好,無過不及而已。15(《孟子》13·26:“子莫執(zhí)中。執(zhí)中為近之。執(zhí)中無權,猶執(zhí)一也。”)四是饒魯《饒雙峰講義》卷十四《孟子四·湯執(zhí)中》指出:“未應事以前,未發(fā)之中如何執(zhí)得?須是待事在面前,方始量度得何處是過、何處是不及,方可執(zhí)而用。禹、稷之過其門而不入,即是禹、稷之中;顏子陋巷,即是顏子之中。若禹、稷學顏子,這是不及;顏子學禹、稷,這是過。上面自然有個中,執(zhí)中者皆是就事上執(zhí)。擇善而固執(zhí)之,也是就事上擇而執(zhí)之。舜所謂執(zhí)中,也是就事上擇而執(zhí)之。若先執(zhí)定這中,待事物來,即是‘執(zhí)一’,便是‘子莫執(zhí)中’了。16五是黃宗羲《孟子師說》卷四《“禹惡旨酒”章》指出:“未發(fā)之前慎獨,便是執(zhí)中,非如司馬君實念一‘中’字之為執(zhí)也。‘允執(zhí)厥中’‘執(zhí)其兩端’‘擇善固執(zhí)’,圣賢何嘗諱執(zhí)?若事物之來,方始較量其過不及而執(zhí)之,則是先方圓而后規(guī)矩,非規(guī)矩以為方圓也,正是子莫之執(zhí)中。后世模棱調(diào)停之說,皆出于此。17六是唐文治《孟子大義》卷八《離婁下·第二十章》指出:“執(zhí)中者,如舜之執(zhí)其兩端,用其中于民也。乃執(zhí)乎凡事過不及之中,非執(zhí)乎心之中也。立賢無方者,方,猶格也。見賢則立之于位,但因其所長而用之,不定以格也。18綜上,商湯與子莫如何執(zhí)中,未發(fā)之中與已發(fā)之中如何分辨,可謂側重前半句解讀的典型體現(xiàn)。
      再看將側重點放在后半句的解讀。一是《越絕書》卷十三《越絕外傳枕中第十六》指出:“湯執(zhí)其中和,舉伊尹,收天下雄俊之士,練卒兵,率諸侯兵伐桀,為天下除殘去賊,萬民皆歌而歸之,是所謂執(zhí)其中和者。19二是《孟子正義》卷十六《離婁下·二十章》錄趙岐注:“執(zhí)中正之道,惟賢速立之,不問其從何方來,舉伊尹以為相也。20三是張載《正蒙·作者篇第十》指出:“‘立賢無方’,此湯所以公天下而不疑。21四是張岱《四書遇·孟子·離婁下·禹惡章》指出:“敷求旁招,至湯始廣其途。后此,而魯三桓,鄭七穆,秦、齊、趙、魏之四君,皆以門第相沿。及東晉六朝王、謝、崔、盧輩,各據(jù)紈褲膏粱。‘立賢無方’,故是千古奇覯。22(按:“紈褲”當作“紈绔”,“覯”當作“觀”。)五是焦循《孟子正義》卷十六《離婁下·二十章》指出:“《越絕書·外傳·枕中篇》云:‘湯執(zhí)其中和,舉伊尹,收天下雄俊之士。’此即本孟子此言而衍之。以‘執(zhí)中’為‘執(zhí)中和’,以‘無方’為‘收天下雄俊之士’,亦以無方所言,與趙氏同。23綜上,商湯舉伊尹,立賢公天下,可謂側重后半句解讀的典型體現(xiàn)。
        所謂“側重”自然是相對而言:側重“執(zhí)中”者,旨在抵達“只是要事事恰好,無過不及”之理;側重“立賢無方”者,旨在昭示“公天下而不疑”“千古奇觀”之事。正是從理事關系看,我們又可統(tǒng)合而言:執(zhí)中即見事中理,立賢無方即為理中事,理事無礙、事事無礙即是商湯一操一縱之境界。

三、文王之緩急:如傷與未見

      《孟子》8·20第三句為:“文王視民如傷,望道而未之見。”文王的緩急之辨同樣體現(xiàn)了理事關系,而且比上一句更為顯明。
         先看即事而解者。一是《論語》8·20指出:“三分天下有其二,以服事殷。周之德,其可謂至德也已矣。”二是《孟子》3·1指出:“由湯至于武丁,賢圣之君六七作,天下歸殷久矣,久則難變也。武丁朝諸侯,有天下,猶運之掌也。紂之去武丁未久也,其故家遺俗,流風善政,猶有存者;又有微子、微仲、王子比干、箕子、膠鬲,皆賢人也,相與輔相之,故久而后失之也。尺地,莫非其有也;一民,莫非其臣也。然而文王猶方百里起,是以難也。”三是《孟子正義》卷十六《離婁下·二十章》錄趙岐注:“視民如傷者,雍容不動擾也。望道而未至,殷錄未盡,尚有賢臣,道未得至,故望而不致誅于紂也。24四是張九成《孟子傳》卷二十指出:“夫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商,何以知其為望道而未之見乎?其視民如傷,文王之心亦已切矣。而紂毒痡四海,害虐蒸民。文王儻遂其無傷之心,則不待武王之時而后伐之也。惟其心日待紂之悔過,將率天下而事之,故雖有如傷之心,雖見道在可取,然以義斷命,以仁待君,故日夜望紂之悔過,而未敢見紂之惡焉。紂儻悔過,即所謂道也。是文王之心雖急于救民,而其心緩于責君者可見矣。25五是焦循《孟子正義》卷十六《離婁下·二十章》指出:“文王視民如有疾病。凡有疾病之人不可動擾,故如傷為不動擾;因不動擾,故雍容不急迫也。”“趙氏之意,謂紂無道,誅之所以致道。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,故望道而未至,道即命也。天命已在文王,而不代殷有天下也。近時通解有二:一謂文王以紂在上,望天下有治道而未之見。此仍趙氏義而稍變者也。一讀‘而’為‘如’,謂文王愛民無已,未傷如傷;望道心切,見如未見也。26
       再看即理而解者。一是《左傳·哀公元年》指出:“臣聞國之興也,視民如傷,是其福也;其亡也,以民為土芥,是其禍也。”二是《張載集·張子語錄中》指出:“‘望道而未之見’,望太平也。”27三是朱熹《孟子集注》卷八《離婁章句下》指出:“民已安矣,而視之猶若有傷;道已至矣,而望之猶若未見。圣人之愛民深,而求道切如此。不自滿足,終日乾乾之心也。”28四是依據(jù)《孟子或問》卷八,有人問道:“是則然矣,然其曰‘求道之切’者,恐非所以言圣人之心也,奈何?”朱熹回答:“為是說者,正以其德為圣人,而心不自足如此,是乃所以深明圣人之心也。且子胡不以‘視民如傷’者,例而觀之乎?夫文王之民,固已無凍餒者矣,而視之猶若有傷,則其于道雖已與之為一,亦何害其望之如未見哉?若夫博施濟眾,堯、舜猶以為病,而君子之道,夫子自謂未能,其心亦若此而已矣。如果圣人也而其心侈然,每以圣人自居焉,則亦豈所以為圣哉?古今為說,迂回贅附,失其文字之本意,而于圣人之心,又不能有所發(fā)明,由不察乎此而已。29(按:“博施濟眾,堯、舜猶以為病”,參見《論語》6·30)五是《王陽明全集》卷一《語錄一·傳習錄上》指出:“顏子‘雖欲從之,末由也已’,即文王‘望道未見’意。望道未見,乃是真見。30(《論語》9·11:“雖欲從之,末由也已。”)六是黃宗羲《孟子師說》卷四《“禹惡旨酒”章》指出:“堯、舜猶病祁寒暑雨,民之呻吟未有一日息也。文王如傷之心,亦豈能一日已乎!道無窮盡,吾之工夫亦日進無疆,才操已至之心便去道日遠?!蹲ⅰ吩疲?lsquo;民已安矣,而視之猶若有傷;道已至矣,而望之猶若未見。’非是。31七是唐文治《孟子大義》卷八《離婁下·第二十章》指出:“如傷者,未傷也。未傷而視之如傷,文王之對于民,常有所歉然也,則夫民之已傷者,視之當何如也?未見者,已見也。已見而望之如未見,文王之對乎道,此心常有所歉然也,則夫道之未見者,望之當何如也?朱《注》云:‘不自滿足,終日乾乾之心也。’此說最精確。天下大矣,自發(fā)政施仁,以至于匹夫匹婦咸被其澤,此不遑暇食之誠也,道體精矣。自緝熙敬止,以至于無聲無臭,萬邦作孚,此純亦不已之德也,皆乾乾因其時而惕也。32
       以上所述,即事而解者大凡依據(jù)文王“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”這一實事,旨在敞開其間的緩急之辨;即理而解者大凡依據(jù)文王“不自滿足,終日乾乾之心也”這一義理,旨在彰顯其間的深切之辨。前者的論說較為具體,后者的論說較為抽象,但抽象不離具體,具體不離抽象,所以緩急之辨、深切之辨各有特色,可以并行不悖。
      《孟子》8·20第三句亦涉及訓詁,亦即朱熹將“望道而未之見”之“而”釋讀為“如”,其來龍去脈值得疏證。
       首先看前賢如何訓詁。一是《詩經(jīng)·小雅·魚藻之什·都人士》指出:“彼都人士,垂帶而厲。”《毛詩正義》卷十五之二《小雅·魚藻之什·都人士》錄鄭玄箋:“‘而’亦‘如’也。‘而厲’,如鞶厲也。”又錄孔穎達疏:“以言‘如蠆’將外物以比發(fā)曲,則‘而厲’亦將外物以比帶垂,故云‘“而”亦“如”也’。以‘蠆’已言‘如’,故言‘亦“如”’也。”二是《左傳·莊公七年》經(jīng)文指出:“夜中,星隕如雨。”又傳文指出:“星隕如雨,與雨偕也。”《春秋左傳正義》卷八《莊公七年》錄杜預注:“如,而也。夜半乃有云,星落而且雨,其數(shù)多,皆記異也。”“偕,俱也?!鹳梢艚?。”又錄孔穎達疏:“《羊》說‘如雨’者,言其狀似雨也。此傳言:‘星隕如雨,與雨偕也。’‘偕’訓為‘俱’,與雨俱下,不得為狀似雨也。故轉(zhuǎn)‘如’為‘而’,謂星落而且雨,其數(shù)多,與雨雜下,所落非一星也。”三是陸德明《經(jīng)典釋文》卷一《序錄·條例》指出:“‘如’‘而’靡異。”33
       其次看朱熹如何解釋。一是《孟子集注》卷八《離婁章句下》指出:“‘而’讀為‘如’,古字通用。34二是依據(jù)《孟子或問》卷八,有人問道:“以‘而’為‘如’,亦有據(jù)乎?”朱熹回答:“‘而’‘如’二字,蓋通用之。《詩》曰‘垂帶而厲’,鄭《箋》曰‘“而”亦“如”也’,此亦以‘而’為‘如’也?!洞呵铩?lsquo;星隕如雨’,左氏曰‘與雨偕也’,此以‘如’為‘而’也。他如此類,不可殫舉。故陸氏《釋文序》論音讀之訛曰:‘“而”“如”靡異。’則其混讀而互用之久矣。35
        最后看孟學如何評析。一是金履祥《孟子集注考證》卷四《離婁下》“‘而’讀為‘如’”條指出:“詳見《或問》?!对姟分杏?lsquo;而’字結語者,皆是‘如’字意。‘偏其反而’,謂華偏翻如也;‘室是遠而’,謂人之遠如也。諸詩多如此。36二是陳士元《孟子雜記》卷四《字同》指出:“‘望道而未之見。’‘而居堯之宮。’二‘而’字當作‘如’。蓋‘如’‘而’,古字通用?!对姟?lsquo;垂帶而厲’,注:‘而,如也。’又,‘而今’一作‘如今’。37三是焦循《孟子正義》卷十六《離婁下·二十章》指出:“一讀‘而’為‘如’,謂文王愛民無已,未傷如傷;望道心切,見如未見也。38
       朱熹讀“而”為“如”,堪稱一大妙解。這是因為它淵源有自而薪火相傳,既可基于訓詁而與上文“視民如傷”同氣連枝,又可基于義理而將文王“未傷如傷”“見如未見”和盤托出。
       儒學貴在知行合一,程顥、程頤與“文王視民如傷,望道而未之見”一句密切相關。先看程顥對于前半句的踐履。一是《河南程氏外書》卷十二《傳聞雜記》指出:“明道先生作縣,凡坐處皆書‘視民如傷’四字。常曰:‘顥常愧此四字。’39后有小字夾注:“右四條見《龜山語錄》(楊時字中立,二先生門人也)。40二是《楊時集》卷十二《語錄三·余杭所聞二》第十三條指出:“伯淳作縣,常于坐右書‘視民如傷’四字,云‘某每日常有愧于此’。觀其用心,應是不錯決撻了人。41再看二程對于后半句的詮釋。一是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六《二先生語六》指出:“文王望至治之道而未之見,若曰民雖使至治,止由之而已,安知圣人?”42二是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十九《伊川先生語五·楊遵道錄》指出:“‘望道而未之見’,言文王視民如傷,以紂在上,望天下有道而未之見。43三是《河南程氏外書》卷四《程氏學拾遺》指出:“‘文王望道而未之見’,謂望天下有治道太平而未得見也。44唯其“望天下有治道太平而未得見”,所以座右必定銘記“視民如傷”,由此可見文王、二程“先圣后圣,其揆一也”(《孟子》8·1)。

四、武王之親疏:不泄與不忘

      《孟子》8·20第四句為:“武王不泄邇,不忘遠。”孟學史討論武王的親疏之辨,大體不離趙岐、朱熹的苑囿。一是《孟子正義》卷十六《離婁下·二十章》錄趙岐注:“泄,狎;邇,近也。不泄狎近賢,不遺忘遠善,近謂朝臣,遠謂諸侯也。45二是朱熹《孟子集注》卷八《離婁章句下》指出:“泄,狎也。邇者人所易狎而不泄,遠者人所易忘而不忘,德之盛、仁之至也。46三是饒魯《饒雙峰講義》卷十四《孟子四·武王節(jié)集注》指出:“德之盛,言不泄邇;仁之至,言不忘遠。”47四是胡炳文《孟子通八·離婁章句下》指出:“《語錄》:泄邇、忘遠,此通人與事而言。‘泄’字兼有親狎、忽略之意。”48(按:“此通人與事而言”一語,不見于黎靖德本《朱子語類》。)五是張岱《四書遇·孟子·離婁下·禹惡章》指出:“綴衣虎賁皆知恤刀劍,戶牖皆箴銘,此是‘不泄邇’的樣子。建侯樹屏所必飾,燕翼貽謀所必預,此是‘不忘遠’的樣子。49六是呂留良《四書講義》卷三十七《孟子八·離婁下·孟子曰禹惡旨酒章》指出:“‘邇’‘遠’所指者廣,故不下注腳。朱子云‘通人與事而言’,其義該矣。”“遠、邇,有人有地,有事有候,不泄不忘,正指圣人心法精微無所不到處。50朝臣近在咫尺而不輕侮,諸侯遠在天涯而不遺忘,不泄邇、不忘遠故能德之盛、仁之至,武王的親疏之辨包含了精微的心法。
        與以上解讀相比,蘇洵論“武王不泄邇,不忘遠”頗有異類的味道,倍受儒者的詬病。
        先看《嘉祐集》卷四《衡論上·重遠》首節(jié)指出:
      武王不泄邇、不忘遠,仁矣乎?非仁也,勢也。天下之勢猶一身。一身之中,手足病于外,則腹心為之深思靜慮于內(nèi),而求其所以療之之術;腹心病于內(nèi),則手足為之奔掉于外,而求其所以療之之物。腹心、手足之相救,非待仁而后然。吾故曰:武王之不泄邇、不忘遠,非仁也,勢也。勢如此其急,而古之君獨武王然者,何也?人皆知一身之勢,而武王知天下之勢也。夫不知一身之勢者,一身危;而不知天下之勢者,天下不危乎哉!秦之保關中,自以為子孫萬世帝王之業(yè),而陳勝、吳廣乃楚人也。由此觀之,天下之勢,遠近如一。51
       對于蘇洵這一功利論的說法,朱熹既有不點名的批評,也有點名的否定。一是《孟子或問》卷八指出:“此以世俗計較利害之私心,窺度圣人者之言也。圣人之心,所以異于眾人者,以其大公至正,周流貫徹,無所偏倚,雖以天下之大、萬物之多,而視之無異于一身爾。是以其于人之疴癢疾痛,無有不知,而所以撫摩而抑搔之者,無有不及。此武王之不泄邇、不忘遠,所以為德之盛而仁之至也。今曰迫于勢而非仁,則不知其視圣人之心為何如,而指所謂仁者為何物哉?蓋其學本出于權謀機變之巧,故凡其形于心術之間者,莫非計較利害之私,因以己心窺測圣人,而不自知其非也。世之學者,始則以其文字之美而悅之,及其誦習之久,而益嗜其腴,則雖端人良士,亦且與之俱化,而不自覺其心術之移矣,可不戒哉!吾為此論久矣,近讀《陳魯公集》有論此者,適與鄙意合,是固德人之言也夫!52(按:《陳魯公集》,南宋陳康伯著。)二是《朱子語類》卷五十七《孟子七·離婁下·禹惡旨酒章》指出:“因論‘泄邇、忘遠’,老蘇說乖,曰:‘圣人心如潮水上來,灣坳浦溆,一時皆得,無有遠邇。’53
       再看《嘉祐集》卷四《衡論上·重遠》二節(jié)指出:
       然以吾言之:近之可憂,未若遠之可憂之深也。近之官吏賢耶,民譽之,歌之;不賢耶,譏之,謗之。譽歌、譏謗者眾則必傳,傳則必達于朝廷,是官吏之賢否易知也。一夫不獲其所,訴之刺史。刺史不問,裹糧走京師,緩不過旬月,撾鼓叫號,而有司不得不省矣。是民有冤易訴也。吏之賢否易知,而民之冤易訴,亂何從始耶?遠方之民,雖使盜跖為之郡守,梼杌、饕餮為之縣令,郡縣之民群嘲而聚罵者,雖千百為輩,朝廷不知也。白日執(zhí)人于市,誣以殺人,雖其兄弟妻子聞之,亦不過訴之刺史。不幸而刺史又抑之,則死且無告矣。彼見郡守、縣令據(jù)案執(zhí)筆,吏卒旁列,箠械滿前,駭然而喪膽矣。則其謂京師天子所居者,當復如何?而又行數(shù)千里,費且百萬,富者尚或難之,而貧者又何能乎?故其民常多怨而易動。吾故曰:近之可憂,未若遠之可憂之深也。54
       對于蘇洵這一片面論的說法,唐文治《孟子大義》卷八《離婁下·第二十章》指出:“此言遠之重于邇也。雖然,《易傳》有言:‘近而不相得則兇。或害之,悔且吝。’兇、悔、吝三端,皆伏于近。若易其邇,玩而泄之,則患生于幾席之下矣。宋歐陽子曰:‘禍患常積于忽微,智勇多困于所溺,豈不可畏也哉?’然則遠與邇殆未可以偏重,故古之圣王,無有遠邇,一皆以仁育之、以義正之而已。55
       蘇洵的《重遠》一文先是以功利論疑孟,后是以片面論立說。對其“非仁也,勢也”的功利論,朱熹以為“此以世俗計較利害之私心,窺度圣人者之言”,而正之以“德之盛而仁之至”;對其“近之可憂,未若遠之可憂之深”的片面論,唐文治以為“此言遠之重于邇”,而正之以“遠與邇殆未可以偏重”。在傳統(tǒng)儒家看來,唯有認定古代圣王“一時皆得,無有遠邇”“一皆以仁育之、以義正之”,方得孟子之旨。

五、入出之辨妙于一盛之辨

     《孟子》8·20前面四句分別言說禹、湯、文、武。從四位圣人看,這究竟是各自做的一件事情,還是一件盛事呢?又如何哲學地理解各自的所作所為呢?從宋代孟學史看,前一個問題引發(fā)了一盛之辨,后一個問題促成了入出之辨。
      先看一盛之辨。一是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十九《伊川先生語五·楊遵道錄》指出:“‘望道而未之見’,言文王視民如傷,以紂在上,望天下有道而未之見。‘湯執(zhí)中,武王不泄邇’,非謂武王不能執(zhí)中,湯卻泄邇,蓋各因一件事言之。人謂各舉其最盛者,非也。圣人亦無不盛。56二是張栻《孟子說》卷四《離婁下》指出:“‘惡旨酒而好善言’,所欲不存,而心純乎義理也。‘執(zhí)中,立賢無方’,心無所偏系,而用賢無方所也。‘視民如傷,望道而未之見’,憂民之憂,望天下有道而未之得其心,惟欲紂之庶幾乎悟也。‘不泄邇,不忘遠’,邇則不泄,遠則不忘,正大周遍之體也。此四事,皆舉其最盛者言之。于是四者而窺四圣人之心,則可見其運而不息、化而不滯者也。其天地之心歟?57三是朱熹《孟子集注》卷八《離婁章句下》指出:“此承上章言舜,因歷敘群圣以繼之;而各舉其一事,以見其憂勤惕厲之意。”58僅從以上文獻看,它們具備“正題—反題—合題”的結構。但是,孟學史自身是復雜的。誰是程頤所說“各舉其最盛者”的第一發(fā)言人?張栻為何固執(zhí)己見?這種復雜性顯然很難用單線條勾勒出來。
       再看入出之辨。張九成《孟子傳》卷二十指出:

       禹之入處在好惡得所,湯之入處在操縱得所,文王之入處在緩急得所,武王之入處在親疏得所。既以此入,必以此出。入之者精,出之則神。禹惡旨酒,宜重于惡也,然聞善言則拜,其好乃于此而見焉,是不偏于惡也。湯執(zhí)中,宜一于操也,然旁求俊彥,其縱乃于此而見焉,是不偏于操也。文王視民如傷,宜急于救天下也,然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商,其緩乃于此而見焉,是不偏于急也。武王不泄邇,宜疏于遠也,然微、盧、彭、濮與有邦冢君同一訓誓,其親又于此而見焉,是不偏于疏也。聞善言則拜,是所謂好善言也;旁求俊彥,是所謂立賢無方也;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商,是所謂望道而未之見也;微、盧、彭、濮與友邦冢君同一訓誓,是所謂不忘遠也。59(按:“有邦冢君”“友邦冢君”之“有”“友”,必有一誤。)

       入出之辨與一盛之辨有何不同?小程、朱熹認定“各因一件事言之”,張栻認定“皆舉其最盛者言之”,這是一盛之辨;張九成認為好惡、操縱、緩急、親疏得其所哉,所以宜重于惡但其好于此而見、宜一于操但其縱于此而見、宜急于救天下但其緩于此而見、宜疏于遠但其親于此而見,這是入出之辨。圣人一入一出,凡事皆為其盛,總歸過化存神,所以入出之辨妙于一盛之辨。張九成對《孟子》8·20前四句的解讀,足見其孟學思辨水平之高。

六、周公之兼施與所謂“集大成”

      《孟子》8·20第五句為:“周公思兼三王,以施四事。”孟學史解讀周公的兼施之辨,既涉及注疏的小異,又涉及他說的補益,更涉及評價的高美。
      首先看注疏的小異。一是《孟子正義》卷十六《離婁下·二十章》錄趙岐注:“三王,三代之王也。四事,禹、湯、文、武所行事也。60二是朱熹《孟子集注》卷八《離婁章句下》指出:“三王:禹也,湯也,文、武也。四事,上四條之事也。61綜上,趙注、朱注略有差異,大體可將“三王”理解為夏、商、周三代的王道,將“四事”理解為禹、湯、文、武四圣的事業(yè)。
     朱熹討論《孟子》8·20第五句,還說過“必是周公曾如此說”“恐是周公自有此語”。先看《朱子語類》卷五十七《孟子七·離婁下·禹惡旨酒章》,有人問道:“‘周公思兼三王,以施四事。’上文既是各舉一事言,四圣人之事亦多,周公如何施之?”朱熹回答:“此必是周公曾如此說。大抵所舉四事極好,此一處自舜推之至于孔子。”又說:“‘周公思兼三王,以施四事’,此不可考,恐是周公自有此語。如‘文王,我?guī)熞?。周公豈欺我哉’,此直是周公曾如此語,公明儀但舉之耳。四事極說得好。”62(《孟子》5·1:“公明儀曰:‘文王,我?guī)熞?。周公豈欺我哉?’”)再看金履祥《孟子集注考證》卷四《離婁下》“周公思兼三王,以施四事”條指出:“《語錄》:‘恐是周公自有此語。’按:如此則上四條亦必周公歷述之也。63細究以上文獻,“必是”“恐是”既已自相矛盾,接踵又說“此不可考”,由此可見沒有必要將“思兼三王,以施四事”視作周公之語,更無必要再將禹、湯、文王、武王四條一網(wǎng)打盡。
       其次看他說的補益。一是王應麟《困學紀聞》卷八《孟子》指出:“‘周公思兼三王,以施四事’,注云:‘四事,禹、湯、文、武所行事也。’而伏生《大傳》云:‘周公兼思三王之道,以施于春秋冬夏。’其說陋矣。”對此,翁元圻按語:“今本《大傳》無此文。雅雨堂本引此條以補遺。64二是江聲《尚書集注音疏》卷一《堯典》指出:“《孟子·離婁下篇》云:‘周公思兼三王,以施四事。’《大傳》則云:‘周公兼思三王之道,以施于春秋冬夏。’據(jù)此,則孟子所言三王謂天地人三統(tǒng),四事謂四時之事。是則帝王出政,必參乎三才、合乎四時。65對此,焦循《孟子正義》卷十六《離婁下·二十章》按語:“參三才、合四時,亦損益通變之義。66綜上,對于《尚書大傳》這句佚文及其與孟學史的關聯(lián),王應麟覺得“其說陋矣”,而江聲、焦循賦予“參三才、合四時”的新意。
最后看評價的高美。一是張栻《孟子說》卷四《離婁下》指出:“周公之心,《孟子》此章發(fā)明之,可謂至矣。67二是唐文治《孟子大義》卷八《離婁下·第二十章》指出:“”68綜上,周公集孔子以前群圣之大成,《孟子》此章的發(fā)明可謂極致,這一說法既截斷眾流,又振聾發(fā)聵。
       唐文治這里提出的“周公集大成”,從孟學史看,既關涉“周公、仲尼之道”,更關涉“孔子集大成”,頗具復雜性。先看孟子的說法。一是《孟子》3·2指出:“皆古圣人也,吾未能有行焉;乃所愿,則學孔子也。”二是《孟子》5·4指出:“陳良,楚產(chǎn)也,悅周公、仲尼之道,北學于中國。”三是《孟子》6·9指出:“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,周公兼夷狄、驅(qū)猛獸而百姓寧,孔子成《春秋》而亂臣賊子懼。”四是《孟子》10·1指出:“孔子之謂集大成。”再看后儒的解讀。一是《韓愈全集》文集卷一《原道》指出:“斯吾所謂道也,非向所謂老與佛之道也。堯以是傳之舜,舜以是傳之禹,禹以是傳之湯,湯以是傳之文、武、周公,文、武、周公傳之孔子,孔子傳之孟軻。軻之死,不得其傳焉。荀與揚也,擇焉而不精,語焉而不詳。由周公而上,上而為君,故其事行;由周公而下,下而為臣,故其說長。69二是章學誠《文史通義》卷二《內(nèi)篇二·原道上》指出:“周公集群圣之大成,孔子學而盡周公之道,斯一言也,足以蔽孔子之全體矣。”又說:“惟孔子與周公,俱生法積道備無可復加之后,周公集其成以行其道,孔子盡其道以明其教,符節(jié)匢合,如出于一人,不復更有毫末異同之致也。”又說:“蓋君師分而治教不能合于一,氣數(shù)之出于天者也。周公集治統(tǒng)之成,而孔子明立教之極,皆事理之不得不然,而非圣人異于前人,此道法之出于天者也。故隋、唐以前,學校并祀周、孔,以周公為先圣,孔子為先師,蓋言制作之為圣,而立教之為師。70
       緊扣“集大成”這個關鍵詞,以上說法凸顯了周孔關系的復雜性:一方面,孟子以“周公、仲尼之道”并稱周、孔,以“孔子之謂集大成”“乃所愿,則學孔子也”獨尊孔子,實無“周公集大成”之意;另一方面,韓愈所謂“由周公而上”“由周公而下”,章學誠所謂“周公集群圣之大成,孔子學而盡周公之道”“周公集治統(tǒng)之成,而孔子明立教之極”,由隱而顯為“周公集大成”之說。如何看待這種復雜性?如果說周公集外王之大成、孔子集內(nèi)圣之大成,那么,既可敉平孟子與道統(tǒng)的外在差異,又可整合治統(tǒng)與學統(tǒng)的內(nèi)在精神。唐文治所謂“孔子未生以前,集群圣之大成者,周公也”,初衷實在于此。

七、周公之思行:不合與幸得

     《孟子》8·20第六句為:“其有不合者,仰而思之,夜以繼日;幸而得之,坐以待旦。”意即周公不合則思,思而有得,得必踐行。與第五句從指導性原則講周公之兼施相比,第六句從具體性做法講周公之思行。孟學史解讀周公的思行之辨,既有言簡意賅的哲學洞見,更有豐碩深邃的歷史沉思。
      先看言簡意賅的哲學洞見。一是《孟子正義》卷十六《離婁下·二十章》錄趙岐注:“不合,己行有不合也。仰而思之,參諸天也。坐以待旦,言欲急施之也。71二是《河南程氏遺書》卷六《二先生語六》指出:“其有不合周公之心,固無此。設若有不合者,周公之心必如是勤勞。”72又《河南程氏粹言》卷二《圣賢篇》指出:“朱光庭問:‘周公仰而思之者,其果有所合乎?’子曰:‘周公固無不合者矣。如其有之,則必若是其勤勞而不敢已也。’73三是朱熹《孟子集注》卷八《離婁章句下》指出:“時異勢殊,故其事或有所不合,思而得之,則其理初不異矣。坐以待旦,急于行也。74四是饒魯《饒雙峰講義》卷十四《孟子四·周公思兼節(jié)》指出:“施此四者之事,事或有不可行,卻當思其理;事雖不同,理卻不相遠。故《集注》云‘其事或有不合’,又來照上面一個‘事’字。75五是呂留良《四書講義》卷三十七《孟子八·離婁下·孟子曰禹惡旨酒章》指出:“孟子說周公所以能兼施,正妙在‘其有不合’一句,此正千古圣人相傳本天之學也。”76六是焦循《孟子正義》卷十六《離婁下·二十章》指出:“自下望上為仰,自后觀前亦為仰。此仰思,蓋即謂仰舉三王之事而思其合也。77
      綜合以上說法,一方面旨在表彰周公的勤勞,蓋因其事或有不合,必思其合;一旦思而得之,必急于行。另一方面旨在凸顯事理的不異,蓋因事雖不同,理卻不遠;承繼千古圣人相傳本天之學,周公固無不合。
       再看豐碩深邃的歷史沉思。以下列舉五家說法。
      一是張九成《孟子傳》卷二十指出:“夫周公之心,豈有不合于三王者哉?余所謂事有不合而理則一者,正以明此也。周公方以事觀則見其不合,及以理觀則見其得之淵微深眇。殆難形容,且以一事論之,他可類考。禹惡旨酒,而周公為酒之法曰‘麴蘗必香,陶器必良,火齊必得大酋監(jiān)之,無有差忒’,則與禹異矣。禹好善言,而周公征三監(jiān),邦君御事,有民不靜,亦惟在王宮、邦君室,使成王考翼之言,而周公不聽,斷然征之,則與禹又異矣。以事觀之,豈非不合乎?然周公酒制以供祭祀、賓客,豈敢不虔?亦禹致孝鬼神之理也。周公急于安王室,豈敢后時?亦禹三過其門而不入之理也。故余曰‘以事而求,每見其不合;以理而觀,見其得之者’,此也。此又周公當日之心,孟子所見之奧,余故表而出之。”78
     二是張栻《孟子說》卷四《離婁下》指出:“方是時,周公相成王,欲以立經(jīng)陳紀、制禮作樂,成一代之法,施之萬世,故推本三代四圣之心,而施此四事,達之天下,以為無窮之事業(yè)也。‘其有不合者,仰而思之’,所謂不合者,思而未得者也。故‘仰而思之,夜以繼日;幸而得之,坐以待旦’,惟恐不及也。凡井田、封建、取士、建官、禮樂、刑政,雖起于上世,而莫備于周。是皆周公心思之所經(jīng)緯,本諸三王而達之者也。79
       三是焦循《孟子正義》卷十六《離婁下·二十章》指出:“細審此章之指,云‘兼三王’,明三王不相沿襲可知也;云‘其有不合,仰而思之’,則所以通變神化可知也。禹承堯、舜之后,天下乂安,則易生驕泆,故惡旨酒、好善言,以通其變。夏之末,必各執(zhí)偏意,而用人拘以資格,故湯執(zhí)中,立賢無方,以通其變。商紂之初,民傷已極,而天眷未更,故文王但愛民以輔救之,守臣節(jié)以帥天下諸侯,則所以通其變于湯之放桀也。武王時,紂益無道,故不泄邇、不忘遠,修己以安天下,則所以通其變于文王之服事也。凡三王之事,皆各有合;至周公相成王,成文、武之德,其時又異于禹、湯、文王之時,則所以合不合者,非思莫得也。三王四事,先王之法也。有不合,則思所為以道揆也。80
       四是羅澤南《讀孟子札記二·離婁上下》指出:“古今之理,一也。時殊勢畢,則其事有不可行者,不能不隨時而損益。故夏之制有不可行于商,商之制有不可行于周。周公于其事之不合者,則必斟酌盡善,無拂乎人情之宜,亦無悖乎天理之正。事雖不能與三王盡同,其道則未嘗或異。后世去三代已遠,制度禮樂無復有存,即生周公于今日,當日制作亦有不能盡行者。然亦必酌古今之宜,以盡法制之善,使天下生民得以遂其生、復其性。茍以有所不合,遂盡從后世茍且之政,舉先王之法而盡廢之,可乎哉?81
        五是唐文治《孟子大義》卷八《離婁下·第二十章》指出:“而其尤要者,則在于有不合之處?!抖Y記·王制篇》云:‘廣谷大川異制,民生其間者異俗,修其教不易其俗,齊其政不易其宜。’蓋以時之有不合也,勢之有不合也,歷史變遷之有不合也,人心風俗之有不合也,時措咸宜,談何容易?此周公作《周禮》一書,所以未盡實行者。人謂其時日之不足,吾謂其風土人情之異,亦與有關系者也。仰而思之,夜以繼日,思所以因時而制宜也。有宜因乎舊者,有宜作之新者,有宜利用習慣法者,有宜漸用改良法者,有宜驟用開化法者,有宜用保存法者,有宜用蕩滌法者,有宜用無形同化法者。宜于此者未必宜于彼,宜于昔者未必宜于今??傊从袟壠涔逃兄穸転橹握?,亦未有守其固有不求進步而能為治者。此千古變法之所以為難,而圣如周公,亦有思而不得者也。82
       綜合以上說法,一方面圍繞“周公之心,豈有不合于三王者哉”,論者提出“以事而求,每見其不合;以理而觀,見其得之者”與“事雖不能與三王盡同,其道則未嘗或異”,肯認“周公心思之所經(jīng)緯,本諸三王而達之”;另一方面,直面“周公之心,豈有無不思而得之者哉”,論者提出“此周公作《周禮》一書,所以未盡實行者”,肯認“此千古變法之所以為難,而圣如周公,亦有思而不得者也”??际放c哲思雙管齊下,通變神化與任重道遠相摩相蕩,堅信不疑,砥礪前行。

八、儒家道統(tǒng)論的重要篇什

       朱熹讀《孟子》8·20有一名評。一是依據(jù)《朱子語類》卷五十七《孟子七·離婁下·禹惡旨酒章》,有人問道:“‘禹惡旨酒,好善言;湯執(zhí)中;文王望道未之見;武王不泄邇,不忘遠;周公坐以待旦。’此等氣象,在圣人則謂之‘兢兢業(yè)業(yè),純亦不已’,在學者則是‘任重道遠,死而后已’之意否?”朱熹回答:“他本是說圣人。”又說:“讀此一篇,使人心惕然而常存也!83二是胡炳文《孟子通八·離婁章句下》指出:“朱子嘗曰:‘讀此使人心惕然而常存。’蓋圣人之所以為圣人者,只是憂勤惕厲,須臾毫忽不敢自逸。理無定在,惟勤則常存;心本活物,惟勤則不死。常人不能憂勤惕厲,故人欲肆而天理亡,身雖存而心已死,豈不大可哀哉?84三是何漱霜《孟子文法研究·尚論古人編·圣人篇》指出:“本章系言五圣憂勤惕勵之意。”如此說來,“人心惕然”即是道,“惕然常存”即是統(tǒng),總合五圣而言即是“道統(tǒng)”。但是,孟學史總論《孟子》8·20,既有以道統(tǒng)總結者,也有以周公總結者。
        先看以周公總結者,這方面的說法較少。一是《孟子正義》卷十六《離婁下·二十章》錄趙岐注:“《章指》言:周公能思三王之道,以輔成王。太平之隆、禮樂之備,蓋由此也。85二是王柏《魯齋集》卷一《疇依》指出:“於皇周公,勤勞王家。赤舄幾幾,德音不瑕。思兼三王,以施四事。坐以待旦,制作大備。”86
       再看以道統(tǒng)總結者,這方面的說法較多。一是朱熹《孟子集注》卷八《離婁章句下》指出:“此承上章言舜,因歷敘群圣以繼之;而各舉其一事,以見其憂勤惕厲之意。蓋天理之所以常存,而人心之所以不死也。”87二是金履祥《孟子集注考證》卷四《離婁下》“承上章”條指出:“通上章言舜,因歷舉三王、周公;通下章言孔子,而又自言‘私淑’。皆似一時之言,與末卷末章意同。88三是《湛甘泉先生文集》卷三《雍語》錄陳懷聞其師曰:“周公思兼三王,思道也。道也者,群圣同然之統(tǒng)也,求在我者也。故禹之惡好、湯之執(zhí)立、文之視望、武之不泄不忘與周公之思兼,皆心學也。不合者,心未一也;思而得之,則其心一矣。坐以待旦,存存不已也。謂急于行,小之言周公之學矣。89四是張居正《四書直解》卷二十一《孟子卷八·離婁章句下》指出:“這一章書自禹以至周公,其事雖異,要旨皆以憂勤惕厲為心,故德業(yè)并隆于一時,而道統(tǒng)相傳于萬世。90五是黃宗羲《孟子師說》卷四《“禹惡旨酒”章》指出:“千圣相傳者心也,心放他自由不得。程子提出‘敬’字,直是起死回生丹藥。禹、湯、文、武、周公五君子,其功業(yè)蓋天地。孟子不言,單就一點憂勤惕慮之心為之描出,所謂幾希也。蓋天地也只是個敬。天地雖寬廣散漫,而四時晝夜不敢稍有逾越,其間鬼神往來,凜凜于禍福之間,非此幾希為之主宰乎!人得此以為心,則蟲魚、草木、瓦石都作鬼神動定矣。91六是焦循《孟子正義》卷十六《離婁下·二十章》指出:“堯、舜以通變神化治天下,為萬世法。孟子歷述禹、湯、文王、周公以明之,皆法堯、舜之變通神化者也。92(按:據(jù)《孟子》本章之意,“禹、湯、文王、周公”宜作“禹、湯、文、武、周公”,亦即“文王”宜作“文、武”。)七是康有為《孟子微》卷一《總論第一》指出:“此孟子明人禽之界,即在仁義與不仁義之分,進化、退化相去幾希,言之深切,因歷舉諸圣,而自明傳孔子之道也。93蓋孔子為創(chuàng)教之發(fā)始,孟子為孔子后學之大宗也。如佛之有龍樹、馬鳴,耶之有保羅,索格底之有惡士滔圖矣。94(按:“索格底”即蘇格拉底,“惡士滔圖”即亞里士多德。)
       以上兩類總結既有其同,又有其異。一方面,以周公總結者實亦言道統(tǒng),以道統(tǒng)總結者實亦含周公,這是二者之同;另一方面,以周公總結者暗含周公集大成而孟子不在場,以道統(tǒng)總結者彰顯孔子集大成而孟子在一線,這是二者之異。時代使得以道統(tǒng)總結者漸成主流,《孟子》8·20成為儒家道統(tǒng)論的重要篇什。


注釋
1此種序號注釋,以楊伯峻譯注《孟子譯注》(中華書局2010年第3版)、《論語譯注》(中華書局1980年第2版)為據(jù),下同;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,茲不一一注明。
2姚永概撰,陳春秀校點:《孟子講義》,合肥:黃山書社,2014年,第144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3高步瀛:《孟子文法讀本》,香港: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中文系,1979年再版,第14頁b。按,各卷分署頁碼,標點符號為引者所加。
4何漱霜:《孟子文法研究》,長沙:商務印書館,1941年再版,第84-85頁。
5(漢)劉向集錄,范祥雍箋證,范邦瑾協(xié)校:《戰(zhàn)國策箋證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6年,第1353頁。
6(清)焦循撰,沈文倬點校:《孟子正義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87年,第569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7(宋)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83年,第294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8(清)呂留良撰,(清)陳編,俞國林點校:《四書講義》下冊,北京:中華書局,2017年,第842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9(清)焦循撰,沈文倬點校:《孟子正義》,第569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10(宋)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294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11(宋)張載著,章錫琛點校:《張載集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78年,第62頁。
12徐煒君整理:《唐文治四書大義·孟子大義》,上海:上海人民出版社,2018年,第265頁。
13(宋)張載著,章錫琛點校:《張載集》,第38頁。
14(宋)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294頁。
15參見(宋)黎靖德編,王星賢點校:《朱子語類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86年,第1349頁。
16(清)王朝璩輯:《饒雙峰講義》,《四庫未收書輯刊》第2輯第15冊,北京:北京出版社,2000年,第460頁。
17吳光執(zhí)行主編:《黃宗羲全集》第1冊,杭州:浙江古籍出版社,2012年,第113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18徐煒君整理:《唐文治四書大義·孟子大義》,第265頁。
19(漢)袁康、吳平輯錄,樂祖謀點校:《越絕書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5年,第91-92頁。
20(清)焦循撰,沈文倬點校:《孟子正義》下冊,第569頁。
21(宋)張載著,章錫琛點校:《張載集》,第38頁。
22(明)張岱著,朱宏達點校:《四書遇》,杭州:浙江古籍出版社,2014年,第472頁。
23(清)焦循撰,沈文倬點校:《孟子正義》下冊,第570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24(清)焦循撰,沈文倬點校:《孟子正義》下冊,第570頁。
25(宋)張九成著,楊新勛整理:《張九成集》第3冊,杭州:浙江古籍出版社,2013年,第953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26(清)焦循撰,沈文倬點校:《孟子正義》下冊,第570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27(宋)張載著,章錫琛點校:《張載集》,第322頁。
28(宋)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294頁。
29參見(宋)朱熹撰,朱杰人、嚴佐之、劉永翔主編:《朱子全書》(修訂本)第6冊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合肥:安徽教育出版社,2010年,第965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30(明)王守仁撰,吳光、錢明、董平、姚延福編校:《王陽明全集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92年,第24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31吳光執(zhí)行主編:《黃宗羲全集》第1冊,第113頁。
32徐煒君整理:《唐文治四書大義·孟子大義》,第265-266頁。
33(唐)陸德明撰,黃焯匯校,黃延祖重輯:《經(jīng)典釋文匯?!?,北京:中華書局,2006年,第4頁。
34(宋)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294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35(參見(宋)朱熹撰,朱杰人、嚴佐之、劉永翔主編:《朱子全書》(修訂本)第6冊,第965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36(元)金履祥:《孟子集注考證》,《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》第202冊,臺北:商務印書館,1986年,第128頁下欄。
37(明)陳士元:《孟子雜記》,《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》第207冊,臺北:商務印書館,1986年,第340頁下欄。
38(清)焦循撰,沈文倬點校:《孟子正義》下冊,第570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39(宋)程顥、程頤著,王孝魚點校:《二程集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81年,第429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40(宋)程顥、程頤著,王孝魚點校:《二程集》,第429頁。
41(宋)楊時撰,林海權校理:《楊時集》第2冊,北京:中華書局,2018年,第326頁。
42(宋)程顥、程頤著,王孝魚點校:《二程集》,第93頁。
43(宋)程顥、程頤著,王孝魚點校:《二程集》,第257頁。
44(宋)程顥、程頤著,王孝魚點校:《二程集》,第372頁。
45(清)焦循撰,沈文倬點校:《孟子正義》下冊,第570-571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46(宋)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294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47(清)王朝璩輯:《饒雙峰講義》,《四庫未收書輯刊》第2輯第15冊,第460頁。
48(元)胡炳文著,宋健點校:《孟子通》,上海: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,2020年,第268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49(明)張岱著,朱宏達點校:《四書遇》,第472頁。
50(清)呂留良撰,(清)陳編,俞國林點校:《四書講義》下冊,第842、843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51(宋)蘇洵:《嘉祐集》,《景印摛藻堂四庫全書薈要》第374冊,臺北:學生書局,1985-1988年,第28頁。
52(宋)朱熹撰,朱杰人、嚴佐之、劉永翔主編:《朱子全書》(修訂本)第6冊,第965-966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53(宋)黎靖德編,王星賢點校:《朱子語類》第4冊,第1350頁。
54(宋)蘇洵:《嘉祐集》,《景印摛藻堂四庫全書薈要》第374冊,第28-29頁。
55徐煒君整理:《唐文治四書大義·孟子大義》,第266頁。
56(宋)程顥、程頤著,王孝魚點校:《二程集》,第257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57(宋)張栻著,楊世文、王蓉貴校點:《張栻全集》上冊,長春:長春出版社,1999年,第380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58(宋)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294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59(宋)張九成著,楊新勛整理:《張九成集》第3冊,第952-953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60(清)焦循撰,沈文倬點校:《孟子正義》下冊,第571頁。
61(宋)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294頁。
62參見(宋)黎靖德編,王星賢點校:《朱子語類》第4冊,第1349-1350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63(元)金履祥:《孟子集注考證》,《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》第202冊,第128頁。
64(宋)王應麟著,(清)翁元圻等注,欒保群、田松青、呂宗力校點:《困學紀聞》中冊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8年,第989頁。
65(清)江聲:《尚書集注音疏》,《續(xù)修四庫全書》第44冊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2年,第365頁。
66(清)焦循撰,沈文倬點校:《孟子正義》下冊,第571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67(宋)張栻著,楊世文、王蓉貴校點:《張栻全集》上冊,第380頁。
68(2)徐煒君整理:《唐文治四書大義·孟子大義》,第267頁。
69(唐)韓愈著,錢仲聯(lián)、馬茂元校點:《韓愈全集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97年,第122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70(清)章學誠著,葉瑛校注:《文史通義校注》上冊,北京:中華書局,1994年,第122頁。
71(清)焦循撰,沈文倬點校:《孟子正義》下冊,第571頁。
72(宋)程顥、程頤著,王孝魚點校:《二程集》第1冊,第93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73(宋)程顥、程頤著,王孝魚點校:《二程集》第4冊,第1233頁。
74(宋)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294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75(清)王朝璩輯:《饒雙峰講義》,《四庫未收書輯刊》第2輯第15冊,第460頁下欄。
76(清)呂留良撰,(清)陳編,俞國林點校:《四書講義》下冊,第843頁。
77(清)焦循撰,沈文倬點校:《孟子正義》下冊,第571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78(宋)張九成著,楊新勛整理:《張九成集》第3冊,第954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79(宋)張栻著,楊世文、王蓉貴校點:《張栻全集》上冊,第380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80(清)焦循撰,沈文倬點校:《孟子正義》下冊,第572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81(清)羅澤南撰,符靜校點:《羅澤南集》,長沙:岳麓書社,2010年,第299頁。
82(3)徐煒君整理:《唐文治四書大義·孟子大義》,第267-268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83參見(宋)黎靖德編,王星賢點校:《朱子語類》,第1349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84(元)胡炳文著,宋健點校:《孟子通》,第268頁。
85(清)焦循撰,沈文倬點校:《孟子正義》下冊,第571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86(宋)王柏:《魯齋集》,《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》第1186冊,臺北:商務印書館,1986年,第7頁。
87(宋)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第294頁。
88(元)金履祥:《孟子集注考證》,《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》第202冊,第128頁。
89(明)湛若水:《湛甘泉先生文集》第1冊,桂林: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,2014年,第129頁。
90(明)張居正撰,王嵐、英巍整理:《四書直解》,北京:九州出版社,2017年,第419頁。
91吳光執(zhí)行主編:《黃宗羲全集》第1冊,第113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92(清)焦循撰,沈文倬點校:《孟子正義》下冊,第571-572頁。
93(清)康有為著,樓宇烈整理:《孟子微·禮運注·中庸注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87年,第27-28頁。按,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。
94(清)康有為著,樓宇烈整理:《孟子微·禮運注·中庸注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87年,第28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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