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《周易正義》中有一種被忽視的“無應之應”的易例,與“同位有應”不同,“無應之應”體現(xiàn)了玄學對易例的拓展,其理論內(nèi)涵是以否定性的“無”為基礎來建立普遍而本真的相應關(guān)系。郭象《莊子注》中大量出現(xiàn)的“無心”被孔疏繼承下來,“無應之應”從心性論來講即“無心感物”??资鑼⒐?ldquo;所以跡/無心-跡”這一理解圣人的框架改造為“無心有跡”“心跡俱無”兩種形態(tài),“跡”被肯定為積極的“功業(yè)”,是“無心之體”的經(jīng)綸之“用”,這種思想克服了郭象圣人形象的困境,在玄學的基盤上開啟了唐宋時期重建政教秩序的歷史方向。
關(guān)鍵詞:同位相應 郭象 易例 無心 所以跡
作為理解《周易》卦象的重要體例,應位說已在易傳中大量出現(xiàn),比如師、同人、臨、無妄、萃、升、遁、睽諸卦的二五爻往往一陰一陽而遠相感應,故《彖傳》有“剛中而應”“剛當位而應”“得中而應乎剛”等表述。朱伯崑指出:“凡陽爻和陰爻相應為有應,如初爻為陽,四爻為陰,則為有應。凡陽爻遇陽爻或陰爻遇陰爻則為無應,如二爻為陰,五爻亦為陰,則為無應。一般情況下,有應則吉,無應則兇。”1這里之所以要以“一般情況”進行限定,應是注意到了同位的兩爻有應反而致兇,而一些爻無應卻未必為兇的情況。
關(guān)于此一問題,當我們透過對《周易正義》的深入考察,可以看到其中有一種獨特的易例——“無應之應”。作為有應的反面,兩爻有時恰恰因“無應”而能克服偏狹、系戀的關(guān)聯(lián),從而能夠在更廣泛、更普遍的整體中實現(xiàn)感通,“無應之應”較之某些“同位有應”具有更高的價值和更為普遍的聯(lián)結(jié)意義。
一、有應之兇
某爻獲吉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,其中重要的一種是同位之爻的陰陽相應,這是易學中一個最基本原則。但《周易正義》又特意指出同位相應未必致吉,甚至可能導向兇。有如下幾種情況。
作為卦主的五爻與二爻相應之兇。如屯卦九五王注:“處屯難之時,居尊位之上,不能恢弘博施,無物不與,拯濟微滯,亨于群小,而系應在二,屯難其膏,非能光其施者也。”2九五雖然與六二有應,但也因此而受到拘限,由于對膏潤的“出納之吝”是有司之責,并非人君之道。3人君“屯難其膏”,不能使政治施為具有更普遍的指向,也就不能帶領(lǐng)政治共同體走出屯難之境,故二五有應反而致兇。
在比、同人等人際聯(lián)結(jié)主題的卦中,《周易正義》也指出二五爻相應的局限性。比卦六二爻辭“比之自內(nèi),貞吉”,孔疏:“居中得位,系應在五,不能使它悉來,唯親比之道自在其內(nèi),獨與五應,但‘貞吉’而已,不如初六‘有它吉’也。” “貞吉”在坤、訟、需等卦中均是吉辭,而比卦疏認為“貞吉”有所欠缺,在價值上低于初六的“有它吉”,而理想的關(guān)系是初六與六四無應的前提下,在更大范圍內(nèi)的親比。同時,九五雖與六二相應,但在比的卦時五“不能使它悉來”,五也“不能普遍相親”,故“不得為王者之身,而僅為“王者之使”,難以臻于大人之道。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87-88頁)與此類似,同人卦的立意在于普遍與人和同,所以該卦六二與九五有應而導致“吝”,其原因正在于“系應在五,而和同于人在于宗族,不能弘闊”。而初九與九四無應,這是“無應于上,心無系吝,含弘光大,和同于人”,因此而“無咎”。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113頁)
另外,一些卦的三與上、初與四有應也會導向兇。大過九三與上六相應,但孔疏認為居大過卦之時當過越常道以救危拯弱,九三與上六“獨應”,是系戀于一爻,所以致兇。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195頁)夬卦九三獨應上六而致兇,原因在于夬為剛長之時,當與上六之陰相決斷,而九三獨應上六,是助于小人而獲兇。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271頁)
因為兩爻的相應局限在特定的對象之間而有偏狹、私吝、或被牽制??资杼岢隽顺接谄M之應的兩種方案。第一種是,主體以極高的主動性對原本卦象中包含的同位相應關(guān)系進行拒斥,超越于相應的牽絆而獲吉。第二種主要針對卦主而言,要求卦主克服同位之爻的偏狹之應而普遍與眾爻相應。
關(guān)于第一種方案,如遁卦之時應行遠遁之道,但該卦九四與初六有應,如果按照陰陽質(zhì)性的相應而行動,則會致兇。但此時君子可以主動地“超然不顧”,以無應來對陰陽質(zhì)性之應進行超越而達到吉,小人則被動地服從于陰陽質(zhì)性之應,“有所系戀”而致“否”。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223頁)
第二種方案,卦主雖然與同位之爻相應,但又不執(zhí)泥于這種有限的相應關(guān)系,而要把視野放到一卦整體,強調(diào)卦主與眾爻的普遍相應。如大有卦五陽一陰,六五與九二當然有應,但六五不能執(zhí)泥于九二一爻,而是要與其余五爻均保持普遍的相應關(guān)系,六五疏:“六五居尊以柔,又處大以中,無私于物,上下應之,故其誠信,物來交接。”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123頁)六五不會偏私于九二,所以能夠上下應之。普遍相應、無私于物是六五能夠獲吉的原因。
從遁卦九四爻辭疏可以看到,同位相應僅是兩爻基于陰陽質(zhì)性而相互作用的可能性,但這種相應關(guān)系卻是有待實現(xiàn)的,并不必然引發(fā)出行動,是否將“應”實現(xiàn)出來,由爻自身進行抉擇,這樣就凸顯了爻的主動性。恒卦六五爻疏也講了這番道理,爻辭為“恒其德,貞。婦人吉,夫子兇”,孔疏:
六五系應在二,不能傍及他人,是恒常貞一其德,故曰“恒其德貞”也。“婦人吉”者,用心專貞,從唱而已,是婦人之吉也。“夫子兇”者,夫子須制斷事宜,不可專貞從唱,故曰“夫子兇”也。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219頁)
六五與九二有“恒常貞一”之應,但當六五為不同的主體時,這種相應關(guān)系卻走向不同的結(jié)果,如果六五是“從唱”的被動者,專應于九二就體現(xiàn)為“夫唱婦隨”而得吉,如果六五是局勢的主導者,專應就意味著偏聽偏信、缺乏決斷事宜的主見,因此會致兇。
這里,孔疏從相應的一方中分疏出不同主體應該采取的恰當行動,其實質(zhì)是在陰陽自然屬性之外,開辟出應然性的空間,引出何為恰當?shù)闹鲃有缘乃伎肌T趯τ袘聝吹乃伎贾?,不能全然依?jù)陰陽質(zhì)性的相應而行動,或卦主不能執(zhí)著于同位之應,或因同位原本無應而能與眾爻普遍親比和同,都是以否定性的不應、無應為肯定性的普遍相應而致吉奠定基礎。
因此“應”就呈現(xiàn)兩個意義層次,一個是以陰陽質(zhì)性為依據(jù)的相應,一個是超越于陰陽質(zhì)性而實現(xiàn)的相應,后一種相應是以否定性的“無”來奠定普遍性的基礎,強調(diào)主體以應然性為原則來進行自主抉擇。
在以同位無應、克服同位有應等前提實現(xiàn)的普遍相應關(guān)系中,原本無應或處于偏狹之應的那兩爻又是相應的,否則此時的相應就是不“普遍”的。比如同人卦的初九與九四從陰陽同位角度來說是無應的,而以無應為基礎實現(xiàn)的“含弘光大”“出門皆同”,顯然也有初九與九四之應。大有卦六五與九二要克服偏狹之應,而在“無私于物,上下應之”的關(guān)系中,兩爻的相應又被肯定下來,只是這是基于對二五爻以陰陽質(zhì)性相應的揚棄而產(chǎn)生的“無私”之應。這種關(guān)系筆者將其概括為“無應之應”。
二、無應之應
在一般情況下,同位相應多是積極的、有價值的,這是易傳要告訴我們的基本事實。那么有應致兇和有應致吉是否有一個統(tǒng)一的邏輯呢?由此也逼著我們對所有的應位、吉兇關(guān)系進行追問:無應致吉、無應致兇、有應致吉、有應致兇是在怎樣的邏輯中自洽的?筆者擬在以下兩節(jié)中漸次展開對這些問題的解答。在所有的應位與吉兇關(guān)系中,無應致吉(無應之應)是邏輯環(huán)節(jié)最復雜的,故就以之為重點對孔疏的應位、吉兇關(guān)系進行討論。
我們大體可將“無應之應”分為兩種。第一種是關(guān)于二五之爻的無應之應。第二種則多見于比、同人、隨等以人際聯(lián)結(jié)為主題的卦的初爻,該爻不專應于四爻,因此能夠與諸爻普遍相應。
關(guān)于二五爻無應而吉。如困卦九二與九五無應,孔疏認為“九二體剛居陰,處中無應。……無應則心無私黨。處困以斯,物莫不至,不勝豐衍,故曰‘困于酒食’也。”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289頁)無應意味著心無私黨,因此而有“物莫不至”的招徠之效。卦辭中出現(xiàn)“征兇”的原因并不在于無應,而恰恰是因為在無應的前提下萬物畢至,“盈而又進,傾敗之道,以征必兇”,以無應招徠萬物而達到豐衍,但九二卻不知止,所以致兇。
以“無應”來理解人際聯(lián)結(jié)之卦的初爻,如以下幾例。
比卦初六是親比之首,與六四無應,所以“應不在一,心無私吝”,又因為“孚信盈溢”,所以“物皆歸向”,這里體現(xiàn)了一種雙向的互動關(guān)系,初六普遍地與各爻相應,同時各爻也歸向初六,初六體現(xiàn)出對于諸爻的統(tǒng)一性。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86頁)
同人卦初九與九四無應,其不專應于特定的對象,所以不僅能夠“和同于人”,甚至及于“門外”,在初九這一同人之“首”的統(tǒng)攝中,他者普遍歸往、依附。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113頁)
隨卦初九與九四無應,所以初九不偏系于某一對象,“見善則往隨之”,因此而“交獲其功”。初九“官有渝”,是基于無應而產(chǎn)生了一種自主地渝變其志的主動性,渝變的方向在于“唯正是從”,“正”是在“無應”的根基中生成的道德原則。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138頁)
綜上,在孔疏的解釋中,某些同位之爻的不相應為該卦眾爻能夠普遍相應提供了基礎。但普遍的相應關(guān)系并不是無差別、無原則的關(guān)聯(lián),而是要服從于“唯正是從”的應然性規(guī)定,要求相應關(guān)系合于道理。在這一思想結(jié)構(gòu)中,由否定性的無應導出的普遍相應以安頓每一個存在者為目標,這是“無”的哲學的一種易學表達?!独献印返谖逭峦蹂鲎?ldquo;無為于萬物而萬物各適其所用,則莫不贍矣”4,天地對于萬物沒有格外的愛和恨,因為以“不仁”揚棄了“造立施化,有恩有為”(《王弼集校釋》,第13頁),才能在位育萬物中始終保持一種“莫不贍”的廓然大公。以“不仁”這種否定性之用達到“莫不贍”的普遍生成之效,類似于易學語境中從“無應”導出“應不在一”,而普遍相應事實上就是天道“莫不贍”在人事層面的實現(xiàn)。從這里可以看到“不仁”“無應”所代表的否定性被視為普遍的“贍”“應”這種肯定性的前提。
而這里需要思考的是,一般情況下,同位之爻為同陰同陽而無應時多會導向兇,那么致兇是否有“無”的根基呢?如果沒有,則意味著“無”就是不普遍的。如果有,那么無應致兇是如何體現(xiàn)“無”的?我們從孔疏中的一個重要概念“無心”切入此問題。
三、無心
根據(jù)上文所引材料我們可以看到,無應往往與心有關(guān),如“無應則心無私黨”,“應不在一,心無私吝”,“無應于上,心無系吝”。無應均意味著心靈的無私、不執(zhí)著于特定對象。
孔疏說:“同類相應,本在于心,不必共同一事?;虼宋锒觯虮宋锒?;或此物而默,或彼物而語。出處默語,其時雖異,其感應之事,其意則同,或處應于出,或默應于語。”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406頁)“心”“意”是更為本質(zhì)的相應根據(jù),“同心”比出處語默等具體狀態(tài)的一致更重要,因為出處語默都有外在性,受限于具體形態(tài)、在一定關(guān)聯(lián)中的“事”,理想的感應方式要求內(nèi)在的“心”“意”層面的相合。因此可以說,以無應達致的普遍之應,是由內(nèi)在的“心”起作用,意味著“心”與“無”之間的相契。
關(guān)于“心”的理想形態(tài),咸卦九四疏也說:
“憧憧往來,朋從爾思”者,始在于感,未盡感極,惟欲思運動以求相應,未能忘懷息照,任夫自然,故有“憧憧往來”,然后朋從爾之所思也。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213頁)
九四與初六本為相應,又居咸之卦時,所以就呈現(xiàn)出“憧憧往來”的強烈相應意向。而“忘懷息照”“任夫自然”旨在揚棄否定意義上的思慮、有意為之之心,克服躁動不安的對象性情感。
“忘懷息照”“任夫自然”的另一種表述是“無心”,《系辭》疏也對咸卦九四爻辭進行了解釋:
此明不能無心感物,使物來應,乃憧憧然役用思慮,或來或往,然后朋從爾之所思。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446頁)
與“忘懷”“任”一致,“無心”是與客觀事物自然相應的前提, “無心感物”從卦象角度來講,就是在克服了九四與初六偏狹、系戀之應后達到的無應之應。這里的“無心”顯然不是無內(nèi)容的心靈,其中包含了對“役用思慮”的揚棄而導向“使物來應”的根本主動性。
值得注意的是,“無心”大量出現(xiàn)于郭象《莊子注》。孔疏大體上繼承了郭象“無心”的意涵,將之作為理解無應之應之易例的心性根據(jù)。
郭象認為天地“無心”而“自動”5,由無心導向的生成活動是“任乎自化”(《南華真經(jīng)注疏》,第169頁)?!吨芤渍x》也從宇宙論角度講無心、自化:“凡天地運化,自然而爾,因無而生有也,無為而自為。天本無心,豈造元亨利貞之德也?天本無名,豈造元亨利貞之名也?”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19頁)強調(diào)因天的無心、無為,萬物能夠自生、自為。
郭象認為作為與客體感應的“無心”體現(xiàn)出一種根本的主動性:“無心而應,其應自來,則無往而不可也。”(《南華真經(jīng)注疏》,第77頁)這種表述與上文討論的孔疏十分相似,都是在否定“憧憧往來,朋從爾思”的相應關(guān)系中建立起一種根本的主動性,強調(diào)在自主的關(guān)系中實現(xiàn)“使物來應”“朋自歸”。
這種根本主動性要求一種無對、齊是非的態(tài)度。郭象說:“無心者與物冥,而未嘗有對于天下也。”(《南華真經(jīng)注疏》,第35頁)無對是因為主體的無心而與客體達致一種極致的冥合。“然則將大不類,莫若無心,既遣是非,又遣其遣。遣之又遣之,以至于無遣,然后無遣無不遣,而是非自去矣。”(《南華真經(jīng)注疏》,第41頁)人所持的是非雖各自不同,但從“未免于有是非”而言,他們又是相同的,所以追求超越于“有是非”之上的“大不類”,其根本在于“無心”,這樣才能“既遣是非,又遣其遣”,不僅超越是非之爭,還在根本上揚棄齊是非之心?!断缔o》“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兇生”韓注:“泯然同順,何吉何兇?”孔疏將其改寫為:“若泯然無心,事無得失,何吉兇之有?”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469頁)“無心”被強調(diào)出來,貪愛、憎惡是引發(fā)得失、吉兇的原因,孔疏認為以 “無心”“無得失”揚棄是非才能從根本上超越吉兇。
需要注意的是,《系辭》“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兇生”中并未提到“得失”,但孔疏引入了“得失”,認為正確處置源于貪愛、憎惡等對象性的情感是避免“得失”的關(guān)鍵。因此形成了這樣的思路:以“無心”對對象性情感的克服而導向 “無得失”,因為“無得失”,所以“何吉兇之有?”這種“無吉兇”指的是能夠超越于世俗所認為的吉兇,如世俗認為生是吉、死是兇,但臨難而茍免,這顯然不能稱為吉,面對死亡能順受其正、任夫自然,以“無心”“無得失”觀之,并不是兇。
由此,將有應致兇、無應致兇、有應致吉、無應致吉置于一個整全的意義層次中就能得到融貫的理解。
有應致兇指的是偏離于“無”“無心”,陷于“系應”、“愛惡相攻”而缺乏以“無得失”的態(tài)度對實踐的導引,僅根據(jù)陰陽自然質(zhì)性“憧憧往來,朋從爾思”,由此發(fā)生的相應關(guān)系違背了應然性,因此致兇。
無應致兇,有兩個層面,首先是最直觀的,因缺乏陰陽質(zhì)性層面的互補、支持,連世俗的“小貞吉”也無法實現(xiàn)。第二個層面是,因為沒有“無”“無心”所凝聚的根本的主動性,且特定的境遇又使不相應的兩爻無法導出一卦整體的普遍關(guān)聯(lián),因此致兇。如屯卦上六、六三的無應未導出團結(jié)眾爻的根本主動性,屯難之卦時也無法讓這種無應關(guān)系為眾爻相應奠定基礎,此時的兇由一種真實的絕境、個體的無力所導致,圣凡都會視之為兇。
有應致吉,或指兩爻以陰陽異質(zhì)相應獲吉,或是在“無”“無心”的否定性前提中實現(xiàn)的一卦普遍之應而獲吉。但要注意的是,陰陽質(zhì)性相應的根據(jù)也是“天地無心,自然得一”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454頁)??梢?ldquo;無”“無心”不僅是眾爻普遍相應得以實現(xiàn)的前提,也是陰陽質(zhì)性相異的兩爻能夠本真相應的前提。
無應致吉,是在“無”“無心”的否定性根基中生成本真而普遍之應,這種吉在世俗上看是吉,從圣人而言也是吉,但圣人理解的吉和世俗的吉有差別,因為此時“泯然無心,事無得失,何吉兇之有”?圣人不泥于此時之吉,且領(lǐng)悟到了獲吉的根本在于無應之應——雖然卦爻吉辭的表達并無二致。圣人在“何吉兇之有”的視野中肯定著世俗之“吉”的真實,世俗則對獲吉背后的“至極空虛而善應于物”(同上,第401頁)日用而不知。
由此可以看到,“無”“無心”構(gòu)成了《周易正義》理解應位、吉兇關(guān)系的關(guān)鍵邏輯環(huán)節(jié),其中最為矚目的,體現(xiàn)在無應致吉(無應之應)是“無”對于易例的拓展,“無”的積極意義在易學語境中被充分表達出來。
“無心”作為心靈的最理想狀態(tài),指向的是最高的人格典型——圣人。我們知道,郭象提出“跡-所以跡”這一頗有特色的理解圣人的思想框架,“所以跡”與“無心”是本質(zhì)相關(guān)的。事實上,孔疏也繼承了郭象的框架,并進行了具有思想史意義的轉(zhuǎn)化,從中可以看到在心跡問題上的有無之辨,其實質(zhì)是將《周易正義序》所批評的“玄之又玄”的虛無主義轉(zhuǎn)化為“有而教有” 6的政教秩序的重建。以下對此進行討論。
四、心與跡
郭象認為依照圣人之跡來生活并非本真的狀態(tài),圣人只是普通人對因順萬物的無跡之功的一種錯誤命名,《馬蹄》注:“圣人者,民得性之跡耳,非所以跡也。……夫圣跡既彰,則仁義不真而禮樂離性,徒得形表而已矣。”(《南華真經(jīng)注疏》,第196-197頁)百姓對圣人的認識,只是獲得了“性之跡”,而不是把握到了真實的圣人。“圣人”的名號被百姓所構(gòu)造,就意味著開啟了對圣人之跡的企羨、效仿。圣人對此也無可奈何,其名號的出現(xiàn)就意味著本真狀態(tài)的失落。
孔疏也使用了郭象“跡-所以跡”這套理解圣人的話語,但對其進行了改造。
一方面孔疏肯定圣人有可被百姓所理解的層面,因此相對于無心無跡的道而言,圣人是無心而有跡的,圣人之跡源于經(jīng)綸世道的憂患之情,從這一角度來說“跡”是一種積極的“用”。在此意義上構(gòu)成了與郭象的根本差別,孔疏說:
道則無心無跡,圣人則亦無心有跡,圣人能體附于道,其跡以有為用。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400頁)
圣人順通天下之理,內(nèi)則雖是無心,外則有經(jīng)營之跡,則有憂也。道則心跡俱無,無憂無患。(同上,第401頁)
“體附于道”,意味著心為體而跡為用,圣人內(nèi)在的“無心”與道體的“虛無”同一,“跡”是一種“無心”之“用”。以體用的模式來安置無心和有跡,“跡”被定位為以“道”和“無”為根基的“有”“用”,因此“跡”有了“體”,不再是百姓的一種無根基的幻覺,“跡”也就獲得了存在的合理性。
孔疏認為圣人的法道、法神,最終會走向“無跡”,達到內(nèi)外皆無:“圣人設教,資取乎道,行無為之化,積久而遂同于道,內(nèi)外皆無也。”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401頁)又說:“圣人則隱跡藏用,事在無境。”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382頁)這里的邏輯值得注意,圣人是治理的發(fā)動者,以“行無為之化”“為無”指向政教所及者,但最終達到的是圣人自身“同于道”“內(nèi)外皆無”。也就意味著圣人的無為之化是以道、無為為依據(jù),以道所施及的范圍為范圍,因為道是無限的,所以圣人也要博施廣濟以達無限。有形體意味著有限、有分別,所以與道同一,在理論上就必然要求圣人超越于形體的限制,最終實現(xiàn)與道體的全然同一。一個有限的,具體的,以經(jīng)營、治理為務的存在者,如何通向無限?孔疏說“圣人初時雖法道、法神以為無,體未能全無,但行之不已,遂至全無不測”,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402頁)圣人法道、法神、為無之初,有其經(jīng)營、憂患之跡,故“體未能全無”,但隨著行之不已的努力,則能達到“全無”,這指的應該是如道一樣“心跡俱無”。如何理解“心跡俱無”呢?應該是“跡”“用”實現(xiàn)過程中的苦心極力的狀態(tài)逐漸消失,圣人自然呈顯為“至極空虛而善應于物”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401頁),亦即在“無心”的基礎中實現(xiàn)的普遍之應,這種無應之應無強烈的操勞、經(jīng)營、用心,但達到了“不可思量而玄遠”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401頁)的狀態(tài)。這樣的圣人是在生活世界中存在與活動的,且有形體這一基本的規(guī)定,但不為形體所限囿,而能普遍地善應于物。所以孔疏的“無跡”并不意味著對“跡”的否定,這事實上是改變了郭象“跡”的內(nèi)涵,強調(diào)在實現(xiàn)仁義過程中的自然而然、無苦心極力之象,但并不主張不憑借圣人仁義之跡來進行政治治理。
雖然孔疏“心跡俱無”的圣人一定程度上與郭象講的“圣人因物之自行,故無跡”(《南華真經(jīng)注疏》,第560頁)相似,但圣人以效法“道”的方式達致與“道”同一的思想進路,與郭象對圣人的理解顯然不同。郭象那里的圣人是百姓為萬物不得不然、不知其所以然而然地生成所尋找到的原因,治世的出現(xiàn)因于圣人的偶然出現(xiàn),但又不是來源于圣人的治理,“能令天下治,不治天下者也”(《南華真經(jīng)注疏》,第10頁),圣人并不存在與道的效法關(guān)系,也不存在對于萬民的治理,“效法”“治理”都是要被否定的,百姓誤將自生獨化視為來源于圣人的仁愛之情,這是對圣人的根本誤解。白輝洪指出,郭象的圣人觀念存在一個重要的理論困境:“世俗并非萬物本真性分和自然秩序的具體呈現(xiàn),而是各種扭曲性的表達,或者甚至于對其本身的掩蓋。圣人的無心因任既非以己加諸彼,亦非使萬物復歸于本真狀態(tài),而只是在特定世俗中的因任。……圣人以其無心進入歷史當中,其所因任的,恐怕往往不再是萬物的本真性分,實際上只是對非本真的歷史或世俗狀態(tài)的根本承認,并最終以‘跡’的方式被理解成歷史的一環(huán)或俗中之一物。”7圣人“俯仰萬機”“與群物并行”(《南華真經(jīng)注疏》,第155頁)等所因順的世俗均不可避免地包含了百姓對于圣人之跡的誤解而產(chǎn)生的仿效、企羨的部分。圣人一方面要超越對于往圣之跡的企羨,一方面在“與群物并行”中勢必又肯定了世俗對于往圣之跡的仿效,這一意義上的圣人恐怕就做不到“會通萬物之性而陶鑄天下之化”(《南華真經(jīng)注疏》,第14頁),因為圣人如果因順——萬物違背自身之性而效仿往圣之跡的——世俗,那么說明圣人恰恰是順應了萬物對于自己本性的違背,這樣當然是不能會通萬物之性的。
孔疏雖然繼承了郭象以無心、跡、所以跡等來理解圣人的思路,但將體用這一結(jié)構(gòu)賦予心、跡關(guān)系,無心為體,有跡或無跡均為無心之用,這樣就充分肯定了有跡和無跡兩種圣人的存在狀態(tài)的意義。心跡俱無的圣人的無跡指的當是無苦心極力的應世之跡,是圣人在世界中的一種普遍之應,體現(xiàn)為神妙萬物、自然而然的治理活動。通過將圣人之“跡”肯定為“無心”之“用”,就確立起應世治理的必要性。“心跡俱無”即在“無”的根基中揚棄了“有心”而達致的“忘懷息照,任夫自然”。
因為道是心跡俱無的,圣人則無心有跡或無跡,那么未臻于圣人之境的一般人則是有心且有跡的?!吨芤住纷鳛橐槐敬菇讨畷湟荚谟诮沂救コ?ldquo;有心”而達到“無心”的“政教”之理。如乾卦疏:
天本無心,豈造“元亨利貞”之德也?……圣人以人事讬之,謂此自然之功,為天之四德,垂教于下,使后代圣人法天之所為,故立天四德以設教也。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19頁)
以“無心”來規(guī)定天地之心,是基于人的視域來建立人事的應然性。天地之心的觀念來源于以“人事之心”想象天地也有一顆心,天地若有此心,則其內(nèi)容與人心必然有別,因為人心總有負面的思慮、執(zhí)取、造作,與之相反,天地虛無自然、生生不已。依托、假借、設定一顆天地之心,即在于提示人心的理想形態(tài)——以無造作的生生不已之心為應然之心。這顆應然之心是對天地無心而生成萬物的模擬,天道所彰顯的元亨利貞四德被定義為不同分位的人“悉皆行之”的仁義禮信(智)的應然原則,其實現(xiàn)的程度則有賴于個體的資質(zhì)和主動性發(fā)揮的程度,所謂“各量力而為,多少各有其分”,主動性實現(xiàn)的過程就是“無心”之“跡”展開的過程,“能盡其極”的圣人以無心為根基的“用”“跡”是合于天道的生生不息之創(chuàng)造,指向?qū)θ柿x禮信(智)這類儒家價值的實現(xiàn)。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19-20頁)這就確立起了作易的宗旨——政教——的合法性:“作易者,本為立教故也,非是空說易道,不關(guān)人事也”。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428頁)在這意義上,就可以更深入地理解《周易正義序》之所以強調(diào)要揚棄六朝“玄之又玄”易學解釋的原因:疏離于人事、不切于世教的“無心”之玄思,只能導向因順世俗的虛無主義生存態(tài)度,有體而無用的政治哲學架構(gòu)先天地規(guī)定了外王之治的理想只能寄望于歷史的偶然。
孔疏說“本其虛無玄象謂之圣,據(jù)其成功事業(yè)謂之賢”(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第383頁),圣與賢并不是天然限隔的兩類人,而就是最高人格典范的不同側(cè)面,因為“事業(yè)”向所有人敞開,這也就打破了圣不可學的教條,再次確立起“圣人與我同類”的信心。對于每一個存在者都具有普遍意義的“圣賢”,其內(nèi)涵呈現(xiàn)為兩個層面:以“虛無玄象”來揚棄“有心”而確立起“至極空虛”之“體”;以“成功事業(yè)”作為仁義之跡的本真實現(xiàn),作為“善應于物”的有為之“用”。內(nèi)在的“虛無玄象”必以外在的“成功事業(yè)”作為確證,是否關(guān)乎人事之“用”,是判斷“體”的合理性的根本。將“跡”“功業(yè)”作為必須重視的自我實現(xiàn)的方向,圣人之治就不是在冥昧歷史中的偶然降臨,而是在具體的努力之中主動性的充分實現(xiàn)所顯豁出來的確定性。從這一意義上來說,唐宋時期具有重要影響的《周易正義》開啟了在玄學的基盤上導出重建政教秩序的歷史方向。
注釋:
1.朱伯崑:《易學哲學史》(第一卷),北京:華夏出版社,1995年,第58頁。
2. 于天寶點校:《宋本周易注疏》,北京:中華書局,2018年,第57頁。
3. “出納之吝”出自《論語》,孔安國注云:“財物俱當與人,而吝嗇于出納,惜難之,此有司之任耳,非人君之道也。”程樹德:《論語集釋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90年,第1374頁。
4. 樓宇烈:《王弼集校釋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80年,第13頁。
5. 曹楚基、黃蘭發(fā)點校:《南華真經(jīng)注疏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98年,第243頁。
6.《周易正義序》,第5頁。載《宋本周易注疏》。
7. 白輝洪:《有物與無心——郭象的圣人形象及其困境》,載《中國哲學史》,2019年第5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