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元明清
“性由心主之”與“心由性主之” ——明代“氣學”心性論建構的兩種路徑
發(fā)表時間:2021-04-20 09:51:43    作者:周磊    來源:《中國哲學史》2021年第2期

 

摘要:明代“氣學”心性論建構存在兩種不同的路徑,分別以王廷相的“性由心主之”與吳廷翰的“心由性主之”為代表。王廷相建構了現(xiàn)實、動態(tài)的人性論,其“性由心主之”理論將人心設定為人性養(yǎng)成過程中的關鍵一環(huán),這種致思方向符合“氣學思維”邏輯推演。而吳廷翰的“心由性主之”則依然沒有擺脫理學“復性”模式,人心在人性養(yǎng)成過程中作用較低,因此偏離了“氣學思維”致思方向。在宋明儒學視域下,王廷相“性由心主之”理論開辟出了一條既不同于理學也不同于心學的新道路,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。
關鍵詞:氣學;心性論;工夫論;王廷相;吳廷翰
 
對心性論的重視是宋明儒學重要的理論特征之一。在儒學發(fā)展史上,理、氣、心、性諸概念的提出并非肇始于宋明時期,卻經(jīng)由宋明儒者對這些概念的詮釋、辨析,將所謂“性與天道”的學說推向了高峰。在宋明儒學內部,明代儒學對儒學的推進體現(xiàn)在多個方面。黃宗羲(1610—1695)在《明儒學案·發(fā)凡》中“牛毛繭絲,無不辨晰”[①]的評語,折射出明代儒學注重深化概念辨析的特質。而余英時所勾勒的從“得君行道”到“覺民行道”的變化線索,則揭示了具有普遍意義的個人修養(yǎng)工夫論,在明儒思想體系中占據(jù)重要位置[②]。
明代儒學中的“氣學”一脈,以王廷相(1474—1544)、吳廷翰(1491—1559)等人為代表。氣學孕育于宋明儒學大傳統(tǒng)中,與理學、心學有著高度重合的理論聚焦。然而細究其理論建構,又與理學、心學存在著較大差異。以明儒普遍重視的工夫論為例:在工夫層面,氣學舍棄了“靜坐”“運氣”等宋明時期常見的工夫形式。其工夫論的主軸,是在心上做工夫。換言之,在氣學工夫論中,“氣”的元素反而并不突出。這一方面契合了明代儒學不斷“向內”的理論建構進路,同時也提醒我們注意:在考察氣學心性論時,還需留意其工夫面向。
在具體觀點上,王廷相認為“性由心主之”,而吳廷翰卻持“心由性主之”的立場。兩種迥然相異的心性論建構路徑表明:依據(jù)儒者思想旨趣的不同,在圍繞“氣”這一核心要素進行理論建構時,理、心、性等概念的排列組合存在多種可能性。這背后隱含著一個重要問題:是否存在著“氣學思維”下固定的心性論建構路徑?目前,學界對氣學內部差異性的研究還不夠深入,一些基礎性研究仍需向前推進。本文將以文本為依據(jù),在分析比較王廷相與吳廷翰心性論建構路徑的基礎上,評判其優(yōu)劣得失。
 

一、“性由心主之”——王廷相的心性論建構路徑

 
王廷相對于心、性關系的判定,可以歸納為“性由心主之”:“‘性之體何如?’王子曰:‘靈而覺,性之始也;能而成,性之終也:皆人心主之。形諸所見,根諸所不可見者,合內外而一之道也。’”[③]文中的“性之體”應當理解為性的“本來體段”或者說“本然狀況”[④]。由此,“性之體何如”的通俗表述即為:性到底是什么?依王廷相的回答,人性分為初始與終極兩個階段,顯示出人性存在著一個動態(tài)發(fā)展過程。在初始階段,人性即具備“靈而覺”的特性,此時的人性仍有待發(fā)展、完善,故而是“不可見者”;在后天的成長過程中,人性最終完成,豁顯于外。值得注意的是,無論是“性之始”還是“性之終”,都由人心“主之”。
心為何能夠成為性的主宰?心在性的形成過程中具有何種作用?這是我們需要思考的問題。眾所周知,王廷相持“氣質”人性論立場,依據(jù)“性生于氣”(《雅述》上篇,《王廷相集》,第837頁)的大原則,氣對于性的養(yǎng)成具有決定性作用。在此背景下,王廷相又將心這一元素凸顯出來,設定其為性的養(yǎng)成過程中關鍵要素,背后的理論旨趣值得我們認真思考。
心與性之間的緊密聯(lián)系,首先表現(xiàn)為二者的內涵有相互重疊處。王廷相以“靈而覺”論性,突破了宋明儒學的常規(guī)范式。根據(jù)以朱熹(1130—1200)為代表的理學經(jīng)典論述,性是天命下貫于人者,純善無惡,而心則是“氣之精爽”[⑤],具有靈覺的特性。換言之,在宋明儒學通常的語境中,“靈而覺”指的是心而非性。但在王廷相那里,一方面保留了以靈覺論心的傳統(tǒng),其謂“知覺者心之用,虛靈者心之體”(《雅述》上篇,第838頁),與此同時,“靈而覺”也被用來描述性。由此,心與性的內涵便被有機統(tǒng)一起來。
在圓融的意義上,心、性并不是“二物”。依據(jù)王廷相的定義,心、性、情三者“一貫”,其差別在于“景象定位”的不同:“大率心與性情,其景象定位亦自別,說心便沾形體景象,說性便沾人生虛靈景象,說情便沾應物于外景象,位雖不同,其實一貫之道也。”(《雅述》上篇,第834頁)“景象定位”代表的是不同時空與階段所產(chǎn)生的功能性差別,而非本質上的差異。以人性發(fā)展的動態(tài)過程來考察:在其初始階段,虛靈知覺之心孕育著人性發(fā)展的多種可能性,因而同時也被認為是“性之始”。此時,具有功能性差別的心與性融匯于一體。其后,伴隨著心之虛靈明覺官能發(fā)揮作用,人性也向前發(fā)展,直至最終完成?;仡櫿麄€過程,性始源于心,心成就了性。在此意義上,王廷相說“性由心主之”。
心之所以能夠主宰性,一個重要原因是心具備“思”的官能。“心之官則思”語出《孟子·告子上》,展現(xiàn)出人心能夠“思”這一維度。人心的思,首先是指對事物進行分析、研判之類的腦力活動,語義接近于我們現(xiàn)在所說的“思考”。在時間跨度上,思的官能伴隨著應事接物的整個過程。就性質而言,這種思是可以自我調控的。王廷相提出,人心在應當思考的時候就思考,在不需要思考的時候,通過涵養(yǎng)工夫可以使心保持靜定的狀態(tài):“人心當思時則思,不思時則沖靜而閑淡,故心氣可以完養(yǎng)?;蛟唬?lsquo;心不能使之不思。’曰:‘涵養(yǎng)主一之功未深固爾。’”(《慎言》卷六,《王廷相集》,第775頁)此時的思,更多地是作為一種對事物的“回應”。紛繁復雜的日常事物激發(fā)起我們思的官能,而個體的主體性則保障了我們一方面能夠對事物進行回應,同時也有能力對回應的方式與強度進行掌控。
人心之思還有一個重要面向,那就是對“道”的體認。毋庸諱言,就工夫實踐的具體展開而言,“應事”與“體道”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,這幾乎是宋明諸家的共識。但在此前提下,應事與體道之間又存在著層次或者說面向的不同。簡言之,體道的前提是必須應事,然而應事又不必然導致體道的結果。雖然道必須在日用事為中求,但假若方法不得當,最終會被淹沒在紛擾的世事中,于求道終無所得。在此,王廷相進一步凸顯心的作用,他說:“心乃體道應事之主。”(《雅述》上篇,第852頁)將應事與體道收攝于人心之中。
如果說應事之思主要來源于對事物的回應,那么體道之思則可被視為對道的探求,展現(xiàn)出人心主動的一面。其實,反觀人心對于道的探求這一活動本身,便隱含著兩個前提條件:第一,道并非現(xiàn)成的具在于人心;第二,人心具備體道的能力。與理學、心學不同,氣學否認“心即理”的命題。在氣學看來,理并非先天存在于人心之中。對于理,人心有一個接觸、認知并最后實踐的探求過程。實際上,如何將作為外在道德條目的理,內化為人心所認可的道德原則,并最終促使個體去“行義”,一直都是氣學工夫論要解決的重要問題。當然,作為儒家道德哲學的一部分,氣學并不會否認人心具備體道的能力。如此一來,人心之思的體道維度,就被王廷相提到相當重要的位置上。
人心能夠體道的有力保障是“心體虛靈”。所謂“虛靈”,“虛”即虛置,包含兩個方面的含義:給需要的元素留出位置,以及清空不需要的元素。王廷相以匱為喻,強調應將道義蓄積于心,不給私欲以可乘之機:
 
人心如匱,虛則容,實則否。道義者,心之天理也,知之必踐之,以為寶而匱之;戾乎道義者,心之私欲也,知之且禁之,以為砂礫而棄之。匱之未盈,猶足容也,故私欲之感,或可以乘隙而入;至于天理充滿,無少虧欠,匱盈而無隙可乘矣,夫安能容?故學者當蓄德以實其心。(《慎言》卷六,第777頁)
 
可以看到,上文將天理與私欲對舉。需要明確的是,王廷相堅守理只是氣之理的原則,否認形上之“理實體”的存在。在此背景下,上文中“道義”與“戾乎道義者”應分別被理解為“道德的善”與“道德的惡”,而天理與私欲則分別代表了人心“向善”與“流于惡”的兩種傾向。顯然,天理與私欲構成此消彼長的對撞關系,二者共同競爭心中的那個虛置的位置。從構成比例上看,天理并不總是占據(jù)位次上的優(yōu)先性,人心被天理或者被私欲占領的可能性都不小。王廷相說:“為惡之才能,善者亦具之;為善之才能,惡者亦具之。”(《慎言》卷四,第765頁)一方面對現(xiàn)實人性之惡有足夠的警醒,同時也沒有堵塞個體成就道德的通路。
道義并非先天地存在于人心之中,這是王廷相所尤為強調的。在以道義涵養(yǎng)此心的過程中,人心也啟動了鑒別、認同、接納的程序。此時,人心之“靈”的官能便開始發(fā)揮作用。在王廷相理論設計下,人心之靈在認知范圍上極為廣闊,他說:“人心之靈,貫徹上下,其微妙也,通極于鬼神;其廣遠也,周匝于六合。”(《慎言》卷三,第763頁)如此廣闊的認知能力,使得體道成為可能。
盡管如此,應事之思與體道之思畢竟存在差別。人心如何從應事之思過渡到體道之思?這是必須解決的問題。答案需要從王廷相的知行觀中尋找。王廷相將認知分為三個階段:“君子之學,博文強記,以為資藉也;審問明辯,以求會同也;精思研究,以致自得也。三者盡而致知之道得矣。”(《慎言》卷六,第778頁)其中,“博文強記”與“審問明辯”可視為應事之思,而“精思研究”則相當于體道之思。顯然,從“博文強記”與“審問明辯”(應事之思)過渡到“精思研究”(體道之思),需要經(jīng)歷非常重要的一步跨越,王廷相稱之為“思與見聞之會”:“夫圣賢之所以為知者,不過思與見聞之會而已。世之儒者乃曰思慮見聞為有知,不足為知之至,別出德性之知為無知,以為大知。嗟乎!其禪乎!不思甚矣。”(《雅述》上篇,第836頁)上述引文明確了兩點:第一,體道之思(圣賢之思)建立在應事與精思的基礎上;第二,體道之思不離見聞,世儒所謂“德性之知”是不存在的。在此,王廷相強調了“事上磨礪”與“精思研究”兩方面的重要性,而這也體現(xiàn)在其知行觀中。在王廷相看來,知與行連結于思:“知之精由于思,行之察亦由于思。”(《慎言》卷六,第777頁)隨著知行交互作用的深入,人心之思也逐漸走向深入。綜上可知,王廷相賦予人心以思的能力。思的高級階段是體道之思,體道之思來源于應事之中,升華于應事之中。
人心能夠體道,為人性向善準備了理論前提。在王廷相思想中,有生之初由氣稟所帶來的“善性”與“惡性”,在整個人性發(fā)展過程中所占比重較小。人性的重點,在于后天通過“改變氣質”以改變人性。改變氣質存在兩個方向,分別通向善性與惡性。所謂人性善,即為人心選擇接受道德教化并且進行道德實踐;所謂人性惡,便是人心拒絕接受道德教化以及進行道德實踐。王廷相說:“且夫仁義禮智,儒者之所謂性也。自今論之,如出于心之愛為仁,岀于心之宜為義,出于心之敬為禮,出于心之知為智,皆人之知覺運動為之而后成也。茍無人焉,則無心矣,無心則仁義禮智出于何所乎?”(《橫渠理氣辯》,《王氏家藏集》卷三十三,第602頁)人性是否向善有賴于人心的選擇,在此意義上,我們說“性由心主之”。
 

二、“心由性主之”——吳廷翰的心性論建構路徑

 
以對心、性關系的設定而論,吳廷翰與王廷相的觀點恰好形成對反。吳廷翰提出“心由性主之”。“心由性主之”不僅標志著氣學內部另一種心性論建構路徑的登場,同時也內含了吳廷翰對心、性理解的結構性矛盾。在吳廷翰那里,性分為廣義與狹義兩層含義,與之相應,其心論也呈現(xiàn)出一定的復雜性。從這一基本線索出發(fā),我們能夠窺見其心性論建構的理論旨趣與內在張力。
吳廷翰的心性之辨一言以蔽之:心生于性,性駐于心。他說:“心性之辨何如?曰:性者,生乎心而根于心者也。”[⑥]“心生于性”必須放置于一氣化生人與天地萬物的整個過程中來審視,方得要領。在有生之初,氣化生人,而性則是氣之精粹者,心與形皆由性所“生”:“人之初生,得氣以為生之之本,純粹精一,其名曰性,性為之本,而外焉者形,內焉者心,皆從此生。是形與心皆以性生。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23頁)以氣之精粹者定義性,使得性的外延十分廣闊,因而有“天下無性外之物”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23頁)之說。在氣化視域下,心與形同屬于人之“一物”:“夫心與體對,其實亦人之體,特以其靈明,故謂之大體。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39頁)二者皆由性所生。盡管心與形存在一定的內在差別,但同屬于“形體”的層級,地位均在性之后:“心之得氣為先,其虛靈知覺,又性之所以神明,而獨為大體,非眾形所得而比也,然與性并言,則不能無先后大小耳。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23頁)概言之,性為先,心為后,性為大,心為小。
應該說,吳廷翰以形體論心,符合氣學的一貫思路。形體之心最為顯著的官能,是知覺作用。知覺官能使心與普通形體區(qū)別開來,同時也進一步印證了性對于心的宰制性。因為在理論上,心具有知覺官能這一能力本身,也是由性所賦予:“知覺運動,心之靈明,其實性所出也。無性則無知覺運動,無知覺運動則亦無心矣。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28頁)至此,性對于心的宰制性顯露無疑。然而,性對于心的這種宰制又不能從形上對形下的作用來理解。吳廷翰取消了理學意義上形上、形下的劃分,理只是氣之條理,形上之天理并不存在。因此,盡管從形態(tài)上看,性對于心的宰制也具有難以明狀的特征:“性,從心從生,人心之所以生也。然其在中未易窺測,亦無名目,渾淪而已。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28頁)但從根本上說,與理學家所謂的“理生氣”還是有質的差別。對于這一點,吳廷翰有相當程度的自覺,其謂:“知覺運動是心,而所以生之者是性。若以理為性,知覺運動是心,則性反緣心而有,理無所著,反為空寂之物。是亦不足以破佛之謬。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33頁)這是說,理并非形上實體,而是心的知覺官能所感知、歸納的事物之“條理”。若以理為性,以知覺為心,因“理在心后”,依邏輯推演勢必會導致“性在心后”,這是吳廷翰所不能認同的。
心性之辨的復雜性在于,在生成論意義上,無疑是性先心后,然而在存在論意義上,性又“駐扎”于心中。吳廷翰說:“心之初生,由性而有;及其既成,性乃在焉。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23頁)關于性“駐扎”于心中,可以從多個角度來理解,其中最直觀的理解為:在結構層面上,人性必須通過人心才能實現(xiàn)自身。氣學認為,具體的人性需要經(jīng)過道德標尺的檢驗,才能被評判為善或者惡。人性的善惡并非先天存在,而是取決于是否“學習實踐”:即通過學習,將外在的道德條目內化為內心所遵守的道德準則,并去踐行道德行為。在這一過程中,人心作為道德條目與道德行為之間的“中轉站”,無疑對于人性的養(yǎng)成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。由此,我們得出結論:性就在心中,而不在心之外。
與此同時,倘若以性為考察對象,又不難發(fā)現(xiàn)一個顯著的事實:在吳廷翰那里,性的內涵已經(jīng)從有生之初作為“生生之本”的氣之精粹者,滑轉為具體現(xiàn)實的人性。這一滑轉意義重大,在事實上造成了心性關系的位移。分析地看,如果人性需要通過人心來實現(xiàn)自身,那么就無可避免地指向一個結論:應該是“心先性后”而非“性先心后”。在論述現(xiàn)實的人性時,吳廷翰時而也會以“心之條理”論性:“人生而有心,是氣之靈覺,其靈覺而有條理處是性。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25頁)這樣一來,便與“性先心后”的大原則不協(xié)調。
依循“氣學思維”傳統(tǒng),“心先性后”是理論推衍的必然結果,王廷相即是如此。吳廷翰在提煉出性作為氣之精爽這層含義后,在保障了“性先心后”的同時,也造成了心、性關系間的張力。綜觀吳廷翰的著作,“性先心后”顯然在其思想體系中占據(jù)更重要的位置。如此情形下,其背后的考量就不得不引起我們的重視。
性對于心的優(yōu)先性,在吳廷翰的“人君”“朝廷”之喻中可見一斑。在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吳廷翰將性比如為人君,將心比作朝廷:
 
心則朝廷,性則人君。朝廷,政教號令之所自出,而君實主之。若以政教號令之所出,而謂朝廷統(tǒng)乎人君,可乎?要之,朝廷者,人君之所建立,而因以居之者也。非人君不知朝廷之為尊,非性不知心之為大。此可以知心性之辨。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23頁)
 
人君、朝廷之喻較為形象的反映出心性間關系:朝廷由人君所建立,是人君意志的體現(xiàn),同時又是人君的立身之處。凡此種種,皆對應于“心生于性,性駐于心”中的心、性關系。但與此同時,現(xiàn)實政治操作中所出現(xiàn)的一些問題,比如:朝廷的具體政策是否一都定是人君意志的貫徹?人君對朝廷的掌控是否一定長久持續(xù)?也都可以嫁接到我們對于心、性關系的思考當中。本文將在稍后對這些問題進行討論。
與性可以劃分為廣義與狹義兩層含義類似,吳廷翰借用宋明儒學經(jīng)典范疇“道心”與“人心”,來將心的內涵加以細化。他說:
 
口之于味,目之于色,耳之于聲,鼻之于臭,有是口鼻耳目之人,則有是食色臭味之心,人之大欲,故謂人心。仁之于父子,義之于君臣,禮之于賓主,知之于賢哲,有是仁義禮知之道,則有是父子、君臣、賓主、賢哲之心。道之大倫,故謂道心。曰人與道,心本則一。人心道心,性亦無二。人心人欲,人欲之本,即是天理,則人心亦道心也;道心天理,天理之中,即是人欲,則道心亦人心也。夫其為心也本同,而其所發(fā)也亦同,特以其有微危之故,是以不得其中。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31—32頁)
 
道心是心中的道德面向,而人心是欲望(并非一定是“私欲”)面向,二者統(tǒng)合于一心當中。其中,欲望是指“人之所欲”,自有其存在的價值與意義,不能直接歸類為“私欲”。吳廷翰言:“人欲,只是人之所欲,亦是天理之所有者,但因其流蕩,而遂指其為私欲耳。其實,本體即天理也。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37頁)從現(xiàn)實層面來看,“無欲”的狀態(tài)也很難達到:“無欲二字,地步高,話頭大,人豈可輒能?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16頁)另一方面,人欲又有流蕩為私欲的風險,因而需要“節(jié)其欲以治其亂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37頁)。
吳廷翰對于道心的詮釋則顯得頗具特色。雖然繼續(xù)延用“天理”等詞匯來詮釋道心,但其對于“以心為道”意義上的道心保持高度警惕。“以心為道”即將心全幅視為道,以王陽明為代表的心學即是如此。對此,吳廷翰痛斥道:“夫以心為道、為圣,而一切由之,以為言下有悟,言‘心下自省’,便即是道,便即是圣人,此非釋氏明心見性成佛之旨而何?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35頁)在吳廷翰那里,心屬于形氣,難免有不善:“心生于性,下梢已涉形氣,便有不好的在。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35頁)基于上述前提,道心被吳廷翰定位為心中的道德面向。雖然道心人人都有,但同時又不得不面對來自人心的挑戰(zhàn)。此外更加重要的是,道心和人心一樣還存在是否得“中”的問題。換言之,道心自身也并非完美無缺。吳廷翰認為,人心不一定“非中”,道心也存在不得其“中”的情況:“人欲無過不及即是中,天理有過不及亦非中。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40頁)“允執(zhí)其中”對人心、道心而言均有其必要性:“‘允執(zhí)厥中’之‘中’,須兼人心、道心而言。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33頁)就現(xiàn)實的心而論,無論道心還是人心,都不能說直接就是“中”。正因為如此,人心、道心均以“中”為極則:“大舜言人心道心,而以中為極。若心已得中,何必更說出一個中來,此正見心不就是中處。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38頁)在吳廷翰那里,看不到類似朱熹“必使道心常為一身之主,而人心每聽命焉”(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《朱子全書》第六冊,第29頁)的論述。
“允執(zhí)厥中”并非易事,尤其在道心都可能不得其“中”的情況下,“執(zhí)中”工夫必然是一個長期、持久的過程。吳廷翰設定人心與道心均本有“自然之中”,如此一來,“識中”“求中”就并非是一個完全陌生的探索過程,而是“有跡可循”:
 
人心道心各有自然之中,人心失中為易,故曰危;道心識中為難,故曰微;精一,所以擇中而守之也。明道謂“人心人欲,道心天理”。不但人欲天理亦有過不及處,是未必中;茍為不察,而以人欲為無中,天理為已得其中,非執(zhí)中之旨矣。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32頁)
 
更進一步,吳廷翰在道心、人心之上還鎮(zhèn)之以性。性是道心、人心得“中”的有力保障,“盡性”即是達致“允執(zhí)厥中”的境界:“大舜人心、道心之中,即是性,精一、執(zhí)中,所以盡之。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34頁)圣人合于性來討論心,所以人心、道心可“求中”,異端離性言心,最終離“中”越來越遠:“蓋圣賢之言心,合于性而言也,故因人心道心而求所謂中。異端之言心,離乎性而言也,故一切以無心為教,而其去中也遠矣。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36—37頁)至此,性對于心的重要作用顯露無疑。綜合以上論述可知,“心由性主之”是貫穿吳廷翰心性論的一條主線。
 

三、兩種心性論建構路徑的分析比較

 
通過上文的討論我們發(fā)現(xiàn),王廷相與吳廷翰的心性論建構存在顯著差異。王廷相認為“性由心主之”,而吳廷翰則持“心由性主之”的立場。這種直接對反式的差異,既是源于二人對心、性概念的不同理解所造成的理論后果,也是二者思想系統(tǒng)性差異的集中體現(xiàn)。
就思想特質而言,王廷相位列最徹底的“氣學”思想家之中。日本學者山井湧曾經(jīng)總結道:“作為氣的哲學的性格最為明確的是王廷相,他說:‘理由氣生’(《王氏家藏集》卷三十三《橫渠理氣辨》),是一個徹底的‘氣’的論者。”[⑦]其實不僅是“理由氣生”,在王廷相那里,“心由氣生”“性由氣生”均是題中應有之義。在“以氣為本”的前提下,理、心、性等概念均必須圍繞氣來建構。與此同時,也衍生出應該如何建構的難題。作為“氣質”人性論者,人性必然是現(xiàn)實的、動態(tài)的,“復性”模式并不在王廷相理論建構視域內。同樣的,心也不具備超越意義。“氣學思維”將心的官能限定在了“知覺”范圍內,盡管此“知覺”精微處能夠“體道”,但與心學式的“心即理”還是有著本質差別。“性由心主之”的理論設計將性與心融為一體。在結構層面,性經(jīng)由心才能顯豁出來。此時的性是指性之全體,既包括善性,也包括惡性。人性的“展現(xiàn)形態(tài)”(人性初始階段的“本性”并非特別重要)如何,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心。
吳廷翰則突出了心、性間的差別,他說:“心、性字,似一而二。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35頁)心、性間差別不僅體現(xiàn)在二者功能定位的不同,也源于二者層級的根本性差異。心被限定在“形體”層次,而性則是心(大體)與形(小體)產(chǎn)生的原因。如此便面臨一個棘手的問題:性如何能夠“生”心?這與理學的“理生氣”有何不同?上文述及,吳廷翰曾試圖借助氣這一概念,從生成論意義上討論“性生心”與“性生形”。氣化生人生物,性作為氣之精粹者,居于心與形的“創(chuàng)造者”之列。應該說,借助氣化過程來解釋“性生心”,固然一方面將性劃入氣質、形體的層次,符合“以氣論性”的一貫思路,但同時存在著將性“實體化”的隱憂。隨著心性之辨從“心生于性”延伸到“性駐于心”,這一點暴露得更加明顯。性何如能夠“駐扎”在心中?作為氣之精爽的性,與現(xiàn)實的人性如何統(tǒng)一?在吳廷翰思想中,找到這些問題的答案并不容易。我們知道,朱熹曾借用“月印萬川”[⑧]的比喻來綜合“統(tǒng)體一太極”與“物物一太極”的關系,在理學系統(tǒng)內,這是能夠成立的。反觀吳廷翰,一方面拒斥“理實體”的存在,取消理、性等概念的形上屬性;另一方面又提出性“生”心,將性定位為道心、人心“得中”保障,由此便在理論上陷入了難以自洽的困境。
由孟子所開創(chuàng)的“性善論”傳統(tǒng),在明代氣學那里受到了挑戰(zhàn)。“氣質”人性論的具體展開形態(tài)多種多樣,其核心內容卻十分明晰,即回歸到告子的“生之謂性”[⑨]。“生之謂性”意味著對具有超越意涵的“本然之性”的拒斥,因此,王廷相與吳廷翰均贊成“性生于氣”,均反對宋儒“天地之性”與“氣質之性”的二分。但在對人性善惡的理解上,二人產(chǎn)生了分歧。王廷相對于現(xiàn)實人性之惡持有高度警惕性,其謂:“自世之人觀之,善者常一二,不善者常千百;行事合道者常一二,不合道者常千百。”(《雅述》上篇,第835頁)這種近乎悲觀的論調,也為儒家成德工夫預留了廣闊的空間。正因為人性隨時都有下墜流于惡的風險,所以“向善”的工夫才不可或缺,并且必須是一個長期的過程。又基于“性由心主之”的理論結構,改變人性需從人心入手,成德工夫的主線便聚焦于在心上做工夫。吳廷翰對于人性的態(tài)度則較為含混,其所論述的性,依據(jù)具體語境的不同,在作為“生生之本”的氣之精粹者與現(xiàn)實的人性之間轉換。就現(xiàn)實的人性而言,吳廷翰認為是個人氣質的反映,通過“變化氣質”走向道德的善是個體必須要做的工夫。而作為氣之精粹者的性,雖然被剝去了形上之理的外衣,但在吳廷翰的某些論述中,卻依舊以另一種頗具形上意味的形式出現(xiàn)?!都S漫錄》卷上記載:“曰 : 性何以有仁義禮知之名也? 曰:仁義禮智即天之陰陽二氣,仁禮為氣之陽,義知為氣之陰。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28頁)這里提出,仁義即陽氣,禮智即陰氣。如此表述雖符合“理即氣之理”的原則,卻依舊沒能擺脫形上思維的束縛,而這也是吳廷翰心性論困境的表現(xiàn)之一。
王、吳二人對于心的理解則比較接近,均是在“知覺”的意義上論述心。明代儒學對于心這一概念的普遍重視,是一個值得關注的現(xiàn)象。如果我們將研究視域放寬,會發(fā)現(xiàn)廣義上的“心學”,曾經(jīng)在明代初年以讓人意想不到的方式登場。在由明成祖朱棣(1360—1424)御撰,并讓詞臣點綴的《圣學心法》一書中,倡明“心學”的內容貫穿始終。當然,朱棣所謂的“心學”,更多地是指包含“君師合一”“君臣一心”“君民一心”等思想在內的統(tǒng)治“心法”,其在儒學史上的影響微乎其微[⑩]。在儒門內部,從明初陳獻章(1428—1500)開始,所謂心學一脈便開始發(fā)展、壯大,至明代中期,王守仁(1472—1529)集心學之大成,其門徒信眾甚多,一時蔚為大觀。而幾乎與陽明心學同時興起的明代氣學,雖然沒有像心學那樣將心提升為本體,但并不代表氣學論述脈絡下的心不重要。大體上,氣學的“知覺之心”與心學的“道德本心”屬于兩種不同的詮釋系統(tǒng),二者各有側重。前文述及,在心上做工夫構成氣學工夫論的主軸。如果將這一理論建構放置在明儒普遍重視工夫論的大背景下,便可知在氣學體系中,心的重要性不容小覷。
王廷相“性由心主之”的理論結構,為在心上做工夫提供了理論保障。雖然理學與心學在諸多方面存在分歧,但對于將性視為形而上之理的“性即理”命題,均持贊同態(tài)度。性作為天命下貫于人者,純善無惡,這是宋明儒學的主流觀點。氣學在這一點上,與理學、心學產(chǎn)生了分野。在氣學視閾下,性只能是現(xiàn)實的、動態(tài)的人性,與形而上的天理無涉。與之相應,心則是“知覺”之心,與形而上的“道德本心”無涉。氣學思維下,性的呈現(xiàn)樣態(tài)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心。通過在心上做工夫呈現(xiàn)出“善性”,構成氣學工夫論的主線。以具體學說而論,王廷相便很好的貫徹了“氣學思維”。從目標指向來看,王廷相力圖讓“義理”等外在道德條目,內化為人心所遵守的道德原則,并最終促成個體去“行義”。由此所展開的工夫路徑為,通過“寡欲”確保人心處于“虛明”與“靜定”的狀態(tài),為個體接受“義理”提供理論前提,并由此建構“動靜交養(yǎng)”與“知行兼舉”的工夫論,使得從“知義”過渡到“行義”成為可能。貫穿上述過程始終的,是通過在心上做工夫培養(yǎng)出善性。這種工夫論符合氣學思維下的心性論建構路徑。
吳廷翰“心由性主之”的理論結構,則在很大程度上偏離了氣學思維。氣學思維具有兩個構成要件,即動態(tài)的人性論,以及設定人心在人性的養(yǎng)成過程中具有決定性作用。這兩個方面吳廷翰都沒有很好地貫徹落實。雖然他將性定義為氣之精粹者,但同時又賦予陰陽二氣以仁義屬性,預示著終究難以擺脫理學“復性”模式。吳廷翰提出,養(yǎng)性即是復歸到“本然之性”,為達致“允執(zhí)其中”的境界,需要在心上做工夫:“信執(zhí)其中,亦只是本然之性,因其發(fā)之于心,故圣賢于心上用功,亦自心上立言,其實盡性之學也。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32頁)雖然“本然之性”需通過人心豁顯出來,但在此理論結構下,人心的自主性并不明顯。從根本上說,在心上做工夫只具備“呈現(xiàn)”意義,而不具備“自主選擇”意義。對于在心上做工夫的具體內容,包括“戒懼”“慎獨”等,吳廷翰設定其最終目標是達成人心道心“審幾”“守正”的“精一”境界:“故圣人之學,精一而已矣。精者,察識之真,人心道心皆必有以審其幾焉。一者,持守之嚴,人心道心皆必有以守其正焉。”(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第32頁)前文述及,吳廷翰提出人心、道心“得中”的有力保障是性。如此一來,在心上做工夫的目標與內容,都存在著模糊不清與循環(huán)論證的問題。
上文分析比較了王廷相“性由心主之”與吳廷翰“心由性主之”兩種心性論建構路徑?;谏衔牡挠懻撐覀兊贸鼋Y論:王廷相“性由心主之”符合氣學思維的邏輯推演,是真正意義上不同于理學、心學的心性論建構新道路,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。
 


[①] 黃宗羲:《明儒學案》上冊,中華書局,1985年,第17頁。

[②] 余英時提出:“(筆者案:王陽明)通過喚醒每一個人的‘良知’的方式,來達成‘治天下’的目的。這可以說是儒家政治觀念上一個劃時代的轉變,我們不妨稱之為‘覺民行道’,與兩千年來‘得君行道’的方向恰恰相反。”余英時:《宋明理學與政治文化》,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,2006年,第38頁。顯然,余英時是從政治文化的大方向上提出從“得君行道”到“覺民行道”的轉變過程。本文認為,面向民眾的性質,決定了“覺民行道”必須包含通俗、簡易以及對大眾具有吸引力等要件。

[③] 王廷相:《性辯》,《王氏家藏集》卷三十三,《王廷相集》,中華書局,1989年,第608—609頁。

[④] 宋明儒學中的“體”,在一些語境中并非“本體”與“運用”對言意義上的“體”,而是指“本來體段”“本然狀況”等,需要我們根據(jù)具體情況具體分析。近年來,一些學者也著重強調了這一點。參看鄭開:《中國哲學語境中的本體論與形而上學》,《哲學研究》2018年第1期,第79頁。

[⑤] 朱熹:《朱子語類》卷五,《朱子全書》第十四冊,上海古籍出版社、安徽教育出版社,2002年,第219頁。

[⑥]  吳廷翰:《吉齋漫錄》卷上,《吳廷翰集》,中華書局,1984年,第23頁。

[⑦] 山井湧:《理氣哲學中的氣的概念——從北宋到清末》總論,小野澤精一、福永光司、山井涌編,李慶譯:《氣的思想——中國自然觀和人的觀念的發(fā)展》,上海人民出版社,1990年,第355頁。筆者案:引文中寫作《橫渠理氣辨》,實際當為《橫渠理氣辯》(《橫渠理氣辯》,《王氏家藏集》卷三十三,第602頁)。

[⑧] 朱熹說:“所以謂格得多后自能貫通者,只為是一理。釋氏云:‘一月普現(xiàn)一切水,一切水月一月攝。’這是那釋氏也窺見得這些道理。”(《朱子語類》卷十八,《朱子全書》第十四冊,第606—607頁)

[⑨] 參看周磊:《“氣質”人性論的理論特質——以王廷相對“生之謂性”的闡發(fā)為中心》,《現(xiàn)代哲學》2020年第2期,第131—136頁。

[⑩] 參看周磊:《從<圣學心法>看君權對儒學的吸收與改造》,《廣西大學學報(哲學社會科學版)》2019年第4期,第39—45頁。雖然朱棣以“君師合一”身份倡明“心學”,在思想史上所產(chǎn)生的影響并不明晰,但可以肯定的是,明代政治與儒學存在多方聯(lián)動關系。一個顯著的例子是,明代中后期,部分儒者希望利用政治力量提高自身學派的“權威性”。這可以從部分陽明后學將朱元璋奉為心學鼻祖,以及將朱元璋與陽明的文獻互證中得到印證。關于部分陽明后學對權力的諂媚,參看劉增光:《尋求權威與秩序的統(tǒng)一——以晚明陽明學之“明太祖情節(jié)”為中心的分析》,《文史哲》2017年第1期,第124—131(+168)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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