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秦兩漢
天志:墨家的超越觀念及其政治關(guān)切——墨子思想的系統(tǒng)還原
發(fā)表時間:2020-11-22 21:24:17    作者:黃玉順    來源:《社會科學研究》2020年第6期,第133–147頁。

摘要】墨子的根本宗旨是謀“百姓之利”,除“天下之害”。利害在于治亂;治亂在人,故須“非命”。治亂的根本乃在于“仁義”與否:禍亂的根源是人們“不仁”而“不相愛”,故呼吁“兼愛”;禍亂的表現(xiàn)是人們“不義”而“交相賊”,故主持正義、訴諸“交利”。當務(wù)之急乃是“非攻”,因為當時最大的禍亂就是諸侯兼并戰(zhàn)爭。防止攻伐必須具備兩個方面的條件:一是足夠的國力,故須研究治國強國方略;二是充分的守備,故須研究戰(zhàn)略戰(zhàn)術(shù)、軍事裝備,進而研究科學技術(shù)。上述“仁義”價值須有一個形而上的超越者作為終極根據(jù),故須“明鬼”而尊崇“天”之“天志”。“天”的世俗代理人即“墨教”宗教團體;墨教并非為某個特定國家謀利,故須獨立于任何國家權(quán)力系統(tǒng)之外。然而墨子關(guān)于權(quán)能格局的思想存在著深刻矛盾:他所維護的和平秩序,乃是承認王權(quán)衰落之后的“國際”格局,即是多極權(quán)能格局,這與神圣代理人的獨立性互為條件,此乃墨學在皇權(quán)專制時代衰絕而在近代復興的根本原因;但其“尚同”思想?yún)s恰恰與上述多極思維相沖突,這是當時中國社會走向皇權(quán)專制的歷史趨勢的反映。
關(guān)鍵詞】墨子;思想還原;超越觀念;天志;政治關(guān)切
 
 
  研究儒家的得失,墨家乃是一個不可回避的對照,這一點已經(jīng)在當前的思想學術(shù)界再一次顯示出來。1這是某種意義的歷史重演:春秋戰(zhàn)國之際,“天下大駭,儒墨皆起”2;“世之顯學,儒墨也:儒之所至,孔丘也;墨之所至,墨翟也”3。當然,儒墨關(guān)系迄今仍是一個未了的公案。司馬遷說墨子“并孔子時,或曰在其后”4,劉安甚至說“墨子學儒者之業(yè),受孔子之術(shù)”5,迄無定論。然而無論如何,儒墨在思想上確有很大交集,而雙方卻唱對臺戲:同樣是外在超越之“天”,在儒墨兩家卻產(chǎn)生了迥然不同的政治思想效應;墨子與孟子同倡“仁義”,卻受到后者的激烈抨擊;儒學成為官方意識形態(tài)之時,墨學淪為“絕學”;20世紀儒學遭到猛烈批判之際,墨學卻“熱”起來……這一切是如何可能的?本文旨在通過還原墨子思想的系統(tǒng)結(jié)構(gòu),解釋這些疑惑。
 

一、墨子思想的宗旨:興利除害

 
  毫無疑問,墨子的根本宗旨就是“興利除害”:“仁人之事者,必務(wù)求興天下之利,除天下之害。” 6這正如孟子所說:“墨子兼愛,摩頂放踵利天下。”7《墨子》全書反復申述這個主旨。8 所以,“興利除害”乃是理解墨子整個思想體系的基點。

  (一)除害:百姓之利

  墨子的“興利除害”其實根本上是“興百姓之利,除百姓之害”9,即“凡言凡動,利于天、鬼、百姓者為之;凡言凡動,害于天、鬼、百姓者舍之”10。荀子稱墨子“與百姓均事業(yè),齊功勞”11,頗為準確。難怪墨子思想被歸為功利主義(utilitarianism),即追求“最大多數(shù)人的最大幸福”(maximum happiness of the majority)。這種“最大幸福原則”(Maximum Happiness Principle)與孟子的民本思想其實是一致的,盡管后者對墨子加以激烈抨擊。12 莊子學派雖批評墨子,亦贊嘆:“墨子真天下之好也!”13 

  墨子有著名的“三表”說,人們通常歸之于認識論,稱之為“三表法”,其實大謬不然:
 
  言必有三表。何謂三表?子墨子言曰:有本之者,有原之者,有用之者。于何本之?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。于何原之?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。于何用之?廢(發(fā))以為刑政,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。此所謂言有三表也。14 
 
  這其實并非人們通常以為的認識論問題,而是價值論問題,即是講的判斷一種政治主張的價值標準,分為三個層次,而最終歸結(jié)為“百姓人民之利”。例如對“尚賢”“非攻”“非樂”“節(jié)葬”等主張的價值判斷,墨子指出:
 
  欲為仁義,求為上士,上欲中圣王之道,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,故尚賢之為說,而不可不察此者也:尚賢者,天、鬼、百姓之利,而政事之本也。15
 
  今欲為仁義,求為上士,尚欲中圣王之道,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,故當若非攻之為說,而將不可不察者此也。16
 
  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,下度之不中萬民之利,是故子墨子曰:為樂非也。17 

  今天下之士君子,中請將欲為仁義,求為上士,上欲中圣王之道,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,故當若節(jié)喪之為政,而不可不察此者也。 18
 
  即便第一表“古者圣王之事”,也是以“百姓之利”為價值標準的:“昔之圣王禹湯文武兼愛天下之百姓,率以尊天事鬼,其利人多,故天福之,使立為天子,天下諸侯皆賓事之;暴王桀紂幽厲兼惡天下之百姓,率以詬天侮鬼,其賊人多,故天禍之,使遂失其國家,身死為僇于天下,后世子孫毀之,至今不息。”19
 
  而第二表“百姓耳目之實”,其實也同樣以“百姓之利”為旨歸:“然計國家百姓之所以治者,何也?上之為政,得下之情則治,不得下之情則亂。何以知其然也?上之為政,得下之情,則是明于民之善非也。若茍明于民之善非也,則得善人而賞之,得暴人而罰之也。善人賞而暴人罰,則國必治。”20 所謂“得下之情”,就是符合民情民意;所謂“明于民之善非”,就是了解人民的是非觀念??傊?,“順天、鬼、百姓之利,則知(智)者之道也”21;“凡費財勞力,不加利者,不為也”22。

  (二)非命:治亂在人

  墨子認為,百姓之利或害,在于國家之治或亂。他說:“國家治則刑法正,官府實則萬民富。”23 那么,何以亂?何以治?墨子認為,治或亂的根由不在天,而在人:人們“交相賊”則亂,“交相愛”則治:“亂何自起?起不相愛。……天下兼相愛則治,交相惡則亂。”24 而治,則“交相利”,當然最終利于百姓。為此,墨子探討了一系列的治國利民之道,諸如“親士”“尚賢”“尚同”“辭過”“節(jié)用”“節(jié)葬”“非樂”等。

  正是由于治亂在人而不在天,墨子“非命”,反對命運之說。當時,“天命”乃是普遍觀念。那么,墨子一方面尊崇“天志”,也講“天命”,另一方面卻主張“非命”,是否自相矛盾?其實,墨子所講的“非命”之“命”和“天命”之“命”并不是同一個概念。

  1、“天命”之“命”:授命

  墨子“天命”之“命”是指“授命”(mandate),這與商周以來的“天命”概念完全一致,即天賦予政權(quán)以合法性。如墨子說:
 
  昔者三苗大亂,天命殛之……禹親把天之瑞令,以征有苗。……遝至乎夏王桀,天有誥命……天乃命湯于鑣宮,用受夏之大命……薦章天命,通于四方,而天下諸侯莫敢不賓服。……遝至乎商王紂……赤鳥銜珪,降周之岐社,曰:“天命周文王伐殷有國。”25 
 
  這就是說,夏商周三代的興替皆出于“天命”。他還談到:“禹之《總德》有之,曰:‘……既防兇心,天加之咎。不慎厥德,天命焉葆?’”26 可見墨子認同“天命”觀念。

  2、“非命”之“命”:宿命、矯命

  (1)宿命。墨子“非命”之所謂“命”并非上述“天命”,而是“宿命”(fate),即某種注定不可改變的命運(destiny)。例如:
 
  執(zhí)有命者之言曰:“命富則富,命貧則貧;命眾則眾,命寡則寡;命治則治,命亂則亂;命壽則壽,命夭則夭。命雖強勁,何益哉?”27
 
  昔三代暴王桀紂幽厲……遂失其宗廟,其言不曰“吾罷不肖,吾聽治不強”,必曰“吾命固將失之”。雖昔也三代罷不肖之民亦猶此也……身有陷乎饑寒凍餒之憂,其言不曰“吾罷不肖,吾從事不強”,又曰“吾命固將窮”。28 
 
  這樣的“以命為有,貧富壽夭、治亂安危有極矣,不可損益也”29,顯然是宿命論(fatalism),并非真正的“天命”觀念。墨子認為,王朝的政治命運雖是“天命”,但并非不可改變,這取決于君王的努力、德行:“不慎厥德,天命焉葆?……于《去發(fā)》曰:‘惡乎君子!天有顯德,其行甚章。為鑒不遠,在彼殷王:謂人有命,謂敬不可行,謂祭無益,謂暴無傷。上帝不常,九有以亡……’”30 這與西周“天命靡常”、“敬德保民”的觀念完全一致。

  (2)矯命。需注意的是,墨子有時似乎也稱宿命為“天命”,但實際意思是:這并非真正的天命,而是“矯命”——假冒“天命”之名。他說:
 
  有于《三代》《百國》有之曰:“女毋崇天之有命也。”命《三代》《百國》亦言命之無也。31 于召公之《執(zhí)令》于然,曰:“敬哉!無天命,惟予二人,而無造言,不自降天之哉得之。”在于商夏之詩書曰:“命者,暴王作之。”32
 
  《仲虺之告》曰:“我聞有夏人矯天命,布命于下,帝式是惡,用厥師。”此語夏王桀之執(zhí)有命也,湯與仲虺共非之。33
 
  彼用無為有,故謂“矯”。若有而謂有,夫豈謂“矯”哉? 34

  命者,暴王所作,窮人所術(shù),非仁者之言也。35 
 
  這就是說,這種宿命論的“天命”其實是假冒的天命——“矯命”,即是“造言”,是“暴王作之”,即暴君制造出來的說辭。例如暴君紂王:“《大誓》之道之曰:‘紂越厥夷居,不肯事上帝,棄厥先神祇不祀,乃曰“吾有命”,毋僇其務(wù)。’”36
 
  3、“非命”:對宿命(矯命)之否定

  墨子從三個方面(“三表”)來論證宿命論的“命”并不存在:(1)古者圣王之事,如:“古者桀之所亂,湯受而治之;紂之所亂,武王受而治之。此世未易,民未渝,在于桀紂則天下亂,在于湯武則天下治,豈可謂有命哉!”37(2)百姓耳目之實,如:“自古以及今,生民以來者,亦嘗有聞命之聲、見命之體者乎?則未嘗有也……則豈可謂有命哉!”38“今也農(nóng)夫之所以蚤出暮入,強乎耕稼樹藝,多聚叔粟而不敢怠倦者,何也?曰:彼以為強必富,不強必貧;強必飽,不強必饑,故不敢怠倦。”39(3)百姓人民之利,如:“上不聽治,則刑政亂;下不從事,則財用不足……內(nèi)無以食饑衣寒,將養(yǎng)老弱。故命,上不利于天,中不利于鬼,下不利于人。”40 
 

二、興利除害的路徑:仁義——兼愛交利

 
  墨子認為,謀求國家之治、百姓之利,根本在于“兼愛交利”。這是因為在他看來,禍害的原因是人們心理上“不相愛”,即“不仁”,故呼吁“兼愛”;禍害的表現(xiàn)是人們行為上“交相賊”41,即“不義”,故呼吁“交利”。孟子也講“仁義”,《孟子》開篇就講“仁義而已”42;但墨子的“仁義”有別于孟子的“居仁由義”43,可以概括為“兼愛為仁,交利為義”。他說:“仁,愛也;義,利也。愛利,此也;所愛所利,彼也。……其為仁內(nèi)也,義外也。”44 此即墨子的“仁義之道”45。

  (一)仁:兼相愛

  墨子之“仁”與孟子之“仁”不同。孟子之“仁”,渾言之,“親”“仁”“愛”可統(tǒng)稱為“仁”;析言之,三者層次不同:“君子之于物也,愛之而弗仁;于民也,仁之而弗親。親親而仁民,仁民而愛物。”46 這是“愛有差等”、“施由親始”47。而墨子之“仁”則是“兼愛”,可謂“一視同仁”(此語雖出自韓愈《原人》48,但只是講儒家“仁愛”的一個方面,即其《原道》所說“博愛之謂仁,行而宜之之謂義”49的第一句,陽明謂之“一體之仁”50;而第二句“行而宜之”則是“仁愛”的另一方面,即仁愛的具體實現(xiàn)方式的歷史適宜性,如在宗族時代或家族時代即“親親為大”51,亦即孟子講的“差等之愛”)。由此看來,墨子之“仁”或“兼愛”已突破了宗族倫理或家族倫理,在當時“不合時宜”,卻更具有現(xiàn)代意義。

  1、“兼相愛”即“仁”。墨子講“仁義”與“兼愛交利”,“仁”對應“兼相愛”,“義”對應“交相利”。“兼即仁矣”52(此語雖非墨子原話,但從上下文來看,確為墨子的觀點);由愛人而利人即“義”,“兼者……觀其事,上利乎天,中利乎鬼,下利乎人……此仁也,義也”。53

  2、“兼愛”的理由:止亂除害。為什么要“兼愛”?為了止亂除害:“亂何自起?起不相愛。臣子之不孝君父,所謂亂也;……雖父之不慈子,兄之不慈弟,君之不慈臣,此亦天下之所謂亂也。……雖至天下之為盜賊者亦然;……雖至大夫之相亂家、諸侯之相攻國者亦然。”54 

  3、“兼愛”的方式:愛人如己。墨子設(shè)問:“兼相愛、交相利之法將奈何哉?”然后答道:“視人之國,若視其國;視人之家,若視其家;視人之身,若視其身。”55 這是因為:“夫愛人者,人必從而愛之;利人者,人必從而利之。惡人者,人必從而惡之;害人者,人必從而害之。”56
 
  4、“兼愛”的目標:治世利人。兼愛的直接目的是治世:“若使天下兼相愛,國與國不相攻,家與家不相亂,盜賊無有,君臣父子皆能孝慈,若此則天下治。”57 兼愛的最終目的是利人:“姑嘗本原若眾利之所自生。此胡自生?……必曰從愛人利人生。……然即之交兼者,果生天下之大利者與?是故子墨子曰:兼是也。……今吾本原兼之所生,天下之大利者也。”58 

  5、“兼愛”的超越根據(jù):天意。墨子認為,“兼愛”的正當性乃出于神圣的“天志”:“天必欲人之相愛相利,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。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愛相利,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?以其兼而愛之、兼而利之也。奚以知天兼而愛之、兼而利之也?以其兼而有之、兼而食之也。”59 

  (二)義:交相利

  在墨子思想中,作為“仁”的落實,“義”是最核心的概念:“萬事莫貴于義”60;“天下有義則生,無義則死;有義則富,無義則貧;有義則治,無義則亂”61。所以,“義”乃是“行”的準則:“必順慮其義而后為之行”62,“不義不富,不義不貴,不義不親,不義不近”63;否則,“夫無德義,將何以哉?”64 

  1、“義”即“正義”。墨子關(guān)于“義”的理論,可謂“墨家正義論”(Mohist Theory of Justice)65。墨子指出,“義者,正也”66;反之,“若言而無義,譬猶立朝夕于員鈞之上也,則雖有巧工,必不能得正焉”67。因此,“今吾將正求興天下之利而取之,以兼為正”68;“督以正,義其名”69。這就是說,“義”之所以為“正”,乃是以“仁”(兼愛)為根據(jù)。墨子指出:“義正者何若?曰:大不攻小也,強不侮弱也,眾不賊寡也,詐不欺愚也,貴不傲賤也,富不驕貧也,壯不奪老也。”70 墨家的自我定位,就是主持正義。

  2、“義”乃“善政”。社會正義體現(xiàn)在政治上,《天志上》說“義者,政也”,《天志中》講得更具體:“義者,善政也。何以知義之為言政也?曰:天下有義則治,無義則亂,是以知義之為善政也。”所謂“善政”就是“義政”,故墨子區(qū)分“義政”與“力政”:“義政”是“處大國不攻小國,處大家不篡小家,強者不劫弱,貴者不傲賤,多詐者不欺愚,此必上利于天,中利于鬼,下利于人”;而“力政”則是“處大國攻小國,處大家篡小家,強者劫弱,貴者傲賤,多詐欺愚,此上不利于天,中不利于鬼,下不利于人”71。可見“義政”或“善政”不外乎“利于人”,這是一種功利論的正義觀。

  3、“義”為“公利”。在墨子看來,“義”在于“利”,乃至“利”即是“義”。墨家明確宣布:“義,利也。”72 但這里的“利”并非私利,而是公利,即“舉公義,辟私怨”73。墨子認為“利人”即“義”,“虧人自利”就是“不義”74。他說:“雖使下愚之人,必曰:‘將為其上中天之利,而中中鬼之利,而下中人之利,故譽之。’”75 不僅如此,所謂“人之利”主要是百姓之利:“義人在上,天下必治……萬民被其大利”76;“今用義為政于國家,人民必眾,刑政必治,社稷必安。所為貴良寶者,可以利民也。”77 可見墨子與孟子的“義利之辨”其實是高度一致的,孟子亦以“仁義”為“利”78。朱熹引程子說:“君子未嘗不欲利,但專以利為心則有害。唯仁義,則不求利而未嘗不利也……故孟子言‘仁義’而不言‘利’……”79 司馬光說:“夫唯仁者為知仁義之為利,不仁者不知也。故孟子對梁王直以‘仁義’而不及‘利’者,所與言之人異故也。”80 

  4、“義”由“天志”。墨子指出“義”的神圣性的超越性根據(jù):“義何從出?……然則義果自天出矣”81;“天之志者,義之經(jīng)也”82。他分析道:“天亦何欲何惡?天欲義而惡不義。然則率天下之百姓以從事于義,則我乃為天之所欲也。”83 因此,“順天意者,義政也;反天意者,力政也”84;“順天之意者,義之法也”85。
 

三、興利除害的要務(wù):非攻止伐

 
  墨子志在“備世之急”86,而興利除害的當務(wù)之急就是“非攻”,因為當時最大的禍害就是諸侯兼并戰(zhàn)爭造成的戰(zhàn)亂:“當今之時,天下之害孰為大?曰:若大國之攻小國也,大家之亂小家也,強之劫弱,眾之暴寡,詐之謀愚,貴之敖賤,此天下之害也。”87 然而僅僅靠“兼愛交利”理論宣傳的“軟實力”其實并不能夠防止攻伐;真正有效的“非攻”必須具有“硬實力”方面的兩個條件,即政治上的強國之道和軍事上的守備之術(shù)(后者乃是墨家和儒家之間最重大的區(qū)別之一)。實際上,墨子的許多建樹都是圍繞著這兩個方面的需要而展開的。

  因此,“守”“備”二字乃是《墨子》書中的關(guān)鍵詞,如《備城門》《備高臨》《備梯》《備水》《備突》《備穴》《備蛾傅》《雜守》等篇名所示。國家軍事防御方面的守備,墨子謂之“國備”:“倉無備粟,不可以待兇饑;庫無備兵,雖有義,不能征無義;城郭不備全,不可以自守;心無備慮,不可以應卒。……故備者,國之重也:食者國之寶也,兵者國之爪也,城者所以自守也,此三者國之具也。……此之謂國備。”88 

  關(guān)于守備,墨子與禽滑釐的對話講得非常清楚:
 
  禽滑釐問于子墨子曰:“……吾欲守小國,為之奈何?”……子墨子曰:“我城池修,守器具,樵粟足,上下相親,又得四鄰諸侯之救,此所以持也。且守者雖善,而君不用之,則猶若不可以守也。……守者必善而君尊用之,然后可以守也。”89 
 
  這里,“守者善”是講軍事上的“非攻”之“術(shù)”,“君用之”是講政治上的“非攻”之“道”,這是守備的兩個方面。他區(qū)分“道”與“術(shù)”:
 
  禽子再拜再拜曰:“敢問守道?”子墨子曰:“姑亡,姑亡。古有亓術(shù)者,內(nèi)不親民,外不約治,以少閑眾,以弱輕強,身死國亡,為天下笑。……”90 
 
  軍事防御方面的準備,禽子稱之為“道”(守道),而墨子卻稱之為“術(shù)”(其術(shù))(“亓”借為“其”),并說“姑且放下”(姑亡),然后首先論述政治方面的“親民”以致“眾”、“約治”(修治)以致“強”的問題,即講強國之道。

  (一)非攻之道:政治方略

  確實,防御侵略需要足夠強大的國力;所以,“今者王公大人為政于國家者,皆欲國家之富,人民之眾,刑政之治”91。墨子概括自己“從事”的事務(wù):“凡入國,必擇務(wù)而從事焉:國家昏亂,則語之尚賢、尚同;國家貧,則語之節(jié)用、節(jié)葬;國家憙音湛湎,則語之非樂、非命;國家滛僻無禮,則語之尊天、事鬼;國家務(wù)奪侵凌,即語之兼愛、非攻。”92 這六個方面,除“尊天事鬼”以外,都是治國強國的事務(wù)。

  這些事務(wù)需要理論指導,以下各篇的主旨均屬治國強國的方略:《親士》:“入國而不存其士,則亡國矣”;“緩賢忘士,而能以其國存者,未曾有也”。(旨同《尚賢》。)《所染》:“凡君之所以安者何也?以其行理也。行理,性于染當。故善為君者,勞于論人,而佚于治官。”《辭過》:“凡此五者(宮室、衣服、飲食、舟車、蓄私),圣人之所儉節(jié)也。”(旨同《節(jié)用》《節(jié)葬》。)《三辯》:“圣王無樂”;“其樂逾繁者,其治逾寡。自此觀之,樂非所以治天下也”。(旨同《非樂》。)《尚賢》:“夫尚賢者,政之本也”;“國有賢良之士眾,則國家之治厚;賢良之士寡,則國家之治薄”93?!渡型罚?ldquo;尚同,為政之本而治要也”94;“請將欲富其國家,眾其人民,治其刑政,定其社稷,當若尚同之不可不察,此之本也”95。《節(jié)用》:“因其國家,去其無用之費,足以倍之”,“是故用財不費,民德不勞,其興利多矣”96?!豆?jié)葬》:“以厚葬久喪者為政,國家必貧,人民必寡,刑政必亂”;“故當若節(jié)喪之為政,而不可不察此者也”97。

  (二)非攻之術(shù):軍事戰(zhàn)備

  防御侵略當然需要軍事“守備”的戰(zhàn)略戰(zhàn)術(shù)、武器裝備。這激發(fā)墨家研究一系列科學技術(shù),乃至對此給予支撐的邏輯學、知識論?!豆敗饭适聵O為典型:“公輸盤為楚造云梯之械,成,將以攻宋。”墨子見公輸盤,先講道理,即訴諸“義”,又見楚王而訴諸“利”,并無實效;最后乃憑實力,“公輸盤九設(shè)攻城之機變,子墨子九距之,公輸盤之攻械盡,子墨子之守圉有馀”、“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,已持臣守圉之器,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”。

  墨家在這方面的研究,由技術(shù)而溯及科學,進而溯及邏輯學,進而乃至溯及認識論。(1)技術(shù)。墨家的技術(shù)造詣,廣泛涉及土木工程、機械制造和手工技藝等。(2)科學。墨家在科學上的探索,廣泛涉及數(shù)學(代數(shù)、幾何)、物理學(力學、光學、聲學)等。(3)邏輯學。墨家討論了許多邏輯問題,集中在《經(jīng)上》《經(jīng)下》《經(jīng)說上》《經(jīng)說下》《大取》《小取》等6篇,世稱“墨辯”(或稱“墨經(jīng)”)。(4)認識論。墨學被歸為經(jīng)驗論哲學,首先承認外在的客觀實在,這主要體現(xiàn)在“名實”觀上,諸如“以名舉實”98;“所以謂,名也;所謂,實也;名實耦,合也”;“名,物達也;有實,必待文名也”;“名也,止于是實也”99;“舉,擬實也”100;“實不必名”101。墨家按來源將知識分為三個層次:“知:聞、說、親”或“聞、傳、親”102;“知:傳受之,聞也;方不障,說也;身觀焉,親也”;“聞;或告之,傳也;身觀焉,親也”103。其中特別重視“聞見”,體現(xiàn)其經(jīng)驗論的立場:“聞之見之,則必以為有;莫聞莫見,則必以為無”104;“以眾人耳目之情知有與亡:有聞之,有見之,謂之有;莫之聞,莫之見,謂之亡”105。
 

四、墨子的超越世界及其世俗代理

 
  上述一切都是核心價值“仁義”的展開。但“仁義”價值本身則面臨著一個終極價值追問:人究竟為什么應當“仁義”?為什么應當“兼相愛”從而“交相利”?顯然,其回答不能訴諸利益,否則只是同義反復。這只能訴諸一個超越世俗的外在的神圣根據(jù),即需要一個形而上的超越者(the Transcendent)。王充批評墨家既主張“節(jié)葬”又主張“明鬼”是自相矛盾:“墨家薄葬、右鬼,道乖相反”106;“墨家之議,自違其術(shù),其薄葬而又右鬼”107。這是他不理解“明鬼”的意圖與邏輯:墨子訴諸“天志”,是要找到由兼愛(仁)而正義(義)的終極價值根據(jù)。于是,墨子勸世人以“仁義”,分為世俗、超越兩個層次:(1)首先訴諸世俗的“利害”,指出“欲攻伐無罪之國……出必見辱,所攻者不利,而攻者亦不利,是兩不利也”108;“交相愛,交相恭,猶若相利也”109;“今若有能以義名立于天下,以德求諸侯者,天下之服可立而待也”110。(2)僅僅訴諸利害關(guān)系,并沒有價值上的應然性與神圣性,所以墨子最終訴諸超越的“鬼神”“天志”。如果說“兼愛交利”是“仁義之道”111,那么,“天志”就是“仁義之本”112。

  (一)神圣超越者:天及鬼神

  在墨子那里,“天”是一種“神”,即眾神之中的至上神。因此,要論證“天”的存在,首先必須論證眾神的存在,可見《明鬼》乃是《天志》的補充論證、鋪墊。

  1、鬼:諸神

  墨子稱眾神為“諸神”113、“鬼神”,或單稱“神”,或單稱“鬼”,或稱“神祇”114、“神禔”115。(1)單稱“神”者,如:“神民不違”、“有神來告”、“夢見三神”116;“鄭穆公見之,乃恐懼奔,神曰……”、“若神有,則是得吾父母弟兄而食之也”117;“紂……棄闕其先神而不祀也”118;“治于神者,眾人不知其功”119;“青神……赤神……素神……黑神……”120(2)單稱“鬼”者,如:圣王“率以尊天事鬼”,暴王“率以詬天侮鬼”121;“尚賢者,天、鬼、百姓之利”122;“古者圣王,明天、鬼之所欲,而避天、鬼之所憎”123;“天賞之,鬼富之”、“鬼呼國”、“有鬼宵吟”124;“其事上詬天,中詬鬼”125;等等?!睹鞴怼匪^“鬼”也是這樣的普遍概念,即涵蓋了天神地祇、天神人神等:“古之今之為鬼,非他也,有天鬼,亦有山水鬼神者,亦有人死而為鬼者。”126 但《墨子》中最常見的還是“鬼神”合稱,這是當時的常例。
墨子的鬼神觀念,最值得充分注意的是回避祖先神。當然,墨子在引證古代文獻時也涉及祖先神,例如他論證鬼的存在:“《大雅》曰:‘……文王陟降,在帝左右……’若鬼神無有,則文王既死,彼豈能在帝之左右哉?”127 但這并非他自己的話?!赌印?次涉及“先神”,都是引證古代文獻。 128在宗法時代背景下,祖先神對于王者權(quán)力的合法性、即其“天命”是極為重要的;129 而墨子卻絕口不提祖先神,這是為什么?這與墨子否定宗法倫理的傾向有關(guān)(詳下)。

  2、天:上帝

  蒙培元先生曾指出:“墨子也是一位宗教改革家,但他并沒有否定上帝的存在。他公開承認‘天志’,認為天是主宰人世的最高神。”130
 
  (1)“天”與“上帝”的同位。在墨子的話語中,“天”與“上帝”是指同一對象。例如:“以農(nóng)臣事上帝……是以天賞之……”131;“欲以天之為政于天子……以祭祀上帝、鬼神,而求祈福于天”132;“率以敬上帝、山川鬼神,天以為從其所愛而愛之,從其所利而利之”133;“上無以供粢盛酒醴,祭祀上帝、鬼神……故命上不利于天,中不利于鬼,下不利于人”134;“以祭祀于上帝、鬼神,天有邑人,何用弗愛也?”135 這個至上的神圣超越者,既稱“天”,又稱“上帝”,這是殷周以來的傳統(tǒng)稱謂,《詩》《書》常見。136
 
  (2)“天”與“諸神”的區(qū)分。墨子那里,“天”或“上帝”,與“諸神”或“鬼神”,是嚴格區(qū)分開來的。例如:商湯“不憚以身為犧牲,以祠說于上帝、鬼神”137;“其事上尊天,中事鬼神,下愛人”138;“上可而利天,中可而利鬼,下可而利人”139;“將為其上中天之利,而中中鬼之利,而下中人之利,故譽之”140。顯然,“鬼”或“鬼神”是指的一般眾神,而“天”或“上帝”是指其中的至上神。

  (3)“天”為至上神。在墨子的超越世界中,“天”或“上帝”乃是“諸神”之上的唯一至上神。他通常以“上下”或“上中下”標明這種關(guān)系,如:“上利乎天,中利乎鬼,下利乎人”141;“若事上利天,中利鬼,下利人,三利而無所不利,是謂天德”142;“昔也三代之圣王堯舜禹湯文武之兼愛之天下也,從而利之,移其百姓之意焉,率以敬上帝、山川鬼神”143;“古之仁人有天下者……以農(nóng)臣事上帝、山川鬼神,利人多,功故又大,是以天賞之,鬼富之,人譽之”144。其實,“上帝”這個稱謂已經(jīng)表明:這是天上的“帝”,以區(qū)別于地上的“帝”即“王”;地上的“帝”是世俗界的至高無上者,天上的“帝”是神圣超越界的至高無上者。

  3、天志:兼愛交利

  墨子的至上神“天”是有意志的,謂之“天志”,乃是天下萬事的最高價值準則:“我有天志,譬若輪人之有規(guī),匠人之有矩。輪匠執(zhí)其規(guī)矩,以度天下之方圜,曰:中者是也,不中者非也。”145“子墨子之有天之意也,上將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為刑政也,下將以量天下之萬民為文學出言談也。……故置此以為法,立此以為儀,將以量度天下之王公大人卿大夫之仁與不仁,譬之猶分黑白也。”146 

  “天志”的基本內(nèi)涵乃是“欲義”:“天亦何欲何惡?天欲義而惡不義。”147 而“欲義”的具體內(nèi)容就是“兼愛交利”,特別是“愛天下之百姓”:
 
  何以知天之愛天下之百姓?以其兼而明之。何以知其兼而明之?以其兼而有之。何以知其兼而有之?以其兼而食焉。何以知其兼而食焉?四海之內(nèi),粒食之民,莫不犓牛羊,豢犬彘,潔為粢盛酒醴,以祭祀于上帝、鬼神,天有邑人,何用弗愛也?……此我所以知天之愛天下之百姓也。148 
 
  天的這種的“天志”,具體表現(xiàn)為“天意”。

  4、天意:賞善罰暴

  墨子告誡“今天下之君子,中實將欲遵道利民,本察仁義之本,天之意不可不慎也”149。那么,“天意”究竟如何?墨子指出,天意乃在“賞善罰暴”:
 
  何以知天之愛百姓也?吾以賢者之必賞善罰暴也。……故昔也三代之圣王堯舜禹湯文武之兼愛之天下也……天以為從其所愛而愛之,從其所利而利之,于是加其賞焉,使之處上位,立為天子以法也,名之曰“圣人”,以此知其賞善之證。是故昔也三代之暴王桀、紂、幽、厲之兼惡天下也……天以為不從其所愛而惡之,不從其所利而賊之,于是加其罰焉,使之父子離散,國家滅亡,抎失社稷,憂以及其身。是以天下之庶民屬而毀之,業(yè)萬世子孫繼嗣,毀之賁不之廢也,名之曰“失王”,以此知其罰暴之證。150 

  順天意者,兼相愛,交相利,必得賞;反天意者,別相惡,交相賊,必得罰。151 
 
  天之所以能夠賞善罰暴,是因為天不僅具有最高的“仁”,而且具有最高的“知”(智),可謂“全善全知”,所以能夠判斷一切善惡。因此,天是正義的來源:“義不從愚且賤者出,必自貴且知者出。……然則孰為貴?孰為知?曰:天為貴、天為知而已矣。”152 在凡俗世界中,天子、圣人是最尊貴、最智慧的(這里的“天子”不是現(xiàn)實生活中的,而是墨子理想中的“圣人”);而天卻比天子、圣人更尊貴、更智慧:
 
 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:“鬼神孰與圣人明智?”子墨子曰:“鬼神之明智于圣人,猶聰耳明目之與聾瞽也。”153 

  吾所以知天之貴且知于天子者有矣,曰:天子為善,天能賞之;天子為暴,天能罰之。天子有疾病禍祟,必齋戒沐浴,潔為酒醴粢盛,以祭祀天、鬼,則天能除去之;然吾未知天之祈福于天子也。此吾所以知天之貴且知于天子者。154 
 
  這其實是講“仁且智”,“仁”是情感,“智”是智能。孟子將最高的“仁且智”歸于“圣人”155,而墨子則將最高的“仁且智”歸于“天”。這是意義重大的,因為:圣人畢竟是人,而沒有任何人是至善而全知全能的,人會出錯甚至作惡;特別是當擁有至上權(quán)力的王者自命為“圣人”時,其出錯或作惡的危害更大。

  (二)神圣代理人團體:墨教

  上述神圣超越之“天”的賞善罰暴,顯然需要世俗的代理人,以執(zhí)行其意志,方能發(fā)生實際作用。在墨子心目中,天的代理人當然就是墨家。不過,“墨家”之稱出自漢代“九流十家”之說。156 至于“墨者”之稱,則指墨家之中的個別成員,而非整個團體。作為一個宗教組織實體的墨家團體,可稱之為“墨教”(Mohist Religion)。

  1、墨教的宗教本質(zhì)

  墨教不僅如人們所說的具有宗教性,它實際上就是一個典型的宗教,具有一般宗教的三個最基本的特征:(1)彼岸的超越者:神圣的天。宗教的第一個普遍特征是外在而神圣的超越者;在墨教,那就是“上帝”或“天”。(2)此岸的靈肉統(tǒng)一者:靈魂不滅的人。宗教的第二個普遍特征,是關(guān)于人的靈魂不滅的預設(shè)。人在此岸世界死去,其靈魂即去往彼岸世界;在中國文化里,這就是“鬼”的觀念。為證明“人死而為鬼”157,墨子特著《明鬼》篇。他引《大雅》“文王陟降,在帝左右”,指出:“若鬼神無有,則文王既死,彼豈能在帝之左右哉?”158 他還舉了幾個例子:周宣王殺其臣杜伯、燕簡公殺其臣莊子儀、宋文君殺其臣觀辜,死者均屬無辜,死后作為鬼來報復,謂之“鬼神之誅”159。(3)神圣超越者的世俗代理者:墨教的教團。宗教的第三個普遍特征,是形成一個組織嚴密的團體(詳下)。

  此外,墨者皆富有宗教徒的獻身精神?!肚f子》形容墨者:“墨子稱道曰:‘昔禹之湮洪水,決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,名山三百,支川三千,小者無數(shù)。禹親自操橐而九雜天下之川;腓無胈,脛無毛,沐甚雨,櫛疾風,置萬國。禹,大圣也,而形勞天下也如此。’使后世之墨者,多以裘褐為衣,以跂蹻為服,日夜不休,以自苦為極,曰:‘不能如此,非禹之道也,不足謂墨。’……將使后世之墨者必自苦,以腓無胈、脛無毛相進而已矣。”160 確實,墨者以大禹為榜樣,不辭勞苦,常年奔波,日曬雨淋,以至“先生之色黑”161,即膚色黝黑。不僅如此“獨自苦而為義”162,“墨子服役百八十人,皆可使赴火蹈刃,死不旋踵”163。儒家講“殺生成仁”164、“舍身取義”165,墨子講“殺己以利天下”:“斷指以存腕,利之中取大,害之中取小也。……死生利若,非無擇也。……殺己以存天下,是殺己以利天下。”166 這是墨者的“舍生取義”,“義”是絕對的道德命令:“言義而弗行,是犯明也。”167 墨教巨子孟勝為守約而死時,指出:“死,之所以行墨者之義而繼其業(yè)者也。”168 

  2、墨教的組織實體

  較之諸子百家,墨家最獨特之處是組織嚴密。墨教“徒屬弟子充滿天下”169,他們是否具有教階制度,不得而知;但按常理,一個組織若要有效運轉(zhuǎn),必有科層結(jié)構(gòu)。限于文獻,我們能夠知道的只有以下這些特征:

  (1)巨子統(tǒng)領(lǐng)。墨教的最高領(lǐng)袖稱為“巨子”(亦作“鉅子”)。梁啟超談到墨教巨子,認為“其制度與基督教之羅馬法王相類”170,“又頗似禪宗之傳衣缽也”171?!秴问洗呵铩酚涊d了孟勝、田襄子等三位巨子。方授楚《墨學源流》認為第一代巨子是墨子,第二代是禽滑釐。172《墨子》書中僅載有禽滑釐的事跡三處:

  其一:“子墨子曰:‘公輸子之意,不過欲殺臣。殺臣,宋莫能守,可攻也。然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,已持臣守圉之器,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。雖殺臣,不能絕也。’”173 但此時墨子在世,禽滑釐未必是巨子;否則,墨子即非巨子,而是更高的精神領(lǐng)袖,而巨子則只是“司法”“行政”者,而非“立法”者,這一點對于探究墨教的組織結(jié)構(gòu)是值得留意的。

  其二:“禽滑釐問于子墨子曰:‘……吾欲守小國,為之奈何?’子墨子曰:‘何攻之守?’禽滑釐對曰:‘今之世常所以攻者:臨、鉤、沖、梯、堙、水、穴、突、空洞、蟻傅、轒轀、軒車。敢問守此十二者奈何?’子墨子曰:‘我城池修,守器具,樵粟足,上下相親,又得四鄰諸侯之救,此所以持也。且守者雖善,而君不用之,則猶若不可以守也。若君用之守者,又必能乎守者,不能而君用之,則猶若不可以守也。然則守者必善而君尊用之,然后可以守也。’”174 這里,禽滑釐之問僅僅涉及技術(shù)問題,而墨子之答則提升到政治層面,可見境界不同。

  其三:“禽滑釐子事子墨子三年,手足胼胝,面目黧黑,役身給使,不敢問欲。子墨子其哀之,乃管酒塊脯,寄于大山昧葇坐之,以樵禽子。……禽子再拜頓首,愿遂問守道,曰:‘敢問客眾而勇,煙資吾池,軍卒并進,云梯既施,攻備已具,武士又多,爭上吾城,為之奈何?’”175 這里首先凸顯的是禽滑釐的艱苦卓絕的品質(zhì);而他關(guān)注的仍是守御技術(shù)層面的問題。

  墨教“以巨子為圣人”176,這里“圣人”乃是對巨子提出的非常高的品質(zhì)要求:“圣人者,事無辭也,物無違也,故能為天下器”177;“嘿則思,言則誨,動則事,使三者代御,必為圣人;必去喜、去怒、去樂、去悲、去愛,而用仁義,手足口鼻耳從事于義,必為圣人”178。墨子所稱“圣人”分為兩類:一類是“圣王”:“圣人,以治天下為事者也”179;“古者明王圣人所以王天下、正諸侯者……”180;“昔也三代之圣王堯舜禹湯文武之兼愛之天下也……立為天子以法也,名之曰‘圣人’”181。另一類就是墨教巨子:“暢之四支,接之肌膚,華發(fā)隳顛而猶弗舍者,其唯圣人乎!”182 這里的“隳顛”意謂禿頂,孟子所說的墨子“摩頂”183。當時就有人稱墨子:“今先生,圣人也。”184 這一點也是與儒家一致、非常重要的觀念:儒家認為孔子以前是圣與王合一,以后是圣與王分離;墨家同樣認為墨子以前是圣與王合一,以后是圣與王分離,現(xiàn)實中沒有任何政權(quán)擁有者是圣人,也沒有圣人是政權(quán)擁有者,墨者巨子就是政權(quán)之外的神圣超越者的代理人。

  (2)墨者分工。墨教的組織結(jié)構(gòu)如何,不太清楚,但墨者確實有明確的分工:“能談辯者談辯,能說書者說書,能從事者從事,然后義事成也。”185 這就是說,墨者的任務(wù)分為三類,實際上是兩類:言論上的“談辯”、“說書”;行動上的“從事”。

  其一:談辯。“談”即談?wù)摚?ldquo;辯”亦作“辨”,乃指在談?wù)撝斜鎰e是非曲直。這是人類“軸心時代”理性覺醒之際出現(xiàn)的一種普遍現(xiàn)象,如古希臘“智者”(sophist)泛稱哲學家,進而特指“智者學派”,進而泛指教人論辯的職業(yè)教師;中國春秋戰(zhàn)國時期“辯者”亦可泛指哲學家即諸子,亦可特指名家學派。他們“好辯”而且“能言善辯”乃是時勢使然,正如孟子所說:“予豈好辯哉?予不得已也!”186 正是出于這種談辯的需要,墨家才發(fā)展出“墨辯邏輯”。

  其二:說書。“說書”猶今所謂“引經(jīng)據(jù)典”,這是“談辯”的需要,其實也是諸子言論的一個普遍特征,乃是一種古老的傳統(tǒng)。187 
 
  吳慮謂子墨子曰:“義耳義耳,焉用言之哉?”……子墨子曰:“……翟以為不若誦先王之道而求其說,通圣人之言而察其辭,上說王公大人,次匹夫徒步之士。王公大人用吾言,國必治;匹夫徒步之士用吾言,行必脩……”188 
 
  所謂“上說王公大人,次匹夫徒步之士”就是“談辯”,“誦先王之道而求其說,通圣人之言而察其辭”就是“說書”。這也是墨子“三表”的第一表“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”189,亦是其“三法”的第二法:“于其原之也,征以先王之書。”190 

  其三:從事。這里的“從事”是狹義的,指墨者的實踐活動,尤其指其“非攻”的軍事行動。馮友蘭先生說:“與孔子抗衡之武圣人之稱,實則惟墨子足以當之。” 191陸賈說:“墨子之門多勇士。”192 其實墨者的“從事”不僅是依靠“勇”,更依靠戰(zhàn)略戰(zhàn)術(shù)、軍事裝備、乃至工程技術(shù)等方面的工作。

  3、墨教的政治權(quán)能

  墨教之所以具有上述特征,是出于其社會權(quán)能(power)的需要,即:代表天意,主持正義。主持正義的主要內(nèi)容,就是賞善罰暴,非攻止伐。
 
  何以知天之愛百姓也?吾以賢者之必賞善罰暴也。……故昔也三代之圣王堯舜禹湯文武之兼愛之天下也……(天)于是加其賞焉,使之處上位,立為天子以法也,名之曰“圣人”,以此知其賞善之證。是故昔也三代之暴王桀紂幽厲之兼惡天下也……(天)于是加其罰焉,使之父子離散,國家滅亡,抎失社稷,憂以及其身……名之曰“失王”,以此知其罰暴之證。193 
 
  有效的賞善罰暴、非攻止伐,最終還得憑借軍事手段,以暴制暴:“意暴殘之國也,圣將為世除害,興師誅罰。”194 可見墨子“非攻”并非反對任何戰(zhàn)爭,只是反對“侵凌攻伐兼并”195,為此主張正義的“征誅”,認為這是代表天意的“天誅”196。有人批評墨子:“以攻伐之為不義,非利物與?昔者禹征有苗,湯伐桀,武王伐紂,此皆立為圣王,是何故也?”墨子回答:
 
  彼非所謂“攻”,謂“誅”也。昔者三苗大亂,天命殛之……禹親把天之瑞令,以征有苗。……遝至乎夏王桀,天有誥命……天乃命湯于鑣宮,用受夏之大命。……遝至乎商王紂……天命周文王伐殷有國。……若以此三圣王者觀之,則非所謂“攻”也,所謂“誅”也。 197
 
  然而這樣一來,就存在一個很大的問題,即征誅主體的問題:誰來代表天命、執(zhí)行征誅?墨子似乎寄希望于圣王;但他又不得不承認,這樣的圣王在現(xiàn)實社會中并不存在。他其實是“托古”:“堯之義也,聲于今而處于古,而異時”198;“堯之義也,是聲也于今;所義之實處于古”199;“今譽先王,是譽天下之所以生也”200。所以,墨子雖然屢稱“三代圣王”,但也指出他們都已經(jīng)是過去的;現(xiàn)今并無圣王,即“今逮至昔者三代圣王既沒,天下失義”201。

  事實上,墨子對現(xiàn)實中的王公諸侯均持批判、否定的態(tài)度:“今王公大人……未知以尚賢使能為政也”202;“今王公大人,其所富,其所貴,皆王公大人骨肉之親、無故富貴、面目美好者也”203;“今諸侯獨知愛其國,不愛人之國,是以不憚舉其國以攻人之國”204;“今天下之諸侯,將猶皆侵凌攻伐兼并”205。站在“愛利百姓”的立場,墨子歷數(shù)“當今之主”五個方面的罪狀:
 
  當今之主,其為宮室則與此異矣,必厚作斂于百姓,暴奪民衣食之財,以為宮室臺榭曲直之望、青黃刻鏤之飾。……當今之主,其為衣服,則與此異矣,冬則輕暖,夏則輕凊,皆已具矣,必厚作斂于百姓,暴奪民衣食之財,以為錦繡文采靡曼之衣,鑄金以為鉤,珠玉以為珮,女工作文采,男工作刻鏤,以為身服。……今則不然,厚作斂于百姓,以為美食芻豢,蒸炙魚鱉,大國累百器,小國累十器,前方丈,目不能遍視,手不能遍操,口不能遍味,冬則凍冰,夏則飾饐。……當今之主,其為舟車與此異矣,全固輕利皆已具,必厚作斂于百姓,以飾舟車,飾車以文采,飾舟以刻鏤。……當今之君,其蓄私也,大國拘女累千,小國累百,是以天下之男多寡無妻,女多拘無夫,男女失時,故民少。206 
 
  既然現(xiàn)實的王公諸侯如此不堪,那么,誰來賞善罰暴、執(zhí)行征誅?墨子雖然未像孟子那樣說過“當今之世,舍我其誰”207,卻率領(lǐng)墨教以實際行動擔起了非攻止伐的責任。事實上,墨教在當時扮演著“國際維和部隊”的角色。墨子之所以有這樣的自信,是因為他相信自己是天意的代理人:“我有天志。”208 當然,這樣的非攻止伐還談不上“征誅”;但按墨子替天罰暴的思想邏輯,墨教應該擁有征誅的權(quán)能。

  4、墨教的獨立社會存在

  墨教主持正義、維持和平,并非站在某個特定國家的立場,因此,墨子組建的教團是獨立于任何國家的。這雖然是當時諸子百家的一個共同特征,即一個學派并不臣屬于任何一個國家,但墨教由于其嚴密的組織性,其獨立性更為顯著,甚至擁有獨立的武裝,否則“庫無備兵,雖有義,不能征無義”209。

  這里涉及一個重大問題,就是“臣屬意識”問題。在古代君臣倫理下,君臣意識是士人的普遍意識。但墨教的獨立存在意味著墨學與這種臣屬意識之間存在著緊張。墨子本人雖曾擔任過宋國的大夫210,但并沒有儒家那樣強烈的臣屬意識;相反,他自稱“上無君上之事,下無耕農(nóng)之難”211。

  當然,墨子并不反對門下弟子出仕為官。例如,“有游于子墨子之門者,身體強良,思慮徇通,欲使隨而學。子墨子曰:‘姑學乎?吾將仕子。’”212 但墨者之出仕并非專為某國服務(wù),而是遍仕諸國。據(jù)孫詒讓《墨學傳授考》,墨者高石子仕衛(wèi),公尚過仕越,耕柱子嘗仕楚,曹公子仕宋,勝綽仕齊將項子牛。213 這并非為某個國家的利益,更不是為自身的富貴爵祿。墨子鄙棄“祿勝義”214、“倍(背)義而鄉(xiāng)(向)祿”215。
 
  子墨子游公尚過于越。公尚過說越王,越王大說,謂公尚過曰:“先生茍能使子墨子于越而教寡人,請裂故吳之地方五百里,以封子墨子。”公尚過許諾。遂為公尚過束車五十乘,以迎子墨子于魯。……子墨子謂公尚過曰:“子觀越王之志何若?意越王將聽吾言,用我道,則翟將往,量腹而食,度身而衣,自比于群臣,奚能以封為哉?抑越不聽吾言,不用吾道,而吾往焉,則是我以義糶也。鈞之糶,亦于中國耳,何必于越哉?”216 
 
  這里的“自比于群臣”還有另一個版本:“比于賓萌,未敢求仕。”217 所謂“賓萌”意為“客民”,即高誘注:“賓,客也。萌,民也。”218 所謂“義糶”意謂出售“兼愛交利”的“仁義之道”。墨子堅持,“義”并非用來交換自身利益的東西;即便交換,也并非專供某國,而是遍供“中國”的(當時的“中國”不是單數(shù),而是復數(shù),乃指中原諸國)。這就是說,即便墨者出仕為臣,但整個墨教仍是一個獨立于任何國家的組織實體,不隸屬于任何一個權(quán)力系統(tǒng)。
 

五、墨子權(quán)力結(jié)構(gòu)思想的內(nèi)在矛盾

 
  墨教的獨立社會存在,表明它本身就是世俗權(quán)能格局之中的一極,“非攻止伐”的實質(zhì)即以權(quán)力制約權(quán)力;這就邏輯地蘊涵著政治權(quán)能的多極格局,因為顯而易見,神圣代理人實體的獨立存在與世俗政治權(quán)能的多極化是相互依存、互為條件的,廢其一則必廢其二。

  (一)墨子的多極思維

  墨子這種多極思維,在相當程度上正是春秋戰(zhàn)國時期的權(quán)能格局的某種現(xiàn)實寫照。當時“禮壞樂崩”,周王朝的大一統(tǒng)格局已被打破。墨子“背周道”219,“于禮則法夏絀周”220,不承認周王朝的正統(tǒng)性。墨子因此也表現(xiàn)出關(guān)于人與人之間、國與國之間的某種平等觀念:“今天下無大小國,皆天之邑也;人無幼長貴賤,皆天之臣也。”221 這在當時實屬難能可貴。

  墨子的基本考量單位是“國家”(state),這是《墨子》書中的一個關(guān)鍵詞,指當時“百國春秋”的眾多諸侯國家。另一個關(guān)鍵詞是“天下”。孟子稱“墨子兼愛,摩頂放踵利天下”222,表明“天下”是墨子的另一個基本考量單位,其實就是當時中國人視野中的“世界”??梢赃@樣說:墨子所思考的是當時的世界秩序、國際(inter-state)關(guān)系問題。墨子所要“墨守”的就是當時已經(jīng)形成的多極“國際”格局,所以反對兼并,反對爭霸,反對“古代帝國主義”223。他指出:“古者天子之始封諸侯也,萬有馀;今以并國之故,萬國有馀皆滅,而四國獨立。”224(此“獨立”指齊晉楚越相繼獨霸。225)墨子對此很不滿意;但他并不是復古主義者,并不是要回到西周的一統(tǒng)天下格局。墨子雖然屢稱“先王”,但他的主張實質(zhì)上“不與先王同,毀古之禮樂”226。他說:“堯善治,自今在諸古也;自古在之今,則堯不能治也”;這是“言堯不能治今世之天下”227。這是因為他意識到:“方今之時之以正長,則本與古者異矣。”228
 
  因此,墨子反對世襲制度,主張“尚賢”。他說:
 
  古者圣王之為政,列德而尚賢,雖在農(nóng)與工肆之人,有能則舉之,高予之爵,重予之祿,任之以事,斷予之令……故官無常貴,而民無終賤,有能則舉之,無能則下之,舉公義,辟私怨,此若言之謂也。故古者堯舉舜于服澤之陽,授之政,天下平;禹舉益于陰方之中,授之政,九州成;湯舉伊尹于庖廚之中,授之政,其謀得;文王舉閎夭泰顛于罝罔之中,授之政,西土服。……夫尚賢者,政之本也。229 
 
  值得注意的是:墨子“尚賢”并不是僅僅指上級任用下級,而是一直指向“天子”之位,“選天下之賢可者,立以為天子”230,即天子之位也不能世襲。

  當然,在“誰來選擇”的問題上,墨子不可能具有現(xiàn)代意識(所以今天討論墨子“尚賢”思想的時候需要警惕所謂“賢能政治”231);墨子“尚賢”的現(xiàn)代意義不在“民主”問題,而在“共和”問題。而這正是墨家失敗的原因:這種多極思維“不合時宜”,即與當時中國社會走向皇權(quán)“大一統(tǒng)”的歷史趨勢相齬齟,“墨子雖獨能任,奈天下何!”232 

  然而這也正是墨學在現(xiàn)代復興的一個重要原因,因為這種多極思維富有現(xiàn)代意義。例如孫詒讓《墨子間詁》的出現(xiàn)就不是偶然的,而是因為他意識到“其學足以禆今日之時局”233。梁啟超評論道:“現(xiàn)代墨學復活,全由此書導之。”234(注意這里的“現(xiàn)代”二字。)此書草創(chuàng)于光緒十八年(1892年),定稿于光緒三十三年(1907年),其時代背景正是中國社會的“數(shù)千年未有之變局”235,即由前現(xiàn)代社會轉(zhuǎn)向現(xiàn)代社會。

  (二)墨子的專制傾向

  但是,上述多極思維卻與墨子的“尚同”思想相沖突。孟子的這個評論值得分析:“楊氏為我,是無君也;墨氏兼愛,是無父也。”236 這就是說,墨子并非“無君”,而是“無父”。“無父”隱喻著否定西周的父系宗法制度;而“有君”則意味著維護甚至強化君主的權(quán)力,這不正是后來的皇權(quán)專制嗎?

  1、“上下”結(jié)構(gòu)的宇宙秩序

  墨子的言說方式有一個突出的特點,就是特別多的“上下”或“上中下”這樣的表達,即他所謂“別物上下”237。這是墨子建構(gòu)宇宙論體系的方式,即把所有存在者劃分為不同的等級。

  (1)超越界與世俗界的劃分。他有時采用三分法,天在上,鬼及山川諸神在中,人在下。如:“其事上尊天,中事鬼神,下愛人”238;“上可而利天,中可而利鬼,下可而利人”239。有時采用二分法,即天人之際的人神關(guān)系,天及鬼神在上,人在下。如:“吾愿主君之上者尊天事鬼,下者愛利百姓”240;“上事天,則天鄉(xiāng)其德;下施之萬民,萬民被其利”241。

  (2)世俗界的社會等級劃分

  首先是“長上”與“下民”的劃分。如:“先王之書《呂刑》道之曰‘皇帝清問下民’”242;“子墨子之有天之意也,上將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為刑政也,下將以量天下之萬民為文學出言談也”243;“此上有以規(guī)諫其君長,下有以教順其百姓”244;“上強聽治則國家治矣,下強從事則財用足矣”245;“上之為政,得下之情,則是明于民之善非也”246;“上者,天鬼有厚乎其為政長也;下者,萬民有便利乎其為政長也”247;“今此何為人上而不能治其下,為人下而不能事其上?則是上下相賊也”248。

  然后是分別對“長上”之內(nèi)與“下民”之內(nèi)的更進一步劃分。

  “下民”方面主要是倫理性的“父子”名分劃分:父或父兄在上,子或子弟在下。如:“顛覆上下,悖逆父母,下則妻子,妻子上侵。事親若此,可謂孝乎?”249 墨子當然也是遵循當時的宗族倫理的,但他將這種倫理限定在私域(private sphere);而在公域(public sphere),上文已經(jīng)講過,墨子反對宗法世襲制度。

  “長上”方面主要是政治性的“君臣”名分劃分:君在上,臣在下。如:“若以翟之所謂忠臣者,上有過則微之以諫,己有善則訪之上,而無敢以告,匡其邪而入其善,尚同而無下比,是以美善在上而怨讎在下,安樂在上而憂慼在臣,此翟之所謂忠臣者也”250;“偪臣傷君,謅下傷上”251;“美善在上,而所怨謗在下,寧樂在君,憂戚在臣”252;“君臣上下惠忠”253。

  按照當時的社會政治結(jié)構(gòu),“君臣”“上下”等級關(guān)系存在著兩個系列:一是爵位等級;一是職官等級。而墨子“尚同”要將這兩者統(tǒng)一起來:
 
  選天下之賢可者,立以為天子;天子立,以其力為未足,又選擇天下之賢可者,置立之以為三公;天子三公既以立,以天下為博大,遠國異土之民,是非利害之辯,不可一二而明知,故畫分萬國,立諸侯國君;諸侯國君既已立,以其力為未足,又選擇其國之賢可者,置立之以為正長。254 
 
  這并不是恢復西周的世襲制度,即已不是原來意義上的爵位等級,而是職官等級的行政級別,所以,天子、三公、諸侯之后,繼續(xù)設(shè)置:“國君既已立矣……擇其國之賢者,置以為左右將軍、大夫,以遠至乎鄉(xiāng)里之長。”255 這是從天子一直到鄉(xiāng)里的行政權(quán)力的“同一”256。荀子批評墨子“不知壹天下、建國家權(quán)稱……僈差等,曾不足以容辨異、懸君臣”257,這簡直讓人懷疑他究竟是否讀過墨子的《尚同》。

  2、“尚同”思想的專制觀念

  墨子所謂“尚同”就是“一義”——“一同天下之義”258,即統(tǒng)一所有人的思想。作為反面,他設(shè)想了一種“自然狀態(tài)”,人們的思想不統(tǒng)一,結(jié)果“義不同者有黨”259,“天下之亂,如禽獸然”260。他說:
 
  何以知尚同一義之可而為政于天下也?……古者天之始生民,未有正長也,百姓為人。若茍百姓為人,是一人一義,十人十義,百人百義,千人千義,逮至人之眾不可勝計也,則其所謂義者亦不可勝計。此皆是其義,而非人之義,是以厚者有斗,而薄者有爭。261 
 
  為什么會這樣?其結(jié)論是:“天下之所以亂者,生于無政長”262;“無君臣上下長幼之節(jié),父子兄弟之禮,是以天下亂焉”263。那么,怎樣才能統(tǒng)一思想呢?就是建立一個政治權(quán)力系統(tǒng),從而“一同天下之義”。僅就人類社會群體必須具有政治秩序而論,墨子固然沒錯。但是,在政治哲學的一個根本問題——權(quán)力來源問題上,墨子的“尚同”乃是一種自上而下的授權(quán):天子選擇三公,三公選擇諸侯國君,國君選擇卿宰,卿宰選擇鄉(xiāng)長家君。這樣的效果當然就是“唯上”:“舉天下之人,皆欲得上之賞譽,而畏上之毀罰”264;“治天下之國若治一家,使天下之民若使一夫”265。

  結(jié)果,墨子設(shè)想的“尚同”,其理想狀態(tài)是“上之所是,必皆是之;所非,必皆非之”:整個天下,“天子唯能壹同天下之義”,“天子之所是,皆是之;天子之所非,皆非之”;一國之內(nèi),“國君唯能壹同國之義”,“國君之所是,必皆是之;國君之所非,必皆非之”;一鄉(xiāng)之內(nèi),“鄉(xiāng)長唯能壹同鄉(xiāng)之義”,“鄉(xiāng)長之所是,必皆是之;鄉(xiāng)長之所非,必皆非之”。266 如果有人違反,“上之所是弗能是,上之所非弗能非”,那就處以刑罰,“古者圣王為五刑,請以治其民,譬若絲縷之有紀,罔罟之有綱,所連收天下之百姓不尚同其上者也”267。這是一種自上而下的“發(fā)政施教”268,不允許有任何不同的是非判斷。

  總之,墨子的主觀愿望是通過“尚同”來達到“愛利百姓”的目的,但怎樣保證權(quán)力意志一定會“愛利百姓”呢?只能寄希望于“天志”。但“天志”需要世俗界的獨立代理人來執(zhí)行,否則就會落空。然而“尚同”卻解構(gòu)了這種多極格局、從而也就解構(gòu)了“神圣代理”的理念,因為在單極系統(tǒng)中,天的代理人根本無法獨立存在。由此可見,站在現(xiàn)代性的立場上,墨子的“尚同”思想必須予以否定。
 

結(jié)論

 
  綜括全文,可以看出墨子思想的系統(tǒng)結(jié)構(gòu)。其根本宗旨是謀“百姓之利”,除“天下之害”。利害在于治亂;治亂在人,故須“非命”?;蛑位騺y,根本在于“仁義”與否:禍亂的根源是人們“不仁”而“不相愛”,故呼吁“兼愛”;禍亂的表現(xiàn)是人們“不義”而“交相賊”,故主持正義、訴諸“交利”。當務(wù)之急乃是“非攻”,因為當時最大的禍亂就是諸侯兼并戰(zhàn)爭。防止攻伐必須具備兩個方面的條件:一是足夠的國力,故須研究治國強國方略;二是充分的守備,故須研究戰(zhàn)略戰(zhàn)術(shù)、軍事裝備,進而研究科學技術(shù)。上述“仁義”價值須有一個形而上的超越者作為終極神圣根據(jù),故須“明鬼”而尊崇“天”之“天志”。“天”的世俗代理人即“墨教”宗教團體;墨教并非為某個特定國家謀利,故須獨立于任何國家權(quán)力系統(tǒng)之外。

  然而墨子的思想存在著深刻的內(nèi)在矛盾,這主要體現(xiàn)在他關(guān)于權(quán)能格局的思想上:一方面,墨子竭力維護的和平秩序,乃是承認王權(quán)衰落之后的“國際”格局,即是一種多極權(quán)能的格局;但另一方面,墨子的“尚同”卻是單極全能格局,這恰恰與上述多極思維相沖突。

  關(guān)于儒墨關(guān)系,韓愈有一種說法很令人矚目:
 
  儒譏墨,以上同、兼愛、上賢、明鬼。而孔子畏大人,居是邦不非其大夫,《春秋》譏專臣,不上同哉?孔子泛愛親仁,以博施濟眾為圣,不兼愛哉?孔子賢賢,以四科進褒弟子,疾沒世而名不稱,不上賢哉?孔子祭如在,譏祭如不祭者,曰“我祭則受福”,不明鬼哉?儒墨同是堯舜,同非桀紂,同修身正心以治天下國家,奚不相悅?cè)缡窃眨坑嘁詾檗q生于末學,各務(wù)售其師之說,非二師之道本然也??鬃颖赜媚樱颖赜每鬃?;不相用,不足為孔墨。269 
 
  這是以孔墨為同道的意思。確實,儒墨思想之間存在著許多共性;從政治權(quán)能格局的角度看,最大的共性就是兩家都有權(quán)力統(tǒng)一的傾向。這在墨子是“尚同”;而在儒家就是“大一統(tǒng)”,這種傾向從孔子到荀子、再到董仲舒而逐漸強化。這其實是當時中國政治社會從王權(quán)封建轉(zhuǎn)向皇權(quán)專制的歷史趨勢的反映。但是,韓愈無疑片面而過度地評估了儒墨之間的共性,因而不能解釋何以儒興而墨衰。這主要是因為他忽視了墨子思想的另外一個面相,那就是多極權(quán)能格局。墨子所維護的“國際和平”多極秩序其實是與“大一統(tǒng)”相沖突的;而這種世俗的多極格局與超越之天的神圣代理人的獨立性互為條件,所以墨家沒有儒家那樣的強烈的君臣倫理觀念,此乃墨學在皇權(quán)專制時代衰絕而在近代復興的根本原因。
 
注釋:

 
  1.  參見:張斌峰、張曉芒:《新墨學如何可能?》,《哲學動態(tài)》1997年第12期;彭永捷:《“現(xiàn)代新墨家”的文化解讀》,《現(xiàn)代哲學》2004年第2期;陳克守、桑格:《墨學與當代社會》,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7 年版;劉邦凡、張曉光:《略論新墨學的形成》,《燕山大學學報》2005年第1期;黃蕉風主編:《非儒——該中國墨學登場了》,華文國際出版社2017年版。
  2. 《莊子·天運》,王先謙《莊子集解》,《新編諸子集成》本,中華書局1987年版,第129頁。
  3. 《韓非子·顯學》,王先慎《韓非子集解》,《新編諸子集成》本,中華書局1998年版,第456頁。
  4.  司馬遷:《史記·孟子荀卿列傳》,中華書局1959年版,第2350頁。
  5. 《淮南子·要略》,《淮南子集釋》,何寧集釋,北京:中華書局1998年版,第1459頁。
  6. 《墨子·兼愛下》,孫詒讓《墨子間詁》本,孫啟治點校,中華書局2001年版,第113頁。本文引文多另標點?!赌印犯髌?,墨子親撰者,并無定論,本文意不在此,故不作分辨。
  7. 《孟子·盡心上》,《十三經(jīng)注疏·孟子注疏》本,中華書局1980年影印版,第2768頁。
  8.  見《墨子》書中的《尚同中》《兼愛中》《非攻下》《節(jié)葬下》《天志中》《明鬼下》《非樂上》《非命下》諸篇。
  9.  當時“百姓”概念內(nèi)涵已經(jīng)發(fā)生轉(zhuǎn)化,即從貴族群體轉(zhuǎn)為普通民眾。例如《論語·顏淵》:“百姓足,君孰與不足?百姓不足,君孰與足?”(見《十三經(jīng)注疏·論語注疏》,中華書局1980年影印版)
  10. 《墨子·貴義》。
  11. 《荀子·富國》,王先謙《荀子集解》,《新編諸子集成》本,中華書局1988年版。
  12. 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。
  13. 《莊子·天下》。
  14. 《墨子·非命上》。
  15. 《墨子·尚賢下》;另見于《尚同下》。
  16. 《墨子·非攻下》。
  17. 《墨子·非樂上》。
  18. 《墨子·節(jié)葬下》。
  19. 《墨子·法儀》。
  20. 《墨子·尚同下》。
  21. 《墨子·非攻下》。
  22. 《墨子·辭過》。
  23. 《墨子·尚賢中》。
  24. 《墨子·兼愛上》。
  25. 《墨子·非攻下》。
  26. 《墨子·非命下》。
  27. 《墨子·非命上》。
  28. 《墨子·非命下》。
  29. 《墨子·公孟》。
  30. 《墨子·非命下》。
  31. 《三代》《百國》原作“三代不國”“三不國”,今據(jù)《墨子間詁》校改。
  32. 《墨子·非命中》。
  33. 《墨子·非命中》。
  34. 《墨子·非命下》。
  35. 《墨子·非命下》。
  36. 《墨子·天志中》。
  37. 《墨子·非命上》。
  38. 《墨子·非命中》。
  39. 《墨子·非命下》。
  40. 《墨子·非命上》。
  41.  見《墨子》之《天志上》《魯問》。
  42. 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。
  43.  見《孟子》之《離婁上》《盡心上》。
  44. 《墨子·經(jīng)說下》。“仁,愛也”原作“仁,仁愛也”,校對參見《墨子間詁》。
  45. 《墨子·節(jié)葬下》。
  46. 《孟子·盡心上》。
  47. 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。
  48.  韓愈:《原人》,見《韓昌黎文集校注》,馬其昶校注,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,第26頁。
  49.  韓愈:《原道》,見《韓昌黎文集校注》,第13頁。
  50.  王守仁:《大學問》,見《王陽明全集》,吳光編校,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,第968頁。
  51. 《禮記·中庸》,《十三經(jīng)注疏·禮記正義》本,中華書局1980年影印版,第1629頁。
  52. 《墨子·兼愛下》。
  53. 《墨子·天志中》。
  54. 《墨子·兼愛上》。
  55. 《墨子·兼愛中》。
  56. 《墨子·兼愛中》。
  57. 《墨子·兼愛上》。
  58. 《墨子·兼愛下》。
  59. 《墨子·法儀》。
  60. 《墨子·貴義》。
  61. 《墨子·天志上》。
  62. 《墨子·非攻下》。
  63. 《墨子·尚賢上》。
  64. 《墨子·尚賢中》。
  65.  參見黃玉順:《中國正義論的重建——儒家制度倫理學的當代闡釋》,安徽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;《中國正義論的形成——周孔孟荀的制度倫理學傳統(tǒng)》,東方出版社2015年版。
  66. 《墨子·天志下》。
  67. 《墨子·非命中》。
  68. 《墨子·兼愛下》。
  69. 《墨子·非攻下》。
  70. 《墨子·天志下》。
  71. 《墨子·天志上》。
  72. 《墨子·經(jīng)上》。
  73. 《墨子·尚賢上》。
  74. 《墨子·非攻上》。
  75. 《墨子·非攻下》。
  76. 《墨子·非命上》。
  77. 《墨子·耕柱》。
  78.  參見黃玉順:《中國正義論的形成——周孔孟荀的制度倫理學傳統(tǒng)》,東方出版社2015年版,第236–239頁。
  79.  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注·孟子集注·梁惠王上》,中華書局1983年版,第202頁。
  80.  司馬光:《資治通鑒·周紀二》,中華書局1956年版,第64頁。
  81. 《墨子·天志中》。
  82. 《墨子·天志下》。
  83. 《墨子·天志上》。
  84. 《墨子·天志上》。
  85. 《墨子·天志中》。
  86. 《莊子·天下》。
  87. 《墨子·兼愛下》。
  88. 《墨子·七患》。
  89. 《墨子·備城門》。
  90. 《墨子·備梯》。
  91. 《墨子·尚賢上》。
  92. 《墨子·魯問》。
  93. 《墨子·尚賢上》。
  94. 《墨子·尚同下》。
  95. 《墨子·尚同中》。
  96. 《墨子·節(jié)用上》。
  97. 《墨子·節(jié)葬下》。
  98. 《墨子·小取》。
  99. 《墨子·經(jīng)說上》。
  100. 《墨子·經(jīng)上》。
  101. 《墨子·大取》。
  102. 《墨子·經(jīng)上》。
  103. 《墨子·經(jīng)說上》。
  104. 《墨子·明鬼下》。
  105. 《墨子·非命中》。
  106.  王充:《論衡·案書篇》,黃暉《論衡校釋》,中華書局1990年版,第1161頁。
  107.  王充:《論衡·薄葬篇》,第966頁。
  108. 《墨子·公孟》。
  109. 《墨子·魯問》。
  110. 《墨子·非攻下》。
  111. 《墨子·節(jié)葬下》。
  112. 《墨子·天志中》。
  113. 《墨子·非攻下》。
  114. 《墨子·天志中》。
  115. 《墨子·非命上》。
  116. 《墨子·非攻下》。
  117. 《墨子·明鬼下》。
  118. 《墨子·非命中》。
  119. 《墨子·公輸》。
  120. 《墨子·迎敵祠》。
  121. 《墨子·法儀》。
  122. 《墨子·尚賢下》。
  123. 《墨子·尚同中》。
  124. 《墨子·非攻下》。
  125. 《墨子·天志上》。
  126. 《墨子·明鬼下》。
  127. 《墨子·明鬼下》。
  128.  見《墨子》之《天志中》《非命上》《非命中》。
  129.  參見黃玉順:《周公的神圣超越世界及其權(quán)力話語——〈尚書·金縢〉的政治哲學解讀》,《東南大學學報》(哲學社會科學版)2020年第2期。
  130.  蒙培元:《談儒墨兩種思維方式》,《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》1987年第1期。
  131. 《墨子·非攻下》。
  132. 《墨子·天志上》。
  133. 《墨子·天志下》。
  134. 《墨子·非命上》。
  135. 《墨子·天志上》。
  136.  參見黃玉順:《周公的神圣超越世界及其權(quán)力話語——〈尚書·金縢〉的政治哲學解讀》,《東南大學學報》(哲學社會科學版)2020年第2期。
  137. 《墨子·兼愛下》。
  138. 《墨子·天志上》。
  139. 《墨子·尚賢下》。
  140. 《墨子·非攻下》。
  141. 《墨子·天志中》。
  142. 《墨子·天志下》。
  143. 《墨子·天志下》。
  144. 《墨子·非攻下》。
  145. 《墨子·天志上》。
  146. 《墨子·天志中》。
  147. 《墨子·天志上》。
  148. 《墨子·天志上》。
  149. 《墨子·天志中》。
  150. 《墨子·天志下》。
  151. 《墨子·天志上》。
  152. 《墨子·天志中》。
  153. 《墨子·耕柱》。
  154. 《墨子·天志中》。
  155. 《孟子·公孫丑上》。
  156.  班固:《漢書·藝文志·諸子略》,中華書局1962年版,第1738頁。
  157. 《墨子·明鬼下》。
  158. 《墨子·明鬼下》。
  159. 《墨子·明鬼下》。
  160. 《莊子·天下》。
  161. 《墨子·貴義》。
  162. 《墨子·貴義》。
  163. 《淮南子·泰族訓》。
  164. 《論語·衛(wèi)靈公》。
  165. 《孟子·告子上》。
  166. 《墨子·大取》。
  167. 《墨子·公孟》。
  168. 《呂氏春秋·上德》,許維遹《呂氏春秋集釋》,《新編諸子集成》本,中華書局2009年版,第522頁。
  169. 《呂氏春秋·尊師篇》。
  170.  漢語“法王”原指佛教領(lǐng)袖;這里指基督教的教皇。
  171.  梁啟超:《先秦政治思想史·墨家思想三》,東方出版社1996年版,第165頁。
  172.  方授楚:《墨學源流》,中華書局、上海書店1989年版,第118頁。
  173. 《墨子·公輸》。
  174. 《墨子·備城門》。
  175. 《墨子·備梯》。
  176. 《莊子·天下》。
  177. 《墨子·親士》。
  178. 《墨子·貴義》。
  179. 《墨子·兼愛上》。
  180. 《墨子·節(jié)用中》。
  181. 《墨子·天志下》。
  182. 《墨子·修身》。
  183. 《孟子·盡心上》。
  184. 《墨子·公孟》。
  185. 《墨子·耕柱》。
  186. 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。
  187.  參見黃玉順:《易經(jīng)古歌考釋》(修訂本),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,第21–23頁。
  188. 《墨子·公孟》。
  189. 《墨子·非命上》。
  190. 《墨子·非命中》。
  191.  馮友蘭:《中國哲學史·原儒墨補》,《三松堂全集》本,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,第422頁。
  192.  陸賈:《新語·思務(wù)》,王利器《新語校注》本,中華書局1986年版,第173頁。
  193. 《墨子·天志下》。
  194. 《墨子·非儒》。
  195. 《墨子·天志下》。
  196. 《墨子·魯問》。
  197. 《墨子·非攻下》。
  198. 《墨子·經(jīng)下》。
  199. 《墨子·經(jīng)說下》。
  200. 《墨子·耕柱》。
  201. 《墨子·節(jié)葬下》。
  202. 《墨子·尚賢中》。
  203. 《墨子·尚賢下》。
  204. 《墨子·兼愛中》。
  205. 《墨子·天志下》。
  206. 《墨子·辭過》。
  207. 《孟子·公孫丑下》。
  208. 《墨子·天志上》。
  209. 《墨子·七患》。
  210. 《史記·孟子荀卿列傳》:“蓋墨翟,宋之大夫。”
  211. 《墨子·貴義》。
  212. 《墨子·公孟》。
  213.  孫詒讓:《墨學傳授考》,見《墨子間詁·墨子后語上》,第710、711、713頁。
  214. 《墨子·魯問》。
  215. 《墨子·耕柱》。
  216. 《墨子·魯問》。
  217. 《呂氏春秋·高義篇》。
  218.  王利器:《呂氏春秋注疏·高義》,巴蜀書社2002年版,第2302頁。
  219. 《淮南子·要略》。
  220.  孫詒讓:《墨子后語上·墨子傳略》,載《墨子間詁》,第683頁。
  221. 《墨子·法儀》。
  222. 《孟子·盡心上》。
  223.  參見黃玉順:《“以身為本”與“大同主義”——“家國天下”話語反思與“天下主義”觀念批判》,《探索與爭鳴》2016年第1期。
  224. 《墨子·非攻下》。
  225. 《墨子·非攻下》。
  226. 《莊子·天下》。
  227.  孫詒讓:《墨子間詁·經(jīng)說下》,第363、364頁。
  228. 《墨子·尚同中》。
  229. 《墨子·尚賢上》。
  230. 《墨子·尚同上》。
  231.  黃玉順:《“賢能政治”將走向何方?——與貝淡寧教授商榷》,《文史哲》2017年第5期。
  232. 《莊子·天下》。
  233.  張憲文:《孫詒讓遺文輯存》,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,第487頁。
  234.  梁啟超:《中國近三百年學術(shù)史》,上海:三聯(lián)書店2006年版,第265頁。
  235.  李鴻章:光緒元年《因臺灣事變籌畫海防折》。轉(zhuǎn)引自梁啟超:《李鴻章傳》,中華書局2012年版,第六章。
  236. 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。
  237. 《墨子·非攻下》。
  238. 《墨子·天志上》。
  239. 《墨子·尚賢下》。
  240. 《墨子·魯問》。
  241. 《墨子·尚賢中》。
  242. 《墨子·尚賢中》。
  243. 《墨子·天志中》。
  244. 《墨子·非命中》。
  245. 《墨子·天志中》。
  246. 《墨子·尚同下》。
  247. 《墨子·尚同中》。
  248. 《墨子·尚同下》。
  249. 《墨子·非儒下》。
  250. 《墨子·魯問》。
  251. 《墨子·親士》。
  252. 《墨子·尚賢中》。
  253. 《墨子·天志中》。
  254. 《墨子·尚同上》。
  255. 《墨子·尚同中》。
  256. 《墨子·尚同下》。
  257. 《荀子·非十二子》。
  258. 《墨子·尚同中》。
  259. 《墨子·尚同下》。
  260. 《墨子·尚同上》。
  261. 《墨子·尚同下》。
  262. 《墨子·尚同上》。
  263. 《墨子·尚同中》。
  264. 《墨子·尚同中》。
  265. 《墨子·尚同下》。
  266. 《墨子·尚同上》。
  267. 《墨子·尚同上》。
  268. 《墨子·尚同中》。
  269.  韓愈:《讀墨子》,見《韓昌黎文集校注》,第39–40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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