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(nèi)容提要:漢儒解經(jīng)重言象而欲尋其原貌,魏晉玄學(xué)重經(jīng)典之義而棄言象。二者皆重經(jīng)典客觀之義,同歸于解義。宋儒解經(jīng)即解味,欲通過經(jīng)典之味而成就自身精神生命。從“尋孔、顏樂處”始,宋儒自覺發(fā)揚滋大解味精神。不重客觀之義,而重內(nèi)在感受,重消化、重體驗,從自身生長出富含生命氣質(zhì)的理學(xué),由此確立起解味思想。解味之可能,乃在于扭轉(zhuǎn)佛學(xué)空寂一味觀念,以天地萬物為真實不虛,充滿生機,且具有價值意味。新的世界觀決定了新的思想方法,感應(yīng)、格物、玩味、理會構(gòu)成了解味的不同形態(tài),此亦是宋儒獨具一格的思想方法。
語詞、文本都是(意)義與(意)味之統(tǒng)一體。“義”乃客觀的、普遍的、公共的義理結(jié)構(gòu),可呈現(xiàn)于某個共同體,為某個共同體普遍接受,可說是普遍有效,亦可說其有可信性。“味”是文本的整體所散發(fā)出來、能夠直接打動人者。它不以客觀確定的形式存在,或許無章可循,或許似有還無。它在言之中,也在言之外。它“如在”,而僅為某種精神綻開,感之而可遇之,謂之“生成”可也。沒有某種精神支撐與聚集,視之不得見,聽之不得聞。
“解”是相對于“結(jié)”而言。“結(jié)”是精心地謀劃、掩藏、設(shè)置,也就是我們所說的“立言”,或“立象(以盡意)”。按照儒家說法,真正的“言”或出于自己真實的德性(“有德之言”),或出于自己真實的理解(“造道之言”)。所“立”之“言”其實就是自己生命的境界與氣象。“象”非心所構(gòu)想之“像”(心象),而是心所擷取之物象。“象”非有分有定有止之“形”,而是有動有靜有形有體幽明有無之統(tǒng)一體。簡言之,“言”或“象”是這個有味世界的呈現(xiàn),也包含著作者對有味世界的期待與價值設(shè)想。一方面,呈現(xiàn)有味的世界乃是從有鮮活生命的個體出發(fā);另一方面,對有味世界的期待與價值設(shè)想更是從真實的存在涌現(xiàn)。因此,“言”或“象”總是帶著鮮活的個性,帶著個體生命的氣息、氣質(zhì)與氣象。
“解”是解其“結(jié)”,即解開作者深情厚意所結(jié)成的文本,讓其意義與意味一并涌現(xiàn)。深入文本,打開文本世界,讓里里外外的意味一并透出,這是“解”的一般要求。“解”,一方面要深入文本,探明謀劃義理結(jié)構(gòu),此為“解義”;另一方面,“解”要接近、熟稔作者之生命氣息、氣質(zhì)與氣象,敞開并領(lǐng)略其意味,此為“解味”。“解義”為“先”,為基礎(chǔ),為準備;“解味”為“后”,為更高的階段與歸宿。“解味”要“解言”、“解象”,就是解“言”、“象”之“味”。解味者知味、得味,嚴格說,解味不僅屬于“知”,由于自身參與到味的生成,得味者得到享受,生命被感動,進而被涵養(yǎng)。因此,解味更具有“行”的品格。
解義的目標或是文本的原義,或是文本的衍生義,此二者都是文本的客觀之義。解味的目標是得文本之“味”,“味”并非純粹客觀的存在,而需要讀者親自到來才顯現(xiàn)。學(xué)習者之解味不僅需要具有一定的品鑒能力,還需要以自己的精神生命復(fù)活經(jīng)典以及圣賢的生命,并在自己的生命中使經(jīng)典與圣賢的血脈得以演繹。簡單來說,解味的終極目標乃是新的精神生命之成就。得其義者謂知書,得其味者謂知人,謂知音。得其義者下,得其味者上。
一、魏晉解義之自覺
秦火一燒,諸子著作皆殘缺。漢武倡儒術(shù)獨尊,尋找、收集、整理先儒著作成為首要任務(wù)。儒書經(jīng)官府頒布、推行,成為價值準則與意識形態(tài),擔當起規(guī)范民眾言行的重任,其實踐功能得到不斷地發(fā)揮。對于學(xué)者來說,“照著說”是對待經(jīng)典唯一正確的態(tài)度;對于民眾來說,“照著做”是唯一的選項。在此意義上,儒學(xué)自發(fā)地顯示著“生命的學(xué)問”之特質(zhì)。
東漢將孔子神化之后,群經(jīng)成為只能接受而不能質(zhì)疑或挑戰(zhàn)的對象。“接受”成為對待經(jīng)典的唯一選擇,疏解詞義、尋章摘句這些純粹“接受”的方法成為解讀的主導(dǎo)方法。執(zhí)言、執(zhí)象,且止于言、象,這樣才能確保經(jīng)典的神圣性。另一方面,漢儒視經(jīng)典為價值源泉,以經(jīng)典來治身,以經(jīng)典主導(dǎo)身心之展開。經(jīng)典對讀者單向的施與和讀者對經(jīng)典純粹的“接受”,此二者乃漢儒解經(jīng)的一體兩面。
三國尚名法之治,儒家經(jīng)典失去其神圣性。道家、刑名家著作得到重視,但并沒有升格為神圣經(jīng)典。基于此,學(xué)者們對待經(jīng)典的態(tài)度也相應(yīng)發(fā)生了變化。膜拜、敬而受之并視之為價值之源與生命之基的態(tài)度與做法讓位于理性的辨析、審查與探索,這種變化逐漸形成了一種新的精神方法:解義。
王弼對此有經(jīng)典的論述:
夫象者,出意者也。言者,明象者也。盡意莫若象,盡象莫若言。言生于象,故可尋言以觀象。象生于意,故可尋象以觀意。意以象盡,象以言著。故言者所以明象,得象而忘言;象者所以存意,得意而忘象。猶蹄者所以在兔,得兔而忘蹄;筌者所以在魚,得魚而忘筌也。然則,言者,象之蹄也;象者,意之筌也。是故,存言者,非得象者也;存象者,非得意者也。象生于意而存象焉,則所存者乃非其象也;言生于象而存言焉,則所存者乃非其言也。然則,忘象者,乃得意者也;忘言者,乃得象者也。得意在忘象,得象在忘言。故立象以盡意,而象可忘也;重畫以盡情,而畫可忘也。“言生于象”、“象生于意”之“生”表達出了“意”與“象”、“言”之間的相生關(guān)系。當然,“生”并非“創(chuàng)生”或“生育”,而是指“故”或“根據(jù)”。作為“故”或“根據(jù)”的“生”正是王弼所自覺由“然”升至“所以然”的“體”。如我們所知,王弼嚴格區(qū)分作為“然”的“形”與作為“所以然”的“體”,將之視為兩個不同的層面。他主張“不能舍無以為體”,“無”即“道”,而“道之與形反”。故王弼主張“形雖大,不能累其體”,而反對“見形而不及道者”。因此,他自覺棄“形”而求“體”。在王弼觀念中,“言”、“象”屬于作品的“形”,理解了“形”并不意味著能理解其“體”。“意”乃“形而上”,或者說,“意”乃是使“形”成為“形”之“體”。“言”、“象”存“意”,但落于“言”、“象”而存言存象,則不知其所由生。得其所由生之“意”,則得其“所以然”,而不必在意“言”、“象”,此謂“得象忘言”、“得意忘象”。
《老子注》將“然”提升至“所以然”,即是其解經(jīng)的主要方法與成就。王弼的“得象忘言”、“得意忘象”,反對以“言”、“象”淹沒“意”。在他看來,“言”、“象”為“有”,即可見的、公共的“形”,“意”為“無”。但通過“言”、“象”之“有”(“形”)可以通達“意”之“無”(“體”)。“所以然”(作為“體”的“意”)可從對象自身之“然”(作為“形”的“言”、“象”)中推導(dǎo)出來,而無須自身生命參與,故從“然”到“所以然”的思維推進仍然屬于“解義”范疇。
解義屬于理智之事,能妙解者可謂才高,但不可謂德善。王弼注《老子》、《周易》天才卓出,但恃才傲物而為世人所疾。郭象注《莊子》才贍致高,但為人行薄。這都表明,解義并不必投入整個生命,或者說,解義并沒有自覺將所解視為有生命者,進而與之交融混化,以變化、成就自身的完美人格。這與漢儒視儒學(xué)經(jīng)典為價值之源與生命之基形成了鮮明的對照。
二、宋儒解味之自覺
宋儒不再停留于“所以然”的追尋,在其解經(jīng)過程中,已經(jīng)將“所以然”與“所當然”結(jié)合起來。“所當然”是指“所以然”對人的規(guī)范作用,也就是我們現(xiàn)在所說的價值意味,故宋儒之“解經(jīng)”主旨是“解味”。解義大體上是單向的,解味則是雙向的互動。程頤直呼《中庸》“其味無窮,極索玩味”。“其味無窮”是說,《中庸》不是僵死的教條,不是與己不相干的外在知識系統(tǒng),而是對讀者有價值有作用者。其有味,故能索讀者玩味?!吨杏埂酚形?,《孟子》、《論語》更有味,因此,人們更應(yīng)當以玩味的方式讀之。程顥簡截了當?shù)胤Q:“讀書要玩味。”以訓(xùn)詁方式讀書,或單以腦袋記誦,書就成為外在于己的對象,作者亦被當作無生命的古人。人以玩味的方式讀書,書中之味才能呈現(xiàn)出來。這點明了:解味經(jīng)典不是單向向人施與,讀者亦不是純?nèi)槐粍拥亟邮?。?jīng)典與讀者之間彼此交融、互相授受:經(jīng)典不離讀者,亦需要讀者接受、踐行;讀者受用經(jīng)典,亦以生命演繹經(jīng)典精神,使經(jīng)典與作者一同復(fù)活。
義、味之分自漢末魏晉始。其時,味覺壓倒視覺、聽覺,確立了中國思想的基本基調(diào)。繪畫之“澄懷味象”,書法之“味書”,詩論之“滋味說”(鐘嶸),文論之“味文”,中醫(yī)藥以性味為物之類特征,等等。在味覺思想在各個領(lǐng)域勃興的同時,佛學(xué)以“苦諦”為先也深深打動了中國人的心靈。宋儒在世界觀與方法論層面同時超越魏晉與隋唐,一方面將“解義”推進至“解味”;另一方面,以“樂”扭轉(zhuǎn)“苦”,從而自覺完成了中國精神的重建。
朱熹特地將二程讀《論語》、《孟子》方法輯出,放在《論語集注》前,自覺將“解味”作為解經(jīng)的基本方法。我們就以朱熹所輯出的程子材料為主,來考察二程的解經(jīng)方法:
某自十七八讀《論語》,當時已曉文義。讀之愈久,但覺意味深長。通曉文義,為解書第一步,不曉得文義,則勢必遠離書之意。但知文義不必曉其意,文義并不是儒者讀書的終極目的。程頤這里明確地把“得意味”作為其讀《論語》的目的。“意味”是指對象對人的精神價值,程頤對此解釋道:“讀書者,當觀圣人所以作經(jīng)之意,與圣人所以用心,與圣人所以至圣人,而吾之所以未至者,所以未得者,句句而求之,晝誦而味之,中夜而思之,平其心,易其氣,闕其疑,則圣人之意可見矣。”在程頤看來,“意味”即“圣人所以作經(jīng)之意,與圣人所以用心,與圣人所以至圣人,而吾之所以未至者,所以未得者”。意味乃圣人有而我無者,不僅如此,此圣人之所有對“我”又是可引導(dǎo)我入圣域者,故對我擁有無限的感召力(意味深長)。所以,意味不是對象自身靜態(tài)的結(jié)構(gòu)、性質(zhì),而是對讀者開放,讀者與所讀之間相遇而感應(yīng)并涌現(xiàn)者。經(jīng)典之意味,其自身內(nèi)在具有一種召喚人的氣象;但此召喚人的氣象并非現(xiàn)成地擺在目前,它需要讀者感而應(yīng)之才能呈現(xiàn)出來。召喚-相遇-感應(yīng),對象授而我受,對象召而我就,我感而對象應(yīng),授受、召就、感應(yīng)非一蹴而就。在程頤的觀念中,孔孟著作意味深長,我亦需要晝晝夜夜味之,同時平心易氣闕疑,才能得其意味。
味覺活動的特征是自己自覺敉平與對象的距離,彼此相即相融。程頤鼓勵玩味《論語》,也不斷強調(diào)讀者自覺敉平自己與孔子弟子的距離,將自己當作孔門弟子,直接與圣人交接。他說:
但將圣人言語玩味久,則自有所得。當深求于《論語》,將諸弟子問處便作自己問,將圣人答處便作今日耳聞,自然有得???、孟復(fù)生,不過以此教人耳。若能于《語》、《孟》中深求玩味,將來涵養(yǎng)成甚生氣質(zhì)!“玩味”之“玩”乃收斂功利實效精神,以無功利、非實用的態(tài)度進入與展開。將諸弟子問題當作自己問題,將圣人之答當作是對著自身問題而施與的教導(dǎo),以此將自己置身《論語》內(nèi)部,將圣人言語當作生命之營養(yǎng),這樣讀書,自己才能真正有所得。其得不僅是指解理智之惑,而且是能夠涵養(yǎng)氣質(zhì),成就更高的生命境界。“玩味”需要自身生命向圣賢敞開,也需要將圣人言語還原成直指生命之藥方,此即“切己”。程子反復(fù)強調(diào)這一點:
凡看《語》、《孟》,且須熟讀玩味。須將圣人言語切己,不可只作一場話說。人只看得此二書切己,終身盡多也。讓圣人教導(dǎo)直接入身入心,讓自家生命沐浴在其中,得其養(yǎng)料,而不斷完善。
玩味的目的既要明義理,又要別是非,也就是要把理涵養(yǎng)于心。“格物亦須積累涵養(yǎng)。如始學(xué)《詩》者,其始未必善,到悠久須差精。人則只是舊人,其見則別。”玩味、涵養(yǎng)是個展開過程,得味多,理義養(yǎng)人則見識高,氣質(zhì)變化而境界高。人在形體上仍舊,生命卻日新,在程子看來,這才是讀圣賢書之妙用。所謂“讀《論語》,舊時未讀是這個人,及讀了后又只是這個人,便是不曾讀也”,讀一定要以之作用于自家生命,由此改變自身。視之為與己不相干之事,此為儒者所深戒。
每個人涵養(yǎng)有別,體物有別,在程氏看來,此即造成“意味氣象”之別。“所謂‘日月至焉’,與久而不息者,所見規(guī)模雖略相似,其意味氣象迥別,須心潛默識,玩索久之,庶幾自得。學(xué)者不學(xué)圣人則已,欲學(xué)之,須熟玩味圣人之氣象,不可只于名上理會。如此,只是講論文字。”“意味氣象”乃是圣賢真正生命,呈現(xiàn)于文字、著作,學(xué)者的任務(wù)就是透過文字、著作,以自身生命契接圣賢生命,以自己的生命感應(yīng)、迎接經(jīng)典,經(jīng)典于是向人敞開,進入學(xué)者的真實生命。這種雙向感應(yīng),彼此相融相即,正是解味之實質(zhì)。程氏以這種方式接續(xù)著儒學(xué)命脈,并以味之長短別儒釋:“圣人之言依本分,至大至妙事,語之若尋常,此所以味長。釋氏之說,才見得些,便驚天動地,言語走作,便是味短。”“味長”故受用長,“味短”即意味著滋養(yǎng)有限。
解味的前提是自身有品味能力、氣質(zhì)、氣象,即自身是一個有品味的生命體,能夠與圣賢、經(jīng)典“對味”(如周敦頤“尋孔、顏樂處”,程顥“自十五六時,與弟頤聞汝南周敦頤論學(xué),遂厭科舉之習”)。解味指向當下生命與生活,既為當下生命提供營養(yǎng),也為當下生活提供價值目標。對宋儒來說,這個品味能力、氣質(zhì)、氣象即如理而在。通過修行工夫,身心如理,始可“理會”物理,始可理會圣賢之意味(如“孔顏之樂”)。
修行是個過程,解味也是個過程。解味展開為“對味”,進而“玩味”、“得味”。“得味”則得營養(yǎng),藉此可變化氣質(zhì),修成更高的品味,進而可獲得更多的理味、道味。由此,圣賢通過知音而降臨,經(jīng)典通過人格氣象而復(fù)活。圣賢與經(jīng)典一道催生新的生命,此為解味之“濟”。
朱熹繼承程子讀書法,對“解味”作了大量細致的發(fā)揮。比如,朱熹說:
《論語》難讀。日只可看一二段,不可只道理會文義得了便了。須是子細玩味,以身體之,見前后晦明生熟不同,方是切實。解味的前提是經(jīng)典與自身之間距離的消弭,“生”意味著彼此有隔,“熟”則表明彼此無隔。同樣,書讀得“快”則經(jīng)典與自身之間來不及接觸,或接觸不深,這同樣無法讓自身與經(jīng)典深度融合。熟讀,慢慢玩味,道理自然出,由此經(jīng)典之意味才能源源不斷地涌現(xiàn)。得其意味是首要目標,實現(xiàn)這個目標則需要一些必要的準備。對于讀書來說,需要“看”,需要“熟讀”。書與人的距離打破,才能得其意味。
宋儒很喜歡用“理會”一詞,比如朱熹說:“只有兩件事:理會,踐行。”就外延說,與踐行相對的理會相當于廣義的“知”,即與他者交接、融攝,對他者的領(lǐng)悟與通達,將他者體之于身。在此意義上,理會即格物,也就是玩味。朱熹將此作為區(qū)別于漢儒的思想方法,詳盡闡發(fā)并極力推行。他說:
讀書,須要切己體驗。不可只作文字看,又不可助長。學(xué)者當以圣賢之言反求諸身,一一體察。須是曉然無疑,積日既久,當自有見。但恐用意不精,或貪多務(wù)廣,或得少為足,則無由明耳。讀書,不可只專就紙上求理義,須反來就自家身上推究。秦漢以后無人說到此,亦只是一向去書冊上求,不就自家身上理會。自家見未到,圣人先說在那里。自家只借他言語來就身上推究,始得。今人讀書,多不就切己上體察,但于紙上看,文義上說得去便了。如此,濟得甚事!……因提案上藥囊起,曰:“……將已曉得底體在身上,卻是自家易曉易做底事。解經(jīng)已是不得已,若只就注解上說,將來何濟!”
在朱子看來,將經(jīng)典僅僅看作文字,或?qū)⒔?jīng)典所載視為外在于自家生命的客觀道理,這是秦漢人之歧途。經(jīng)典記載著圣賢親身經(jīng)歷之事件,其所闡發(fā)的道理亦是圣賢自身的道理。因此,從紙張上的文字回到實實在在的道理,從訓(xùn)詁注解回到在自家身上切要處理會,遂被確立為宋儒獨特的思想方法。
自家身上具有道理,圣人所教的道理就內(nèi)容說與自家身上的道理相一致,但形式上,一道理在外,一道理在內(nèi)。學(xué)與問就是兩道理之聚——“會”,以己會圣人,以圣人會己,由會而通,以開啟自己的真生命。所謂“真生命”是指出乎道理、合乎道理,與道理相通達的生命。“理會”由“切己”工夫入,逐步“體認省察”,道理為我所受用,最終成為“自家物事”。所謂“自家物事”當然不是說,道理屬于個人,而是說,道理成為自己真實的生命。
由粗至精,由小至大,只有通過切入性的味來實現(xiàn)。即玩味文字,玩味所說,玩味接物,這樣既可理會其粗,也可理會其精。玩味首先需要領(lǐng)悟圣賢之意味,得其意味同時是一個吸收、消化意味的過程,消化就是將圣賢之意體之于身。
朱子曰:
大凡為學(xué),須是四方八面都理會教通曉,仍更理會向里來。譬如吃果子一般:先去其皮殼,然后食其肉,又更和那中間核子都咬破,始得。若不咬破,又恐里頭別有多滋味在。若是不去其皮殼,固不可;若只去其皮殼了,不管里面核子,亦不可,恁地則無緣到得極至處。大學(xué)之道,所以在致知、格物。格物,謂于事物之理各極其至,窮到盡頭。若是里面核子未破,便是未極其至也。如今人于外面天地造化之理都理會得,而中間核子未破,則所理會得者亦未必皆是,終有未極其至處。真正的“格”需做到表里精粗無不到,既要去其“皮殼”,也要咬破“核子”。“皮殼”不是與本質(zhì)相對的“現(xiàn)象”,而是“表”,其自身有其滋味;“核子”不是物之唯一的“本質(zhì)”,它是“里”,是“精”。較之皮殼,核子“別有多滋味在”,乃是理之極至處。對“核子”,需要“咬破”。“咬破”就是“盡”,就是“切己”之“切”。不過,在朱子看來,“切”字還不夠,“盡”才是為學(xué)之極至處:
“致知,是推極吾之知識無不切至”,“切”字亦未精,只是一個“盡”字底道理。見得盡,方是真實。如言吃酒解醉,吃飯解飽,毒藥解殺人。須是吃酒,方見得解醉人;吃飯,方見得解飽人。不曾吃底,見人說道是解醉解飽,他也道是解醉解飽,只是見得不親切。
“吃”是攝物入己,是己之欲與物之性合,如此方見物之親切。在朱熹,格物之格首先是“至”,但“至”不僅僅是“接”,而且是“盡”。“至”、“盡”還比較含混,其實就是“咬破”、“吃”,也就是“內(nèi)外之理合”。當然,能玩味、得味者自身需要調(diào)整精神態(tài)度,這樣才能保證解味正常展開。朱熹對此也多有交代,他說:
讀書,放寬著心,道理自會出來。若憂愁迫切,道理終無緣得出來。
大學(xué)須自格物入,格物從敬入最好。只敬,便能格物。敬是個瑩徹底物事。解味者是個“放寬著心”的人,是以“敬”在世的人,是有理有性有情的人,而不是懸置理性情的純粹直觀者,這是解味者的一般特征。解味的展開,需要主動以寬心、誠敬態(tài)度迎接經(jīng)典,并以此態(tài)度融入經(jīng)典的世界之中。如此方可接受、吸收、消化其中之理味,進而涵養(yǎng)、成就自身精神生命,并最終完成圣賢精神生命之重建。
三、解味何以可能
宋儒解味之所以可能,乃在于新的世界觀之確立。具體說,對天地萬物的重新理解與規(guī)定、與天地萬物交往之新態(tài)度與新的方式之確立,為解味提供了具體的思想條件與根據(jù)。因為解味不僅被理解為通達經(jīng)典的不二法門,同時也被理解為儒者對待世界萬物的基本態(tài)度與方式,或者說,乃儒者的存在方式。
周敦頤扭轉(zhuǎn)佛學(xué)空寂一味觀念,開創(chuàng)了宋儒的精神方向。他認為世界萬物真實不虛,且充滿生機,具有價值意味。所以,人與物都值得尊重與留戀。宋儒強調(diào)理之所當然,其內(nèi)涵正是萬物的價值意味。在新的世界中,重要的不是客觀之理(實然與所以然),而是其價值意味(所當然)。新的世界觀決定了新的思想方法,他們所提倡的觀(邵雍)、感(張載)、格物、玩味、理會,構(gòu)成了宋儒獨具一格的思想方法。從尋孔顏樂處始,不止于客觀之意,而重內(nèi)在感受,重消化、重體驗,從自身生長出富含生命氣質(zhì)的理學(xué)。
在實踐上,周敦頤自覺欣賞宇宙萬象。比如程顥回憶他:“窗前草不除去,問之,云:‘與自家意思一般。’”可以看出,周敦頤自覺規(guī)避佛教“緣起說”(包括業(yè)感緣起、賴耶緣起、如來藏緣起、法界緣起等)對宇宙萬象的拆除、解構(gòu),而將萬象(如蓮、窗前草等一花一草)視為富有活潑生機之存在。即是說,一花一草與“自家”一樣都是獨立的、完整的整體,它們獨立自足,不可還原,也不必還原。這就在世界觀與方法論上自覺扭轉(zhuǎn)了佛學(xué)人“無我”,物“無自性”之空寂一味說。這就為宋儒確立了一嶄新的思想方法。“尋孔顏樂處”,正是這一思想方法之具體應(yīng)用。具體說,這個方法就是,在圣賢之言中求得意,以圣賢精神滋養(yǎng)自己精神,以自身生命演繹儒家精神。同時,以“樂”而非“苦”作為在世之基本態(tài)度,也確立了宋儒思想的精神方向與嶄新的思想方法,包括以成就精神生命作為經(jīng)典詮釋的指向之道路,同時也用精神生命復(fù)活了作為精神生命載體的范疇。
邵雍在《觀物內(nèi)篇》中自覺立足于儒家立場重建“物”,而對“物”的內(nèi)涵與外延都進行了界定。從外延說,“物”包含“天”、“地”、“人”,以及金木水火土、動植物等一切存在。天有陰陽、四時,一陰一陽交,有天之用。地有剛?cè)?、四維,一剛一柔交,有地之用。天生于動,地生于靜,一動一靜交,天地之道盡之。寒暑晝夜交,天之變盡之;雨風露雷交,地之化盡之;性情形體交,動植之感盡之;走飛草木交,動植之應(yīng)盡之。天地萬物由此變化無窮,感應(yīng)不已。人為物之至,圣人為人之至。天地萬物不再被視作隨眾緣而起之虛幻,正因為其不斷變化與感應(yīng),故天時地理人情都真實無妄。此變化無窮、感應(yīng)不已的天地萬物乃唯一的天地萬物,此天地萬物之外、之后不存在其他天地萬物。我們能知、能言的就是這個天地萬物,談這個天地萬物之外之天地萬物者為妄人、妄言、妄知。
邵雍自覺重建“天地萬物”,同時從方法層面入手,展開了對儒家思想方法的重塑。佛教有“肉眼”、“天眼”、“慧眼”、“法眼”、“佛眼”之說(《金剛經(jīng)·一體同觀分第十八》),將“觀”視作涅槃二法門之一。邵雍基于重建的天地萬物,針對佛家之“觀”法,力主“觀物”說。其所謂“觀”不是以“五眼”觀,也不是“一心三觀”(空觀、假觀、中觀)之“心觀”,而是“理觀”。他說:“天所以謂之觀物者,非以目觀之也。非觀之以目而觀之以心也,非觀之以心而觀之以理也。”邵雍這里區(qū)分了幾種觀物方式:“以目觀之”、“以心觀之”、“以理觀之”。“以目觀之”即用眼睛捕捉物體的形狀、色彩;“以心觀物”即以我這個特定的、有情有性的存在視角觀看事物;“以理觀之”即從物之理出發(fā)觀看事物。“以目觀”與“以心觀”屬于“以我觀物”;“以理觀”屬于“以物觀物”。不過,身物一體,因而,邵雍所說的“物”不是獨立的實體,所謂“理”也不是物自身所特有的屬性、結(jié)構(gòu)或其運動規(guī)律,它與人之身相通,因而,它并沒有獨立自存的特質(zhì)。在邵雍看來,我亦人,人亦我,我亦物,返回自身,即可知人、知物。因而,邵雍的“以物觀物”并不是“客觀”(懸置個人情意、信念等存在特征,以純粹理性觀物),甚至也不是“類觀”(以人類的立場觀物)。“觀物”最終都落實到“觀身”,“觀物”即“反觀”。
邵雍肯定只有一個“天地萬物”,張載則在《西銘》中自覺構(gòu)建了一個在中國的“西天世界”,所謂“乾稱父,坤稱母,予茲藐焉,乃混然中處”。這一整套的世界不再是一個才性的世界,而是一個充滿溫情的家庭。大君是嫡長子,大臣是他的家相。在這個世界中,所有的人,人與人之間,都能感同身受??梢哉f,張載的《西銘》所構(gòu)建出來的是倫理化的世界,并以這樣一個精神世界來代替魏晉以來傳入的佛教化的西天世界。有了這個世界,我們不再向往西方的極樂世界?;蛘哒f,在我們的東土就可以實現(xiàn)這樣一個理想的極樂世界。這個世界與《禮運》篇構(gòu)建的“小康”、“大同”有承續(xù)的關(guān)系,其核心是理、理一分殊。在這個世界中,我們與人打交道是真實的、實在的,與物打交道也是真實的、實在的,我們孝順父母、過日常生活都可以獲得終極的滿足。這個世界中的物乃是我們每天都交往的朋友(物與)。
對于思想方法,張載同樣復(fù)活了漢人自己的精神傳統(tǒng)。他首先將“體”、“感”與“聞見”區(qū)別開來。“聞”、“見”之展開皆以人與對象之間保持距離為前提,即將“我”與“物”分割為“二”,其所把握的都是“非我”之事物確定的特征。以“我”與“非我”的劃分為前提,“聞”把握“非我”之音聲,“見”把握“非我”之形色。故“聞見”實質(zhì)上是對事物的認知性把握。在張載觀念中,“體”、“感”不能以“聞見之心”為“心”,也不能以“聞見”為“用”,即將“感”引向認知。“體”、“感”的展開首先應(yīng)當“視天下無一物非我”,即打開自心,視天地萬物為“我”,由此“體”、“感”天下之物。所謂“體物”、“體身”之“體”,是指在物我一體前提下,人將物、身體之于身心。
在張載看來,“感”為“咸”,以“合”為基本特征,此正是解味之本質(zhì)。他說:
天包載萬物于內(nèi),所感所性,乾坤、陰陽二端而已,……有無一,內(nèi)外合,此人心之所自來也。若圣人則不專以聞見為心,故能不專以聞見為用。無所不感者虛也,感即合也,咸也。以萬物本一,故一能合異;以其能合異,故謂之感;若非有異則無合。天性,乾坤、陰陽也,二端故有感,本一故能合。天地生萬物,所受雖不同,皆無須臾之不感,所謂性即天道也。感者性之神,性者感之體。張載以“感”作為世界萬物基本存在方式,也將“感”作為理解世界萬物的基本方式。天地萬物皆無須臾之不感,人亦以“感”的方式在世,也以“感”的方式待物。“感”并非人單向的認知,而是人與另一個與己一而異的他人、物之間相互的給予。在這個“合異”過程中,不以有限的聞見之心為心,而以大公無私之“性”為“體”。把“性”確立為“感”之“體”,因為“性”不以“聞見”為用,不以聞見所限,因此能夠保證自身之“感”順暢展開。所“感”者為“對象”,每個“象”自身亦有相互感應(yīng)激蕩之二端,“萬象”由此生生不已。通過“感”,張載一方面將天地萬物理解與規(guī)定為相互感應(yīng)與激蕩者,由此賦予了天地萬物以無盡的生機;另一方面,“感”也被理解為人通達天地萬物的必要的思想方式。萬物自身有無盡的生機,并隨時向人敞開,吸引人與之相就,對人而言即有價值意味。人以“體”、“感”等方式迎接、親近萬物,與之相即相融,此即以咸萬物、味萬物。簡言之,“感”即解萬物之味。
二程師侍茂叔,將其所開創(chuàng)的精神方向光大。明道曰:
吾學(xué)雖有所受,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貼出來。“天理”為二程思想核心,此正是他尋孔顏樂處之所得:天理乃是程氏之生命契接孔顏生命所創(chuàng)生出來的新的精神生命。當然,這不是說,天理乃程氏私家所有,程氏曰:
天理云者,這一個道理,更有甚窮已?不為堯存,不為桀亡。人得之者,故大行不加,窮居不損。
萬物皆只是一個天理,己何與焉?“不加不損”表明天理的客觀性、恒常性,“只有一個天理”表明天理的絕對性。天理恒常與絕對并非意味著它是一個對人人都具有現(xiàn)實性、光輝輝的物事。天理之呈現(xiàn)恰恰需要人去體貼,“自家體貼”標示出了窮理之路徑。所謂“體貼”不是客觀的認知,不是從無到有之發(fā)明,而是修持之于身。
修持于身之可能,乃在于萬物皆有理,有理之萬物間彼此相互感應(yīng)。所謂:“天地之間,只有一個感與應(yīng)而已,更有甚事?”人亦有理,以己之誠敬感萬物則己與物之理通,通物理即可得其理。
二程不僅像張載一樣談“感應(yīng)”,而且將《大學(xué)》中的“格物”拎出,加以特別理解與強調(diào)。何謂“格物”?程氏以“至”解“格”,認為:“‘致知在格物’。格,至也,窮理而至于物,則物理盡。”格是至,即人至于物。不過,人之至并非帶著好奇而至,亦非不帶任何成見而直觀物理,而是帶著“誠意”,帶著“理”至于物。所以,程氏格物說不是要做客觀的認知。既然物理非一物本身所有,窮究事事物物之理即為多余,只須一事一物上窮盡即可。萬物皆是一理,窮得一物一事之理,進而類推,即可格得物理。
物理與人理通,窮物之理也就是窮人之理,窮人之理也就是盡人之性,因為物我之理本一:“物我一理,才明彼即曉此,合內(nèi)外之道也。”物理在外,與人有隔;人理在內(nèi),與身同在。因此,格物之理,不若格人自身之理,后者切己,對自身生命尤其重要。
“格物”乃是與“致知”、“誠意”、“正心”為一體的在世方式。用今天的術(shù)語說,格物是認識論與倫理學(xué)的統(tǒng)一。也就是說,格物既不是純粹的認知,也非純粹的倫常,乃是倫理化的認知,或者說是認知化的倫理。格物的這個思想特色是儒家思想的理論自覺,朱熹深明此義,他說:
這個道理,自孔孟既沒,便無人理會得。只有韓文公曾說來,又只說到正心、誠意,而遺了格物、致知。及至程子,始推廣其說,工夫精密,無復(fù)遺憾。
為了闡發(fā)其格物思想,朱熹特地補上了《大學(xué)》之“格物致知傳”:
所謂致知在格物者,言欲致吾之知,在即物而窮其理也。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,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,惟于理有未窮,故其知有不盡也。是以《大學(xué)》始教,必使學(xué)者即凡天下之物,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,以求至乎其極。至于用力之久,而一旦豁然貫通焉,則眾物之表里精粗無不到,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。此謂物格,此謂知之至也。在朱熹看來,格物致知正心誠意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才是完整的儒家,孔孟之后,這個傳統(tǒng)中斷了。到了程子,這個傳統(tǒng)才重煥生機。盡管朱熹把“博學(xué),審問,慎思,明辨”,皆納入格物之屬,但較之《大學(xué)》之其他條目,對格物的關(guān)注無疑是其思想之彪炳處。格物的最大特征是對外物的關(guān)注,因此強調(diào)格物的意義在于,將注重人倫日用的儒家之視界拓展至家國天下之外。朱熹補格物傳,表明宋儒對認知方法、認知態(tài)度之高度自覺。格物保持著對世界的開放姿態(tài),通過格物而致知,使人保持著對世界萬物的通達關(guān)系。他說:
外物亦是物。格物當從伊川之說,不可易。灑掃應(yīng)對中,要見得精義入神處,如何分內(nèi)外!在這里,朱熹將物的最樸實的意義凸顯出來,拒絕將外物銷融入內(nèi),保留住外物,也就保留住了通達萬物的路徑。不過,通達萬物卻不是以萬物為目的,更不能以萬物作為精神歸宿。
格物者,如言性,則當推其如何謂之性;如言心,則當推其如何謂之心,只此便是格物。窮理格物,如讀經(jīng)看史,應(yīng)接事物,理會個是處,皆是格物。只是常教此心存,莫教他閑沒勾當處。公且道如今不去學(xué)問時,此心頓放那處?格物,須是從切己處理會去。待自家者已定疊,然后漸漸推去,這便是能格物。‘格物’二字最好。物,謂事物也。須窮極事物之理到盡處,便有一個是,一個非,是底便行,非底便不行。凡自家身心上,皆須體驗得一個是非。若講論文字,應(yīng)接事物,各各體驗,漸漸推廣,地步自然寬闊。從對象說,格物之物指“眼前凡所應(yīng)接者”,不僅包括所應(yīng)接之物,還包括所應(yīng)接的事。從內(nèi)容說,格物之格不僅指察識事物之名,如性、心,更重要的是指,推致“如何謂之”,即推致事物之所以然(如朱熹所常言“天之所以高,地之所以厚,鬼神之所以幽顯”等),即事物之理。由此看,格物有其認知面向。
圣人只說“格物”二字,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會。且自一念之微,以至事事物物,若靜若動,凡居處飲食言語,無不是事,無不各有個天理人欲。不過,格物之認知非純粹求知,物理之中有“是”有“非”。“是非”指事物對人的意味,也指人的相應(yīng)態(tài)度,包括“所當然”(“應(yīng)該”與“不應(yīng)該”)。人對事物的態(tài)度是了便是“天理”,不是便是“人欲”。“人欲”即是從一己之私欲出發(fā),使事物屈從于自己的私欲,而不是依照其理展開。“以誠格物”即是天理,也就是以誠待物,以其理待之,使事物各得其當。
他內(nèi)外未嘗不合。自家知得物之理如此,則因其理之自然而應(yīng)之,便見合內(nèi)外之理。目前事事物物,皆有至理。如一草一木,一禽一獸,皆有理。草木春生秋殺,好生惡死。‘仲夏斬陽木,仲冬斬陰木’,皆是順陰陽道理。……非其時不伐一木,不殺一獸,……此便是合內(nèi)外之理。所格為“春生秋殺,好生惡死”、“陰陽道理”、“萬物均氣同體”等對象,相應(yīng)地,人因理而應(yīng)之,順理而為。所格雖在外,人之順應(yīng)間已將之籠罩涵攝,即由人之內(nèi)而合其外,此即“合內(nèi)外之理”。以“合內(nèi)外”為基本特征,“格物”之“格”與“感通”之“感”顯然同義?;诖耍祆湟辉偈褂?/span>“感格”一詞:“然人死雖終歸于散,然亦未便散盡,故祭祀有感格之理。先祖世次遠者,氣之有無不可知。然奉祭祀者既是他子孫,必竟只是一氣,所以有感通之理。” “感格”指的是祭祀中祭祀者對待先祖的方式。感格即感通,祭祀者以誠敬感格,即以誠敬與先祖相互感應(yīng)。
對于人來說,內(nèi)外合的最大困難是“如何合”問題。識陰陽而與其時固好,但在實際生活中,利用而非欣賞、觀看決定了人必須掌握對于萬物的實踐性操作性知識。朱子說:
一身之中是仁義禮智,惻隱羞惡,辭遜是非,與夫耳目手足視聽言動,皆所當理會。至若萬物之榮悴與夫動植小大,這底是可以如何使,那底是可以如何用,車之可以行陸,舟之可以行水,皆所當理會。掌握了“如何使”、“如何用”,才能夠真正做到“合內(nèi)外”。“如何使”、“如何用”其實就是萬物對于人的意味,關(guān)注萬物“如何使”、“如何用”即是關(guān)注萬物對于人的意味,而不是物自身獨立自存的客觀屬性。
以萬物為精神歸宿即宋儒所說的“外馳”,朱熹對“外馳”之病頗有警覺,為此,他甚至嚴格規(guī)定了“內(nèi)外”的比例:
內(nèi)事外事,皆是自己合當理會底,但須是六七分去里面理會,三四分去外面理會方可。若是工夫中半時,已自不可。況在外工夫多,在內(nèi)工夫少耶!此尤不可也。對外的工夫不能過半,過半則為“非”。這種觀念看似僵化,但較之對外物的漠視,已經(jīng)難能可貴。當然,我們應(yīng)當注意的是,對外物的理會,所謂格物,所追求及所得者并非是關(guān)于外物自身的屬性、結(jié)構(gòu)等客觀性質(zhì),而是對人有意味者。所得是對人有意味者,故物理與人心之理非二理,而是一理,朱熹說:
格物、致知,彼我相對而言耳。格物所以致知。于這一物上窮得一分之理,即我之知亦知得一分;于物之理窮二分,即我之知亦知得二分;于物之理窮得愈多,則我之知愈廣。其實只是一理,“才明彼,即曉此”。物之理即我之理,我之理即我的當行之則。盡得物理,又可得當行之則。因此,格物追尋的不是關(guān)于外在世界的客觀知識,不是“外馳”,而是“己事”,故可說是修養(yǎng)方法。但這又不僅僅是修養(yǎng)方法,同時也是對外在世界的一種態(tài)度與知見,即將外在事物與自身看作息息相關(guān)者:
而今只且就事物上格去。如讀書,便就文字上格;聽人說話,便就說話上格;接物,便就接物上格。精粗大小,都要格它。久后會通,粗底便是精,小底便是大,這便是理之一本處。而今只管要從發(fā)見處理會。且如見赤子入井,便有怵惕、惻隱之心,這個便是發(fā)了,更如何理會。若須待它自然發(fā)了,方理會它,一年都能理會得多少!圣賢不是教人去黑淬淬里守著。而今且大著心胸,大開著門,端身正坐以觀事物之來,便格它。格物既是一種修養(yǎng)方法,也是一種認知方法。格物者以敬為精神準備,而不是懸置格物者,所格者不是無主體之知,而是有主體,有我之知。對于儒者來說,以誠敬在世,以誠敬格物乃是其基本追求與內(nèi)在要求。讀書是格物,接物是格物,做事是格物,窮理也是格物。敞開心胸,有物來便格,一切皆是格物。我們當然也可以說,接物、處事、窮理、格物皆是玩味、解味。換言之,格物亦是解味萬物的方式。
宋儒從反對、超越佛學(xué)“空寂一味”始,重建生機盎然的萬物(周敦頤、邵雍),進而將物理解與規(guī)定為與人親善者(如張載之“物與”)、內(nèi)含價值意味者(程朱之“物理”皆包含“所當然”)。與此相應(yīng),以誠、敬方式感、格、味、理會成為與萬物交接的基本方式,也構(gòu)成了人在世的基本方式。不妨說,解味乃人的基本存在方式,以解味方式對待經(jīng)典不過是其存在方式的具體展開。
四、馀論:格物與解味
“格物”如何理解?20世紀以來,隨著對西方知識體系的接受,國人對于格物越來越陌生,對其理解也越來越困難。嘗試理解格物者不乏其人,卻由于各自立場的差異,對格物的理解呈現(xiàn)言人人殊之態(tài)。馮友蘭將格物解為“修養(yǎng)方法”,賀麟將格物解為“直覺”,牟宗三將格物解為泛認知主義方法,張立文將格物解為體知,等等。顯而易見,現(xiàn)代哲學(xué)對格物的解釋正逐漸接近格物的實質(zhì)。
首先意識到格物問題的是馮友蘭。他認為朱子的“格物”不是求知識之科學(xué):
朱子所說格物,實為修養(yǎng)方法,其目的在于明吾心之全體大用。即陸王一派之道學(xué)家批評朱子此說,亦視之為一修養(yǎng)方法而批評之。若以此為朱子之科學(xué)精神,以為此乃專為求知識者,則誣朱子矣。將格物區(qū)別于近代以來的科學(xué)知識體系,這是非常準確的判斷。類似的表達不絕如縷,如勞思光說:
“格物”仍非求取經(jīng)驗知識之意,且‘格物’之目的并非求對經(jīng)驗世界作客觀了解,與經(jīng)驗科學(xué)之為求知而求知實不相同。是以,無論贊成或反對朱氏之學(xué)說,凡認為朱氏之“格物”為近于科學(xué)研究者,皆屬大謬。格物不同于科學(xué)知識經(jīng)驗,將之歸結(jié)為“修養(yǎng)方法”,我們承認其有高妙之處。但衡之當代知識架構(gòu),“修養(yǎng)”乃是與“知識”分屬不同領(lǐng)域與途徑者。將格物與知識相對,給人一種格物遠知識的暗示,而這并非格物的實義。
以科學(xué)方法解釋格物不合適,以修養(yǎng)方法裝之亦不合適。于是,賀麟用了另一個充滿張力的概念——直覺——解釋朱熹的“格物”,但至此問題很難說已經(jīng)解決。他說:
依我的說法,朱子的格物,既非探求自然知識的科學(xué)方法(如實驗方法、數(shù)學(xué)方法等),亦非與主靜主敬同其作用的修養(yǎng)方法,而乃尋求哲學(xué)或性理學(xué)知識的直覺方法,雖非科學(xué)方法,但并不違反科學(xué)違反理智,且有時科學(xué)家亦偶爾一用直覺方法,而用直覺方法的哲學(xué)家,偶爾亦可發(fā)現(xiàn)自然的科學(xué)知識。朱子之所以能根據(jù)他的格物窮理的直覺方法以建立他的理學(xué)系統(tǒng),并附帶于考據(jù)之學(xué)有貢獻,且獲得一些零碎的天文、地理、律歷方法的知識——對與不對,姑不具論——即是這個原因。又直覺方法雖與涵養(yǎng)用敬有別,不是純修養(yǎng)的方法,但因與直覺既是用理智的同情以體察事物理會事物的格物方法,故不是與情志、人格或修養(yǎng)毫不相干。直覺的格物法可以使人得到一種精神的真理,足以感動人的情志的真理,換言之,直覺法是可以使人得到宋儒所謂“德性之知”或今人所謂“價值的知識”或“規(guī)范的知識”的方法。而且只有直覺方法可達到“眾物之表里精粗無不到”,而“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”的最高境界。蓋只有直覺方法方能深入其里,探究其精,而縱觀其全體大用。而科學(xué)方法則只求認識表面的、粗的、部分的方面并沒有認識形而上的、里面的、精的、全體大用之職志也。以直覺解格物的積極意義在于,它指示了在科學(xué)方法(如實驗方法、數(shù)學(xué)方法等)之外,還有其他認知方法,甚至是更高級的獲取知識的方法。同樣,以直覺解格物的問題在于,直覺仍然是一個含混的概念。因為,我們通過直覺這個詞所了解的信息實在有限,且往往與神秘混雜。以直覺解格物,較之將格物比擬于科學(xué)認知,更接近格物之實質(zhì)。不過,以直覺說格物往往將其導(dǎo)向理性的反面,甚而混淆了格物之本質(zhì)。格物本身乃是理性之運作,只不過,此理性乃是可深入其里、探究其精的味覺思想成就之理性,而非視覺思想成就之理性。陰陽消息、剛?cè)崮κ?、升降沉浮、幽明之故、氤氳生機,此是格物之架構(gòu),也是格物之內(nèi)容,其核心是性與天道相互授受、相互成就。
牟宗三立足于“道德的形上學(xué)”,分判宋明儒為三系,將朱熹斥為宋儒之“別子”,并認定朱熹之格物為“泛認知主義”。他說:
把仁體、性體俱視為存在之然之所以然而由格物之就“存在之然”以推證而平置之,此已是泛認知主義矣,然此猶是格物之實義,猶是就“存在之然”說,而今復(fù)進而說“推究如何謂之性”亦是格物,混虛實而為一,此則真成泛濫之泛認知主義矣。“泛認知主義”所批評的是,格物所提供的“只是理”,也就是說,“理”與“心”為二,或者說,理乃是外在于心者,因此并不能成就自律道德。從對牟宗三所謂心體的開顯說,格物或許并不能勝其任。但就現(xiàn)實的道德修養(yǎng)說,格物對所以然與所當然的共同追尋亦將對道德有所成。在此意義上,以“泛認知主義”批評朱熹的格物并不中肯。
張立文將朱熹的格物放在“從物到理的認知過程”之中考察,并以“體知”來概括格物。誠然,“體知”較之“直覺”更突出了格物之“認知”的維度,而且更貼近中國哲學(xué)。但格物所包含的豐富的存在論意蘊,比如,作為在世方式與自我成就的方式,這在“體知”中并沒有得到相應(yīng)的承載。由此看,體知與直覺一樣失之籠統(tǒng)。較之直覺、體知這些范疇,“解味”無疑能夠真正承載格物所蘊含的豐富意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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